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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2017年市环保局完成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职能整合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区环保局,工作机构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有保障。日常工作由分管副局长主抓(分工已在上海环境网站发布),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主任主管,另设分管副主任和专职政务公开岗位 。
(二)深化“一站两微”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开实效
2017年“上海环境”网站继续抓住“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这个主要内容,在网上办事大厅的审批结果数据接入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的基础上,完成了市、区两级网上办事审批数据互通试点工作。完善网上办事一站式公告服务,结合快递业务,推出环保办事“零上门”和“一次上门”服务。
“上海环境”网站、微信、微博根据公众关注热点,及时公开和发布各类环保信息,涵盖政策解读、环保重点工作、环境教育、环保科普、环境文化等多个方面。2017年“上海环境”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126条,网站首页访问量76791396。“上海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天数357天,发布环境信息1038篇,阅读总数887172次。“上海环境”微博发布天数365天,发布和转发信息5645条,微博粉丝数680583人,阅读总数34884122次。
(三)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
市环保局建立了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明确解读范围、工作流程以及解读内容和形式。2017年政策解读栏目已发布19条政策解读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解读,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涉及民生的空气质量报告解读等。针对市民高度关注的2017年首个空气重污染天气,发布了“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启动IV级响应措施”,利用上海环境微博、微信以及上海环境网站等新媒体解读《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政策,以图解形式解读每月环境空气质量,生动活泼,一目了然。局长参加1次民生访谈,组织开展4次在线访谈,4期民意征集,5次问卷调查。2017年发布来信选登处理信息64件。2017年首次在网站建立“建议提案答复公开”栏目,已发布21件答复 。
(四)升级智能服务,使浏览更便捷
作为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上海环境”网站建设了智能搜索平台,为市民、企业等用户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信息查询窗口。网站应用“信息无障碍”规范与技术,提供无障碍辅助工具,使视听觉障碍人群也能够便利、准确地获取网站信息和服务,通过“读屏软件”可以顺利浏览网站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和《规定》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7年底,市环保局在“上海环境”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46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7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政务信息628条,占总体比例的10.3%;环境监管类信息883条,占总体比例的14.4%;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280条,占总体比例的4.6%;环境信用类信息4335条,占总体比例的70.7%。
按照《条例》、《办法》和《规定》要求,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上海环境”政府网站、“上海环境”政务微博、“上海环境”政务微信、环保政务信息、环保大事记和宣传报道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一)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按照环保部、市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环保局印发了《2017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在“上海环境”网站主动公开。对照《工作要点》,2017年七项环保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已全面完成。
一是加大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实时监测与预测的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等级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针对社会、市民对空气质量服务的要求,2017年市环保局进一步完善了空气质量发布系统, 6月5日起本市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再次升级,面向公众推出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服务,同时发布每个时段的空气质量等级和首要污染物预报。空气质量预报结果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中心气象台于每天下午17:00前后联合发布,信息发布覆盖主流网站、微博、微信、手机软件、广播、电视等渠道。
二是公开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市环保局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每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发布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公开年度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主要环境工作进展等信息。每月发布空气质量月报,建立“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专栏,公开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重点任务及空气质量治理工作信息等。
三是每月发布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市环保局在“上海环境”网站上建立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及信息公开”栏目,每月公开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2017年共发布12期信息;同时,公布了上海市黄浦江上游、青草沙、陈行和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等。
四是建设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要求,市环保局建设了《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平台地址:http://xxgk.eic.sh.cn),2017年10月1日正式运行,全市161家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在平台公布。平台以企事业单位为公开主体,主要公开六个方面的信息:(1)基础信息:包括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监测方式、监测频次、排放限值、排放数据等;(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4)行政许可:包括审批日期、批文号、审批结果;(5)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污染事故发生和处理情况;(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包括自行监测方案、社会责任报告等 。
五是进一步加大环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全过程公开。市环保局在“上海环境”网站设立了建设项目环评公开栏目,自2014年起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全文、环评审批、验收批文信息已实施主动公开。为推进建设单位全过程公开环评信息,“上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栏目,2017年10月1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在平台上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实现了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全过程公开。
六是及时公开环境统计年报等信息。2017年6月2日在“上海环境”网站发布《2016年上海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向社会公布了上海市环境质量状况、环保主要工作进展、环境保障措施及公众参与和监督等情况。同步公布了2016年上海市大气、水、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环境保护情况统计数据。
七是及时公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上海后,市环保局按要求在“上海环境”网站建立了 “中央环保督察专栏”,专栏设立了督察动态、信息公示和投诉指南三个栏目,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
(二)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
2017年市环保局根据《上海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和本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相关要求,完成年度11项政务数据资源开放计划,开展已开放21项数据资源的及时更新,其中空气质量APP为五星产品,下载量居榜首。市环保局已开放32项环保数据,开放数据及时更新,保持链接正常,可以正常下载使用。市环保局已完成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等6个系统验收前资源目录编制,参与筹备SODA大赛,提升环保政务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开放数据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包括水污染控制单元APP、上海市空气质量APP(公众)、上海环境APP(公众)、建筑工地扬尘和噪声APP等。2016年度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绩效评估成绩为全市第6名。
(三)及时公开预决算、专项资金等信息
2017年2月10日市环保局公开了本部门和7个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预算情况;9月13日公开了本部门和7个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决算情况。
