2019年洁净厂房设计规范_GB_50073-2001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做到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 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 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 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 1.0.3 条 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 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 1.0.4条 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 要的条件。 第 1.0.5条 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 空气洁净度等级 第 2.0.1条 空气洁净度应按表 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等级
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国家医药管理局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主编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 施行日期:1997年1月1日 1 编 制 说 明 为在我国医药行业深入实施GMP, 适应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的需要, 国家 医药局推行GMP .GSP委员会设计规范专业组决定组织编写《医药工业洁净厂 房设计规范》。 本规范由上海医药设计院主编, 缪德华同志执笔, 武汉医药设计院、 重庆医药 设计院等单位参与。 在编写过程中广泛眚注医药行业内有关方面意见, 并先后数次 组织医药设计单位和大中型骨干企业的专家进行了认真的讲座修改, 由局推行GM P .GSP委员会寓言并原则通过。之后,局综合经济司(原局计划)就规范主要 内容向卫生部药政局、 药品监督办公室的领导、 专家征询了意见并得到了他们的理 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局GMP设计规范专业组对本规范作了修改定稿。 本规范编制工作结合国内
厂房设计规范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厂房设计规范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