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棚户区改造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以伊春市棚户区改造为例
以坚持改善民生、以人为本为出发点,以建设和谐伊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同发展为目的,着力改善城市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自2007年始,黑龙江省建设厅将伊春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国有林区的改造试点项目,着重从设计原则、设计标准、采用主要规范等方面加大改造力度,因此大大改善了伊春市棚户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
长春:重点棚户区改造工程正式全面启动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要求,长春市决定从2006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对城区108块重点棚户区进行改造,涉及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713万平方米,涉及居民近10万户35万人。2006年1月16日,长春市召开动员大会,做出统一部署,这项惠民工程正式全面启动。长春市棚户区改造坚持政府组织,市场运作。坚持区别对待,改造与改善相结合。长春市制定了《长春市重点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对城市棚户区被拆迁户实施优惠政策:拆迁私有房屋,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拆一还一”政策,不找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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