专项资金方面,2017年市环保局公开了本市燃煤电厂脱销脱硫设施超量减排补贴、工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分配、高污染车辆报废淘汰补助分配、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中央专项资金分配等信息。另外,2017年还公开了招标和中标信息86条。
(四)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服务优势
充分发挥“上海环境”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的优势,政务双微围绕本市环保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组织内容,除日常文字形式发布外,结合环保重点工作,制作了图说空气质量月报12篇、图解2016上海环境公报、图说“沪版土十条”等图文素材,以及“衣食住行游 环保100分”、“生态上海 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等多部环保视频,得到广泛好评。
沟通交流方面,在信息发布的同时,“上海环境”双微稳步开展与粉丝的互动,回复粉丝的提问,并将粉丝反映的污染投诉举报等问题通过12345工单办理平台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待问题处理之后再通过双微渠道回复粉丝,获得粉丝的好评与肯定。2017年为扩大“上海环境”微信公众号订阅数量并加强与粉丝互动,“六五”环境日推出“环保知多少”H5(回答环保问题送流量),受到用户欢迎。在线服务方面,“上海环境政务”微博利用粉丝群发功能,将空气污染预警、重大环保政策及重点工作动态及时推送粉丝。“上海环境”政务微信进行二次菜单开发,针对用户投诉、办事指南等需求进行菜单设计,同时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基于位置的空气质量信息服务,满足了使用者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情况
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7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112件,信函申请12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8.1%涉及建设项目和辐射类项目环境审批信息,9.4%涉及环境监管信息,7.9%涉及监测总量信息, 9.4%涉及行政处罚信息,25.2%为综合类、咨询等其他。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年答复127件。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的9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7.1%。
“同意公开答复数”的55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43.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的1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0.8%。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的5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3.9%。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的9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7.1%。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的30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23.6%。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的 7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5.5%。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的11件,占依申请公开答复总数的8.7%。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1、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0元。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减免情况:0元。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市环保局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120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000人次,当面咨询接待80人次,网上咨询40人次。2017年市环保局“上海环境”网站首页访问量76791396。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市环保局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0件。均维持了市环保局作出的答复。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政务公开专项经费预算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0元。
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规清理工作的函》(国法函〔2017〕8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法制办与市环保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市环保局对现行有效的环保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涉及由市环保局负责起草的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8件(均继续有效),市环保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6件(继续有效32件,修订3件,废止1件)。2017年市环保局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1件,全部在“上海环境”网站主动公开。同时,市环保局按要求报送全部11件规范性文件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市环保局已在“上海环境”网站主动公开了《上海市环保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 2017年12月,市环保局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工作,发布了《上海市环保局行政权力清单(新)》,按照国家、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建设项目试生产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的办理过程、结果在“上海环境”网站全部主动公开。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市环保局在推进环保“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方面有突破,夯实基础,建章立制,但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主要是如何提升企业公开环境信息,如何方便市民便捷获取环保信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等方面要加强。2018年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充分发挥“互联网 政务服务”作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力度,打造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引导市民多渠道获取环保信息。
九、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年报所涉及的统计数据均截止2017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612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1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612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564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03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2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8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3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2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210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4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27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3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12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12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27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17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1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2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9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5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2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9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3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7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1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1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1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320 |
2100433B
当然有区别,除了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局,其余一般都是市县级环保局,而环保厅一定是省环保厅。环保局就是环境保护局,比如有的化工厂向长江里排污,就由环保局进行处罚。以北京市环保局为例,其主要职责是:主管北京市...
