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应对措施
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内多地都开始“营改增”方面的税收改革试点,之后该政策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且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而建筑行业是国家支柱产业,近年来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行将在对“营改增”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就建筑行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应对措施进行探索。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建筑业营改增办税指南
2016 年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 建筑业营改增办税指南 2016 年 5 月 1 日即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 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建 筑业营改增你知道该如何办税吗 ?下面小编奉上 2016 年建 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办税指南。 建筑业营改增办税指南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 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 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建筑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 方在境内。 征收范围 一、建筑服务的征税范围,依照试点实施办法附的《销售服 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二、建筑服务税目注释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 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 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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