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系统纯水装置废水排放操作规程
规 程 余热发电 余热发电系统纯水装置废水排放操作规程 总则: 余热发电系统纯水装置排放的废水是由纯水装置再生时所 产生,废水被排入中和槽,系统可以自动地启动中和槽循环泵 P-304,开始循环运转使其回到同一个中和槽内。然后检测仪表 测量 PH值是否在允许排放范围 6~9,如果 PH值小于或大于 7.0 , 通过控制系统,自动启动 P-302 加酸泵或 P-303 加碱泵,向中和 槽内注入相应的酸或碱进行中和,使中和槽内排放的废水 PH值 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废水便可以排入到排污沟内。 细则: 由于现中和槽 P-304 泵、P-302 加酸泵、 P-303 加碱泵和 PC 控制系统及 PH值测量计都因各种原因损坏且无备件更换(纯水 装置为整体进口设备) ,为使现纯水再生产生的废水 PH值达到设 计标准进行排放,不造成水污染。现规定在中和槽液位达到一定 高液位时,要求现场巡检人员利用 P
火电厂高纯水电导率的测量
就高纯水电导率测量中的影响因素,提出了消除方法,以便提高测量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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