省级环保部门叫做环保厅,省以下的叫做局如:国家环保部,单指环保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正部级待遇 xx环保厅,指省级环保部门 xx环保局,指市、县级环保部门
好像知道的有百度知道,还有一些做问卷的,录音的,还知道一个叫课课老师的是批改作业的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一、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
结合国务院和市政府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制定了《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全面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围绕重点领域环保信息公开,在内容和形式上“两手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
1、细化公开内容,及时满足社会需求
在环境质量公开方面,通过网站、微信实时发布空气质量,各区县环保网站也实时发布分区县空气质量信息;每月发布上海市空气质量、地表水月报。6月2日发布了2014年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
在污染源信息公开方面,除“上海环境”网站设立“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外,2015年推进17个区县环保局在网站都建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并实现了市区两级环境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2015年4月10日,根据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制定了《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启动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在行政审批和许可信息公开方面,公开了300多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文件,200多个环评试生产审批事项,200多个环评验收审批事项。实现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结果实时查询。公开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9家单位基本信息 。
2、设立专栏,方便市民查询获取
为更好地体现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上海环境”网站设立了“重点公开领域检查要点”专栏,建立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点击目录栏目可以查询包括空气质量、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执法检查、污染源信息公开等14大类重点领域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内容。
二、加强网站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1、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取得工作实效
根据部门工作任务和要求,我局对网站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结合国务院网站普查工作,对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规范的栏目进行了督办,顺利通过了国家普查。根据网站考核要求,向环保部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2015年度网站考评报告,2014年度,我局“上海环境”网站在环保部和市政府考核中都被评为优秀。
2、优化网站功能
全面调整“下载服务”专区,对下载专区进行类别划分,按照被下载文件的属性进行分类(如文件、表格、标准、图片等)。为方便市民查询,2015年新增了依申请公开公文目录,发布依申请公开的公文文号、名称等,有效提升了公文的公开力度。
3、推进政民互动工作
为做好“上海环境”网站与市民的互动交流,我局印发了《关于2015年网上访谈、问卷调查和民意征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网站组织了开展5次在线访谈,3期民意征集,3次问卷调查。访谈邀请了直属单位工作骨干,结合工作实际,市民提问等解答了环保政策。
三、推进电子政务公开
1、加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
在“上海环境”网站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公开了我局43项办事事项信息,包括建设项目行政办理事项8项、辐射管理事项12项(比去年增加8项)、固废管理事项8项(比去年增加2项)、生态保护事项3项、其他行政办理事项15项(比去年增加2项)。在网上实现了办事受理、办理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2、推进政府数据公开
2015年我局加强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工作,按照要求进行了资源目录编制,完成全部已建成9个系统共115个资源目录、发布数据项1700项,按计划完成了2015年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的6项任务。2015年,根据《上海市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要求,梳理了资质类和行政处罚类相关数据信息, 5月 20日 提供了数据信息上传市工商局法人库,随后每月及时上传相关数据 。
2017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7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八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促进群众参与,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五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制定了《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等系列政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实现公众参与决策常态化。各部门也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如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发布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重大决策听证目录,将修订《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作为本年度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市、区(功能区)、镇(街)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2.加强执行公开。做好重点改革任务、重要决策、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实事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加强市政府督办工作系统建设,强化督办工作落实。制定《珠海市市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公开实施方案》(珠府办函〔2017〕50号),积极稳妥有序公开审计结果。
3.推进管理公开。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发运行“珠海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完成市级权责清单调整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更新,共涉及52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0个类别共计9588项权责事项;各区、各镇(街)、各村(居)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已在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一步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定《珠海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报市政府通过后下发。加强行政执法公开,我市各部门均严格按照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立案、检查、调查取证、执法决定等全过程均有据可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并公开裁量范围、种类、条件和幅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营运、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
4.推进服务公开。清理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印发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版)并对外公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市、区两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已全部编制完成并发布,并实现了与广东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数据同步,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子项已与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南建立链接,实现标准化数据在一门一网的应用。标准化编制形成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了各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的名称、依据、对象、时限、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内容,采取统一标准的模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了企业群众办事效率。
