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集体土地的特征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思考
2011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过50%,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将要转变为城市土地。随着土地权属及利用方式的变更,土地增值收益显化,如何分享在此过程中巨额的土地收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产生的,从现实角度来看,无论政府在法律层面上对集体土地入市有多大限制,但事实上其多元化的入市方式已成不争事实。笔者从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合法路径出发,通过剖析集体土地自发入市的原因、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最后,对这一现象提出了研究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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