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监理细则范文
1 2020年 4 月 19 日 宁波市监理细则 文档仅供参考 2 2020 年 4月 19 日 宁波市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 (修订版) ( 8月 22日浙江省建设厅浙建建【 】120号发 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 作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 学化水平,促进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 监理管理条例》及其若干规定、《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本市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 活动,必须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 作是指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依法成立的监理单 位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 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及 其它工程建设合同等,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 理。
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办法
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办法 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办法 (2010 年 2 月 2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第 7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 年 3月 17日宁波市人 民政府令第 173 号公布 自 201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区城市河道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水环境,确保城市河道功能完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 、《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市区城市河道的整治、利用、保护与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市区城市河道,是指东至世纪大道,南至杭甬高速,西至机场路,北至北 外环路(其中江北片区向东拓展至江北区行政边界即宁波大学东侧)范围内除余姚江、奉化 江、甬江以外的所有河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市区城市河道的建设与管理,在满足防洪调蓄的前提下,应当结合城市
宁波市河坝征地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宁波市河坝征地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