深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改革。整合各单位实体办事窗口,整合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建立“全部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的线下线上受理平台,使群众只需进一个门、登录一个网站,即可完成审批。完善实体服务机构,建立“两级机构、四级网络”政务服务机构,即在市、区两级采取单独、挂牌的方式,设立政务服务机构,在镇街、村设立政务服务大厅,配备专兼职人员,便于群众就近办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信息技术保障,建设全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库。通过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快政府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建立兼容、开放、可扩展、覆盖服务对象的网上办事数据库、公共基础数据库。
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了《珠海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并动态调整,印发了《关于调整珠海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再次调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8项。调整后,保留市级行政许可351项(子项777项),精减了23项(子项76项),同比上年精减率为8.9%。
开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市政府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梳理出47项涉及我市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
5.强化结果公开。印发《2017年市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制定年度计划,倒排工期,明确目标任务、分工等并向社会公开。通过媒体、网站对市重大项目、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行公开。推进建议提案议案办理结果公开,市住规建局在官网设置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专栏,公开办理结果。
6.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网站及各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深化我市各级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土地征收补偿、医疗卫生、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各领域信息公开。
(二)推进政务开放,促进公众参与。
1.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制定了《珠海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方案》,加快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实现全市各部门、各层级、各领域数据共享,有效支撑全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应用和智慧城市建设。
2.强化重要政策解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接受媒体采访,解释我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政策,市人大通过的政策法规,市政府领导均出席相关的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
3.加强舆情处置与回应。加强值班制度,切实抓好涉珠舆情的监测、搜集、研判和报送等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和舆情联络员制度,完善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提前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如3月份,网上出现有人贩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市有关部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及时公布有关情况及案件查处情况。
4.扩大公众参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开展在线访谈活动,邀请各区、各部门领导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回应市民群众的关切,2017年共举办17场。加强“市长信箱”给市长留言的办理工作,及时办理及回应群众留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市民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按照部门权责清单和业务目录通过系统在一天内转派部门办理。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诉求受理和处理,并通过系统反馈至平台统一答复市民。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和绩效考评,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加大了对已纳入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范围的相关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力度,确保网站均符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我市在全国、全省组织的政府网站抽查中,合格率达到100%。开展了政府网站绩效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推进基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制定了《珠海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已经集约化到市政府网站平台的33个。
2.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合平台集中办理,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全市22个镇街、318个村居全部开通网上办事大厅镇(街)办事站、村(居)办事点,共进驻镇(街)事项1946项,村(居)事项21209项,基本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逐步拓展综合受理范围,大厅共有10个部门的194项纳入综合受理,完成了受理标准化梳理工作,制定了业务受理手册。
(四)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每月对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更新情况,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督促全市各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明确标注公开属性。推进阳光政务,梳理主动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严格落实《珠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把关,统一审查率、统一编号率、统一发布率均达100%,开展了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清理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82件,其中保留101件、失效8件、废止56件、适时修订17件。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珠办发〔2017〕3号),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市政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
我市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军转干部培训等项目中增加政务公开培训内容,并依托“珠海市干部教育培训网”,将政务公开有关内容纳入了我市干部线上培训必修课程学习。
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责任白皮书考核范围,所占分值权重为5%。市府办加强督促检查,对各区(功能区)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221条,通过网站公开信息104221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61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49次,进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7次,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6019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61件。其中,当面提交申请的3101件,占87.08%;网络提交申请的367件,占10.3%;信函提交申请的93件,占2.6%。
在356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3561件,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57件,占4.4%;“同意公开答复”1504件,占42.2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912件,占25.61%;“不同意公开答复”1497件,占42.04%;“其他”781件,占21.93%。
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机关各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局属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我局起草了《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重点对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规定,规范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 。
