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精品整理 页脚内容 密 级: 绝密 机密 秘密 内部公开 受控印章 制定部门: 文件修订履历 章节 修订内容 修订日期 版本 初版 2015-8-3 Rev1.0 部门会签: 需要 不需要 张贴公示: 需要 不需要 总经办 生产部 市场部 客户服务部 订单管理部 行政人事部 财务部 采购部 营销中心 研发中心 质控中心 编写 审核 批准 ` 精品整理 页脚内容 1.0 职责 1.1 行政人事部 1.1.1 对设有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专职管理的区域(如深圳办公区及宿舍) :负责房屋租赁申请、费用 报销及日常管理; 1.1.2 对未设有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专职管理的区域(如各分公司、办事处常驻办公区、宿舍) :负责 监督房屋租赁申请、费用报销,以及环境卫生。 1.1.3 汇总各分公司、 办事处的租赁情况, 每个月定期对租赁房屋做检视, 视入住情况安排退租或者续 租。 1.2 营销中心各分公司、办
房产租赁管理制度
房产租赁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房产管理, 使之发挥应有的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单位所有临街门面和卖场柜台自己不需要使用的,可 以租赁给他人使用,经营范围以承租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所有出租的门面均由公司物业经营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 门面交付承租户使用时,租赁期内,未经单位同意, 承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门面结构及配套设施。 承租户因装修门面 需改变内部结构或原有配套设施的, 须由公司物业经营部书面报分管 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 单位所有门面向外招租时,必须采用竞争性谈判,即 每一门面向外招租时, 最少要有两家以上承租人参与公开竞价 (特殊 情况除外),出价最高者为中标者。 第五条 门面租赁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 3 年,如需要超 过 3年,应当报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必要时还得报发行集团批准。 第六条 承租户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物业经营部应提前与承 租户中止合同,收回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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