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法律实务问题探讨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建筑工程款优先权也可被视为是一种抵押权,而针对其内容的法律界定还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文章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实务问题进行探讨,对其包括主体和权利范围等进行界定,并分析优先权在行使中的困扰,提出行使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的基本条件.
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行使
《合同法》第286条确立了建设工程优先权,这一规定对解决工程欠款纠纷,保护债权人利益有巨大作用。但该条不够精细,操作性不强,在实体和程序上有诸多值得商榷之处,实践中也少有适用该条款成功获得赔偿的判例。因而应对《合同法》第286条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工程优先权的主体、客体、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做出更明确地规定。
建设工程优先权判例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建设工程优先权判例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