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结构生产体系绩效管理办法
生产体系绩效管理办法 为配合落实 2012年第一绩效年度生产目标计划, 提高生产产能及劳动效率, 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岗位设置: 生产单位分为四个分厂和三个车间, 其中南厂设下料分厂、 钢构一、二分厂 及防腐车间,北厂设钢构三分厂、次钢车间及彩板型钢车间。 分厂或车间在册人员分生产人员及非生产人员两类; 生产人员指按各种定额 计量的计件工人;非生产人员指:分厂厂长、车间主任、调度员、事务员、内检 员、机修工、电工、发货员、行车工及叉车工,为服务生产人员; 非生产人员的岗位编制:包含分厂厂长或车间主任(单独考核)在内,每分 厂或每车间非生产人员(或管辅人员)人数最多不超过车间总人数的 10%(采取 四舍五入方法),其中南厂下料非生产分厂、防腐分厂可增加一名机修人员。 对于非生产人员可通过兼职或分流进行处理, 压缩非生产人员编制。 对于兼 职人员根据岗位重要性, 收入分配时可按重要岗位参考
建筑钢结构生产体系绩效管理办法
生产体系绩效管理办法 为配合落实 2012年第一绩效年度生产目标计划, 提高生产产能及劳动效率, 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岗位设置: 生产单位分为四个分厂和三个车间, 其中南厂设下料分厂、 钢构一、二分厂 及防腐车间,北厂设钢构三分厂、次钢车间及彩板型钢车间。 分厂或车间在册人员分生产人员及非生产人员两类; 生产人员指按各种定额 计量的计件工人;非生产人员指:分厂厂长、车间主任、调度员、事务员、内检 员、机修工、电工、发货员、行车工及叉车工,为服务生产人员; 非生产人员的岗位编制:包含分厂厂长或车间主任(单独考核)在内,每分 厂或每车间非生产人员(或管辅人员)人数最多不超过车间总人数的 10%(采取 四舍五入方法),其中南厂下料非生产分厂、防腐分厂可增加一名机修人员。 对于非生产人员可通过兼职或分流进行处理, 压缩非生产人员编制。 对于兼 职人员根据岗位重要性, 收入分配时可按重要岗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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