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1
自《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颁布以来,在实务操作中关于房产税是否应该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问题,在很多企业和税务局中存在疑问,理论界对此也有很多讨论,现结合我对相关准则中土地使用权概念的理解以及近期与税务局就此问题的沟通情况,谈谈我对土地使用权是否应该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认识。
房产税按照房产余值从价征收,税额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相应比例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同时期颁布的税收部门规章及会计制度内容都各不相同。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会影响房产原值的金额,进而造成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计算不统一,从而对税负公平造成影响。
问:最近,我公司对职工卫生间进行了重新装修,更换了所有的坐便器、洗手盆等卫生洁具以及瓷砖.对于装修发生的十多万元支出,我公司记入了长期待摊费用.税务机关在检查时,提出我公司应将此项支出并入固定资产原值,作为缴纳房产税的计税基础.我们认为此项装修费未记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应缴纳房产税.对此双方意见不一.请问,装修费是否应作为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房屋装修费是否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问题,相关内容在房产税、所得税文件及新旧会计准则中各有表述,现实工作中因为理解不一存在多种解答和执行方式。计税依据统计口径不同,会影响房产原值的金额,进而造成房产税计算不统一,从而对税负公平造成影响。本文从相关法规及部门规章分析着手,探讨不同之处,理清思路,对该问题做出适当的分析并得出正确的结论。
为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规避征管风险,本文对这两个税种进行了专题评估调研,并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从税种之间、税收与会计科目之间的钩稽关系等方面提出加强征管的意见和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
为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规避征管风险,本文对这两个税种进行了专题评估调研,并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从税种之间、税收与会计科目之间的钩稽关系等方面提出加强征管的意见和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签署 甲方:××集团公司 住所: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_号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筹) 住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鉴于: 1.甲方...
土地使用权是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出资的法定形式之一。在许多国有企业中,土地是其拥有的最具价值的资 产,并成为其股份制改造和组建公司时最重要的出资标的。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土地亦成为中方投资者最 为经常和普遍的投资形式,而对于中外合作企业来所说,中方以土地作为合作条件、外方以资金投入作为 合作条件则成为这种企业的重要法律特征。由土地使用权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形成了公司法对土地出资的 特殊要求,也因于此,其在公司实务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显得相当的复杂。 一、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 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 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 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客体论 ――我国不动产物权制度设计的基本设想 高富平华东政法学院教授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用益物权/地产权/物权 内容提要:土地归全民(或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归属体制,产生了两个相互联系 的事实:一是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分散到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才 能得到利用;二是民事主体所享有土地权利只能是他物权。在大陆法称以用益为目的的他物 权为用益物权。这样,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一开始便被定位在用益物权。但是,我国的土地使 用权区别于大陆法系中任何一种的用益物权。因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个人所有权分离出 来的一种权利,而是国家土地分散利用的必然途径;而国家所有权或全民所有权是一种制度 化的权利,不可交易或转让,只有创设了土地使用权之后,才能完成土地产权设计的物权化。 因此,大陆法所有权与用益物权理论不宜直接用来构筑不动产物权体
土地使用权出让 科技名词定义 中文名称: 土地使用权出让 英文名称: statelanduseconveyance 定义: 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所谓“出让”是指一次性收取一定年限内的地价款。我 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商旅、娱乐用地40年, 其他用地50年。 应用学科: 资源科技(一级学科);资源法学(二级学科) 本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 目录 概念 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应遵循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 概念 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应遵循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 展开 编辑本段概念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 限内让与土
编号:yb-ht-009181 土地使用权合同二 contractiioflanduserigh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network 实用practical专业major精品quality编号:yb-ht-009181 第1页 土地使用权合同二 出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根据____市(县)国让(合)字(200)第____号《国有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
抵押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是否应由房产登记机关赔偿——山东某市登记机构一位负责人提出:某一单位向信用社贷款,将房产抵押给信用社,并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信用社贷款到期以后,该单位无力还款。但是信用社在时隔数年以后仍然未行使抵押权。而后,该...
(1)房屋装修,计人固定资产-房屋(装修)科目,请问,这部分价值在计算房产税时是否也要缴税? (2)电梯的金额是否要计入固定资产房屋科目?还是单独做固定资产科目?电梯的原值是否需要缴房产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属于行政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属于行政合同 刘浩 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 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是与民事合同相对而言的,其成为行政机关自觉运用的一种行政 手段却是在资本主义完成工业革命以后。行政合同相对于行政命令,有它 自己的优势:行政机关只有得到相对人的同意,合同所设立的权利义务才 对相对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它比行政命令相对缓和得多,这样,既淡化了 强制命令的色彩,使相对人乐于接受,又使行政机关利用合同的方式推行 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直以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被当然地视 为行政合同。但是,近期在理论和实务上均出现了将该出让合同视为民事 合同的意见和操作,使得出让合同的性质确认平生波澜。 1.认定出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意见及
对于房屋装修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应根据装修涉及 的工程而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 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的规定:“为了
1 江山市高新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土地使用权出让及房产、 设备所有权转让特别约定 根据有关法规和委托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出让标的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特别约定,出(转)让人、竞价人、中标人 均受本特别约定的制约。竞价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应进行咨询、实 地勘察,并仔细阅读本次产权交易中心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特别 规定。竞价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竞价人对标的实际情况和本 特别规定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未咨询或 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本次标的的特别约定 1、中标人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除向第三方缴纳房产、设 备所有权折价款15万元外,需向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缴纳其余成 交款的50%和佣金后与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凭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在60日内与江山市高新 农业综合开发服务部办理移交、过户手续及原租赁土地的转租手 续,余50%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矿业权和矿业用地使用权分别取得,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两权之间的冲突。目前的法律却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如何更好地解决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研究价值。笔者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化解冲突应遵循的几个原则,为解决两权冲突问题提供参考。
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 第1页 第九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一个多税种章节,涉及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拥有、使用、占用中的财产征税或行为征税。 本章包括3部税法,分别是: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本章中的房产税法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在以往的税法考试教材中就涉及,但是作为历年考试 的非重点章,题型以客观题为主,每个税种题量2~3小题,分值2~3分;耕地占用税法是今年教 材新加入的内容。预计2009年税法考试中,本章分数3~5分左右。 ◆本章内容:3节 第一节房产税法 第二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第三节耕地占用税法 第一节房产税法 本节属于非重点章中较为重要的小税种,考试题型除单选题、多选题外,还可涉及计算题,预 计2009年题量2~3小题,分值2~3分左右。 一、房产税基本原理
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94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 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简称供 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 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 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 gf-91-070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地出让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 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法 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___省国有土地 使用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 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 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转让、 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 gf-92-100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职务__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__;法定代表人:姓 名_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 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 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 gf-91-070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地出让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 定地址____;邮政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职务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法定代表人:姓 名__;职务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___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 让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 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据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 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
1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王郢村委会 受让人:淮南市焦岗湖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 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二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焦岗湖渔业总 公司饲料厂),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为:东至:南至:西 至:北至:(详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建设用地。 第四条出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出让现状土地条件
一般土地使用权怎么收费? ▲土地使用权怎么收费 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 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 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 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 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半年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 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 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 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 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重新核定。外商投资企业从批 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 半年征收,年终清算。第一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 年计
职位:消防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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