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政府采购法”应优先“招标投标法”
对于\"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部分内容的冲突问题,一直以来是困扰地方各级政府采购人员的重要问题。\"立法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是法律专业人员尽知的法律适用原则。本文试以这个规定为法律依据,从法律实践的角度对所列举的\"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若干冲突问题的处理进行探讨。
浅议招标采购代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现实中,招标采购代理过程中涉及投诉质疑、行政诉讼、赔偿责任的争议不断增加。对于这些责任的分析必须建立在对招标采购代理行为法律性质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试图从招标、投标、中标三个关键阶段分别加以阐述。一、招标过程中的法律责任招标采购行为属于要约邀请。根据《合同法》第15条第1款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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