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管理条例(279号令)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7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 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 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 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 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就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 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坚持先勘察、后设计、 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 设程序。 第六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
江苏省绿化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1992年10月27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修 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3年6月24日江苏省第十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第 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省 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 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 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绿化 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城市绿化规划;负责城市绿化的行 业管理;组织或者指导
江苏省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江苏省建设工程管理条例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