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亚丹青源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签订地:海口市 合同编号: 20100812 乙方:海南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三 亚海螺农场丹青源”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 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三亚市海螺农场丹青源地块, 项目以世界艺术家联合总会、 人民 日报海外版炎黄东(三亚)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反腐网、廉政书画院、 世界艺术家网、共同创办,名称为“丹青源养生创作基地”。项目用地面积 23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 (合作后要变为商业用地) 。项目总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具体位置、面积以及项目规划经济指标按今后文件批复, 双方约定严格
留用地(城中村)项目合作开发相关问题探索
留用地项目合作开发相关问题探索 ———以杭州为例 戴文良 1[① ] 叶永祥 2[② ] [摘 要 ] 杭州市是国内较早实施征地留用地制 城市之一,自 1999年试行留用地制度以来,经过不断完善补充,留用地制度已 逐步得到了完善和规范, 并具备了较强的操作性。 但是留用地制度并未在国家法 律法规中有所规定, 属于地方政策性很强的制度, 因而在留用地开发过程中应当 注意把握地方政府对留用地制度的态度及相应政策文件。 本文试图阐述杭州留用 地发展历程,并简单介绍杭州留用地开发模式, 最后分析一些个人认为在留用地 合作开发过程中应当注意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 ] 留用地 杭州 合作开发 留用地项目 一、留用地制度发展历程 所谓留用地制度是指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 按照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 核定留地用地指标, 让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第二、 三产业,壮大集体经 济,安置失地农民,给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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