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监理细则
监理细则 无锡市锡山区荡口镇改造移建项目 编 制 人:曹正兴 总 监 理 工 程 师:聂克文 打 印 校 对:金立雷 苏州建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荡口监理组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号 监理细则 无锡市锡山区荡口古镇改造移建项目大部分木结构木构架, 用原 老房拆卸的旧木材施工老木新做。压口石、台阶石、磉石(半磉石) 、 石鼓亦同样沿用旧建筑卸下石材。 屋面均采用传统民居住宅做法。 现 对 1、木构架安装, 2、石材砌筑, 3、屋面工程做法监理作如下要求: 一、 仿古建筑主体工程木构架安装 1. 木材的含水率要求不超过 15%,现使用的旧木材基本上达到要求。 2. 木构架大部分系抬梁式木构架,水平和竖向形成的骨架达到“横 挑千斤,竖挑万,立木顶千斤 ”的特性,通过“节点”联结古建筑 有“墙倒屋不塌”的特征。 3. 节点连接即榫卯结合,榫卯节点有( 1)柱头和柱脚、(2)平直梁 和梁枋交接、(3)转角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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