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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共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24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3条,占62.45%;业务类信息90条,占36.73%;其他信息2条,占0.82%。
(一)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的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均及时向社会公布,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上海市财政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等机构人事信息;
(2)财政预算和非税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支出管理、税收政策、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类信息;
(3)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以及其他财政业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办事类信息;
(4)财政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分配结果等财政预算信息;
(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招标信息、中标及成交结果、投诉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信息;
(6)本局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渠道
网站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公开申请受理向导,并提供在线申请功能,专栏的年度访问量达到9万人次。2010年,进一步加强了网站建设,在充实完善既有7大栏目、22个专栏专页的基础上,新增了1个专栏,并对所有栏目、专栏内容进行了动态更新;同时,还启动了“上海财政”新网站的建设,以进一步增强本局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能力。
咨询服务是本局向公众提供信息的重要途径。通过整合热线电话、网上在线咨询、电话留言、电子邮件、传真等各类咨询渠道,不断优化咨询受理流程,为公众提供及时的个性化信息服务。
此外,本局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方便公众提交公开申请、查阅信息;并依托“上海档案信息网”、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市图书馆向公众提供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2010年,按照《要点》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主要推进的内容有:
在政府预算信息方面,在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报告的基础上,首次公开了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说明,以及 2010年预算、2009年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等19张预算表,内容覆盖一般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上海市对区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此外,还定期公开月度(季度)地方财政收支情况。
在部门预算信息方面,指导各市级部门预算依申请公开。
在财政专项资金方面,指导、配合相关资金管理部门公开了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的19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分配因素和分配使用情况,公开了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等社会公共资金的年度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在非税收入方面,公开了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彩票公益金等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一)申请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0件,其中:当面申请42件,信函申请163件,网上申请8件,电子邮件申请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财政预算信息的申请有183件(占83.18%),涉及政策法规类文件的申请有20件(占9.09%),涉及财政业务类信息的申请有14件(占6.36%),涉及其他类信息的申请有3件(占1.36%)。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0年实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9件(其中9件为上年度顺延至下年度答复),已经答复97件,尚有132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至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9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有26件(占26.8%);其他情形的有68件(占73.2%),其中:属于“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有12件,“信息不存在”的有15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有1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有22件,“不予公开”的有2件,“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有3件。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目前上海市财政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包头市财政局地址:建设路193附近公交站:市公安局-公交车站途经公交车:5路, 10路, 35路科学路-公交车站途经公交车:23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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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财政信息公开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更为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成为上海市财政局的重要任务。2010年,根据《2010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和财政部的具体要求,本局以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为重点,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扎实推进各项公开任务。同时,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制度规范、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保障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010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1件,主要事由均为复议申请人对我局做出的答复不满意。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的案件有2件,仍在审查过程中的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2010年,上海市财政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对此,2011年,我们将按照《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决算公开机制,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方式,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着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非税收入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二是着力发挥网站的平台作用。加强“上海财政”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等方面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财政信息公开沟通反馈机制,加强与各区县财政部门、各预算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合力推进全市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上海市财政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3.99万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3.2万人次,网上留言咨询0.41万人次,网上实时咨询0.27万人次,电话留言和电子邮件咨询约0.11万人次。
(一)其他说明
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0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市局机关。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5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6%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245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件 |
22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4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7 |
4.网上申请数 |
件 |
8 |
5.信函申请数 |
件 |
163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件 |
97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件 |
26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件 |
12 |
4.“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8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件 |
14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件 |
22 |
7.“重复申请”数 |
件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件 |
2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件 |
0 |
(2)“商业秘密”数 |
件 |
0 |
(3)“个人隐私”数 |
件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件 |
1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件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9.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数 |
件 |
0 |
10.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3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89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7923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3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432015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90111 |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1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2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5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未单独 核算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上海市财政局自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机构、人员、设施、制度等方面均已建立了良好的保障体系。2009年市财税机构分设后,本局配备专门的机构、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提供公共查阅服务。截至2009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以及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于办公室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作为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指定2名全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包括编制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统计、报送等事项。此外,政府信息公办公室还在政府信息咨询服务、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二)配套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围绕“透明、便民、规范”的基本要求,针对信息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维护、公开申请答复以及监督考核等事项,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对象范围、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强化具体工作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本局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有关责任、期限、标准和考核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工作流程中。
(三)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以财政性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财政透明度
对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加大公开力度、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在向社会公开预、决算报告,以及彩票公益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良种补贴等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资金、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等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2、启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权力运行长效机制为目标,与本市金财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内部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相结合,开展清权确权工作,逐项编制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四)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更新情况
《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含了本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指南》在上述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均及时进行了调整。本局及时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信息内容变更情况,做好目录更新工作。
2.统计、报送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运行状况,包括公开目录编制、公开申请处理、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咨询服务提供、复议诉讼应诉等各方面情况,均以月度统计、年度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文内容,采用电子和纸质文档形式向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报送,以方便公众集中查阅。
201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福建省、厦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制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印发《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稳妥有序地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公开行政事业型收费目录,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及时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招标信息等,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住房公积金公告制度。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能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理的利益诉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工作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我局于2008年初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配备三名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地点设置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于2008年4月制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试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投诉的渠道和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将政府信息分为十大类:一是组织机构;二是规范文件;三是预算决算;四是政府采购;五是行政执法;六是许可审批;七是办事规程;八是工作动态;九是民生关注;十为其他信息。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和更新以上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正当权益,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厦门市财政局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和《厦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等制度,并在我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启用新的公文处理单,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落实,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开展工作,使之成为我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监督监察”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要求全体财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将《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并邀请有关专家做了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的专题讲座,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参加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进一步促进我局机关干部学习掌握《条例》的立法精神与基本内容,提高依法执政、依法理财能力。
2010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