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设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 [2000]285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 为了加快设计体制改革,推进专业事务所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 ,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和(建筑工程设计事务 所资质标准》,并参照(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名额分配表),组织做好设计事 务所的申报审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1.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2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名额分配表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逐步与国际接轨的需要,繁荣设计创 作,规范设计市场,保证工程设计质量与设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 企业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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