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2
— 3 — 附件: 2007 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内容 一、综述 本市固体废物管理的基本体制及监督管理情况。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状况 (一)工业固体废物 1、本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利用贮存等情况; 2、本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为前 5位的工业固体废 物)及其有关信息; 3、本市主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居前 5位企业的名称及其所产 生工业废物的种类及有关信息。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单 位 数 量 产生量 万吨 综合利用量 万吨 处置量 万吨 贮存量 万吨 排放量 万吨 — 4 — 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种类 指 标 产生量第一的固废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产生量(万吨) 占总量比例( %) 综合利用量(万吨) 综合利用率( %) 主要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前 5位)(单位:吨) 企业名称 工业固体 废物产生量 其中危险 废物产生量 其中冶炼 废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法规标题】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发文字号】 【发布部门】 【颁布日期】2006-3-29 【生效日期】2006-6-1 【时效性】有效 【唯一标志】14454 【主题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2006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 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 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 条例。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 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 用价值或者虽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 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 作。 第四条国家已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 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国家未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地方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 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 (2000年10月27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1年1 月1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2001年2月9日广州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公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转移、处置,适用本规定。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负责 组织实施本规定,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区、县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练习题 一、填空题 1、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 2、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 (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3、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 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4、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 (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 (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 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6、国家鼓励科研、生产单位研究、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 中(可降解)的薄膜
1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 4年5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1月14日 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 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 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 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已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
【文章标题】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 【所属行业】环境保护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广东 【发布单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日期】2012-7-26 【实施日期】 【效率属性】有效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 2012-8-31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来源:法律图书馆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月9日广东省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七项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 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1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 4年5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1月14日 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 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 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 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已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草案修改稿) 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 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已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 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国家未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制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 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 作。 第四条国家已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 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国家未制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地方
[键入文字] 1 什么是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工业废渣。一般来说,城市每人每天 的增圾量为1~2公斤,其多寡及成分与居民物质生活水平、习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程度、市政建设情况等有关。如国内的垃圾主要为厨房垃圾。有的城市,炉灰占 70%,以厨房增圾为主的有机物约20%,其余为玻璃、塑料、废纸等。农业垃圾主要 为粪便及植物秸杆类。工业废渣指工业生产过程排出的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燃料废 渣、冶炼及化工过程废渣等。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什么是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 ?固体废物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工业废渣。一般来说,城市每人每天的 增圾量为1~2公斤,其多寡及成分与居民物质生活水平、习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程 度、市政建设情况等有关。如国内的垃圾主要为厨房垃圾。有的城市,炉灰占70%, 以厨房增圾为主的有机物约20
—1—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号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no:sc122571)已由四川省第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于2013年9月25日通过,现 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9月25日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3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5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 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 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 则,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发布时间:2009-11-02 【字体:大中小】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过)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9号)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9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 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9月2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 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 督管理。 第三条固体废
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南京市第十 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2月27 日制定,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于2009年3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 日起施行。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4月7日 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9年2月27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制定2009年3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 护生态安全,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体废物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12 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生活拉开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 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
当前页码:1 法缘博客专注律师营销实战与研究http://hi.baidu.com/lawedge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文件号】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2009-09-23 【实施时间】2010-01-01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9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9月23日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 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发布单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公告第29号 【发布日期】2009-09-23 【生效日期】2010-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公告第29号) (2009年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2009年 9月23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9号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 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实行
1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11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1年10月1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公布自2012年1 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章固体废物的开发利用 第四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资源综合 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29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 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
★精品文档★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布,自2005 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4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精品文档★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2/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buildingindustryopensupnewworldofentrepreneurialstruggletobuildathreeprovincesofregionalcentralcities--inthecommunistxcountiesthesixplenarysessionmembersandcomrades:today,iwascommissionedbythecountypartycommitteestandingcommittee,reportstothegeneralassembly.considerationofallmembersandalternates,andcomradesattendingadv
1 重庆市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 渝(沙)环验〔2019〕003号 重庆市东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预拌砂浆生产线项目”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 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申请材料收悉。根据重庆鼎赢环保 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 《验收监测报告》),我局会同专家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设施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 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重庆市东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原有混凝土产品方案进 行调整,将混凝土生产规模由90万m3/a降为70万m3/a;同 时在原有场地内建设1条预拌砂浆生产线,生产规模为20万 m3/a。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拥有1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 线和1条预拌砂浆生产线,达到预拌商品混凝土产品70万 m3/a和预拌砂浆产品20万m3/a的生产规模,维持了
—1—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月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 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七项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条款的 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十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二 次修正) 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收集、运输、贮存、 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 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 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 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 活动。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 动。
职位:房产估价师(技术总监)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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