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施工合同无效的种类及法律后果 来源:作者: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是指建筑施工合同违反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发生当事人期望 的法律效力的建筑施工合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 [2004]14 号)的规定, 一共有五种情况可能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 效。 一、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 是指已成立, 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 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 力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 ;( 二 )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三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了上述合同全部无效之外,有些合同还可能只是部分无效。 根
无效施工合同与民事法律后果
针对建筑市场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及现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一定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的理念,以及如何避免签订无效施工合同的方法,阐述了无效施工合同存在的几种形式,剖析了无效施工合同的危害和带来的损失,提出了严格合同管理的建议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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