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选择和二次招标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PPP项目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如火如荼的局面,各个地方都在探索用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形式进行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目前有许多项目也都进入到了实质性的阶段。在实践阶段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引起争议的就是我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在法律适用层面出现的矛盾,
PPP项目的前置性程序(一)——物有所值(VFM)评价
2013年11月,财政部副部长刘昆首次提到政府采购将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财政部依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制定了《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要科学规范地采用物有所值(VFM)评价方法作为判断是否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判定依据。
ppp项目一次性招标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登录注册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ppp项目一次性招标 更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