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程序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程序 1、申请验收必备条件 ①已缴清报建有关费用; ②已按规划报建要求完成建筑单体工程; ③已完成报建图规定的工程内容、 道路系统、环境绿化及化粪池等公 建配套工程。 2.建设工程验收需提交的资料: 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本);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③施工许可证(复印本); ④放线图(原件)、竣工测绘图(原件); ⑤加具规划局公章的总平面布置图(原件) 1 份; ⑥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1 份。 3、办理过程 ①业主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登记表”核查申报资料后,送规划 办。 ②规划办拟定验收日期,安排好验收人员,通知建设单位。 ③验收人员由 3人组成:规划办 1 人,促建部 1 人,总工办 1 人。 ④规划验收按《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⑤验收结果报分管副主任审批,签发《规划验收合格证》。不合格工 程,其处理意见报局长审核,通知建
工程预检、隐检、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框图
工程预检、隐检、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框图——工程预检、隐检、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框图
建设工程预验收程序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建设工程预验收程序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