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应该如何正确地管理和调整“暂列金额”与“暂估价”?
在建筑工程领域,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是两个经常被提及但又容易混淆的概念。正确理解这两个术语对于避免合同双方的争议、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债务金额确定及还债和解契约书
债务金额确定及还债和解契约书 债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赊帐债务金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如下互让方式和解。 争执内容: 甲、双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维持商品(铜板、钢管等钢铁制品)交易契约,其赊帐债务的余额,甲方主张享有债权人民币x x元整,乙方则主张不负任何债务,经调查甲、乙双方的帐簿、票据后,双方和解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认本日积欠甲方赊帐债务人民币 元整,并自本日起以至债务清偿日止,以日息x分计算全部利息,并承担偿还义务。 第二条 乙方对前条债务的本金人民币 元整,如下分次亲自送达或送至甲方住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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