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第九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2009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税 法 第 1页 第 九 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一个多税种章节,涉及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拥有、使用、占用中的财产征税或行为征税。 本章包括 3部税法,分别是: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本章中的房产税法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在以往的税法考试教材中就涉及,但是作为历年考试 的非重点章,题型以客观题为主,每个税种题量 2~3 小题,分值 2~3 分;耕地占用税法是今年教 材新加入的内容。预计 2009 年税法考试中 ,本章分数 3~5 分左右。 ◆本章内容 :3 节 第一节 房产税法 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法 第一节 房产税法 本节属于非重点章中较为重要的小税种,考试题型除单选题、多选题外,还可涉及计算题,预 计 2009 年题量 2~3 小题,分值 2~3 分左右。 一、房产税基本原理
安徽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安徽省车船税实施办法》已经 2012 年 4月 24 日省人民政府第 97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政 府令第 241号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安徽省车船税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以下简称《车船税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车船税 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 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 第三条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依照本办法所附《安徽省车船 税车辆税目税额表》执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依照国务院有关 规定执行。 省人民政府财政、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 在《车船税法》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 内,相应调整本省车辆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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