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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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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2)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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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合造价字 [2009]001 号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合肥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 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财综 [2008]78 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 100 项行 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建计函 [2008]346 号)要求,自 2009年 1 月 1 日起 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合肥市 2009年 1 月 1日后新招标和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均按下列取费费率计算: 一、以预算定额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⒈执行 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价目表合肥地区价目表》的工程造 价按下式计算: 工程造价=综合价格× 0.9994×工程费用类别调整系数±材料价差× (1+税率 ) ⒉执行 1999 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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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作者:佚名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 点击数: 1497 更新时间: 2009-10-8 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合造价字 [2009]001 号 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取费费率的通知 合肥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 1 00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 [2008]78 号)和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转发 〈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 100项行政 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的通知》(建计函 [2008]346 号)要求, 自 2009年 1月 1日起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 合肥市 2009年 1月 1日后新招标和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均按下列取费费 率计算: 一、以预算定额作为工程计价依据 ⒈执行 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价 目表合肥地区价目表》的工程造价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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