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集团人防设备供货安装分合同
绿洲集团人防设备供货安装分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人防设备供货和安装分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年 月 日签订的《人防设备供货和安装总合同》 (编号: )为依据,甲 方就 的人防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 特签订本合 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供给甲方人防设备(详见合同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并负责安装调试。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包供货、包税费、包运输、包安装(含安装设计) 、包 调试及负荷试验、包工包料、包通过验收(包通过甲方及 市人防办的验收及其费用) 、 包工期、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承包方式,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材料,承包人防设 备的供货及安装。本合同的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生态输水前后塔里木河下游绿洲特征分析
依据樊自立等人对人工绿洲、天然绿洲的定义及分类,对塔里木河下游人工绿洲、天然绿洲包含的要素进行提取,并根据前人对干旱区人工、天然绿洲适宜配比的研究,结合相应的遥感影像数据,对塔里木河下游1990—2000年、2000—2010年人工绿洲和天然绿洲的变化规律及其比例进行分析,探讨该区人工绿洲和天然绿洲的适宜配比。主要结果为:1990—2010年期间,塔里木河下游人工绿洲平均以19.09 km~2/a的速率增加,而天然绿洲平均以13.20 km~2/a的速率减少。输水前在生态系统的退化过程中,高覆盖草地面积减少了43.91%,湖泊面积100%消失,同时水库面积减少了45.28%;输水后,高覆盖草地面积减少量大有好转,10 a间只减少了6.79%,水库面积增加了392.44%。塔里木河下游流域在生态输水前,耕地增加了12.31%,生态输水后,耕地增加了30.37%。1990—2010年间,而绿洲总面积(人工+天然)不变,变化主要是发生在人工绿洲与天然绿洲之间的相互转化,天然绿洲逐渐被人工绿洲替代,平均每增加1份面积的人工绿洲就要失去1.1份天然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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