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我局在与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市保密局以及有关法院进行沟通,对信息公开工作办理中的具体问题基本形成共识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信息公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信息公开办理中对政府信息的把握、公开的主体、公开内容的审查、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若干具体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三、环境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为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使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更具厚实的基础,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各业务部门对主动公开的服务流程和内容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作进一步的更新;开展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进行界定,通过市政务外网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平台,完成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受理、办理及回复工作,同时,通过信息公开报送平台,按时将信息公开月报报送市信息委。2008年二季度,我局会同市经委、建委、市容环卫局对2007年本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等信息进行收集、筛选和汇总,编制了《上海市2007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于2008年6月5日前向社会发布,同时以宣传册的形式向市民发放,确保公众环境权益 。
四、环境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我局网站根据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以便公众直接点击进入。落实专人保证随时受理网上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主动公开信息的申请,尽可能当场答复和办理;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严格按照市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为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方便方面,充分利用局网站为宣传平台,及时把国家和上海市在大气、固废、噪声、ODS和POPs履约等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和文件上网,同时提供各类表格下载。我局各受理窗口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多样化。一是建设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营造窗口的服务氛围,办事信息上墙、触摸屏查询等方式改进和完善窗口形象,突出窗口主动服务性;二是将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填报资料清单等在网上对外公布的同时制作成“服务手册”放在接待窗口,供客户取阅;三是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和业务知晓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7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条。
在2008年主动公开的329条信息中,机构职责类的信息3条,占总体比例的0.91%;法律法规类的信息33条,其中国家法规2条,地方法规1条,规范性文件3条,环保局公文27条,占总体比例的10.03%;环境标准类的信息22条,其中国家标准20条,地方标准1条,市局规范1条,占总体比例的6.6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5条,其中综合规划1条,功能区划2条,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条,占总体比例的1.52%;环境管理类的信息41条,其中监测应急2条,环境执法17条,环境影响评价4条,环境统计6条,定量考核2条,环保科技10条,占总体比例的12.46%;污染控制类的信息63条,占总体比例的19.15%;其它信息162条,其中环境质量56条,宣传教育39条,创模19条,节能减排6条,其他公告与通知42条,占总体比例的49.24%。通过及时主动公开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便于公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市民更快、更全面的了解上海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针对市政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2008年“六五环境日”我局对“上海环境”网站进行了改版。改版后的网站加强了环境质量的信息发布,增加了各区县降尘量月报、重点整治河道水质状况、上游来水河道水质状况、苏州河水质状况、黄浦江水质状况、淀山湖水质状况等栏目,弥补了以前在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方面不足的缺点。结合局中心工作,增设了“创建模范城市”、“节能减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化学品环境管理”、“招标与专项资金”等栏目,方便市民了解局的工作重点,加大了主动信息公开。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了确保政府机关公共资金使用的程序、过程、结果等均为公众所周知,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自2008年起,市级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污染治理设施改造项目向我局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市级)补助,可通过网上《市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申请,我局可在网上直接受理和网上流转审核。我局还开展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的招投标工作,招标代理单位分别于5月21日和6月4日,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专家评标会,经专家认真审阅投标文件,并经讨论和投票,7种仪器设备各产生3家供应商推荐名单,系统运营产生4家推荐名单。这次招投标工作,程序合法,工作比较规范,没有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积极利用现有的接待窗口等资源,增设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每月按时向市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书面材料,并通过市档案局的网上报送系统上报电子文档。同时,针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公众关注的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这一焦点问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过程中,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方面注意做好工作,提出了“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态度热情办事高效、制度公开程序透明、依法审批公平公正”的岗位规范。在规范工作方面,把各项办事制度、主要工作流程、审批申请材料、行政决定许可等情况全部在网上公开,并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各项行政许可决定。在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在接待窗口放置了相关的资料,提供信息查询系统,方便申请人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等。2008年,我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65个,试生产及其延长批复565个,验收批复336个,均适时上网公布,为公众及时、准确地提供了环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7件,其中当面申请45件,网上申请有35件,信函申请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75%是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信息,5%是涉及排污许可证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环境监测、行政处罚、污染情况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87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44件,占总数的51%,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涉及化工企业名单等信息。“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占总数的2%,主要涉及行政复议、人事管理等信息。“信息不存在”18件,占总数的21%,主要涉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行政处罚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5件,占总数的17%,主要涉及环保审批、环境治理等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6件,占总数的7%,主要涉及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等信息。“不予公开”1件,占总数的1%,涉及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主要原因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我局在办理信息公开事项中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对于申请人的申请,我局本着信息公开的原则,尽量予以满足。有些申请涉及几年以前的行政行为,材料已经归档,只要符合申请要求的信息,我局均予以提供。二是积极和信息拥有人沟通。有些信息属于权利人的,我局收到申请后,主动和权利人沟通,希望权利人同意公开信息,或者希望权利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对有些权利人不愿公开的信息,我局积极促使权利人和申请人相互协调,由权利人邀请申请人到现场查阅相关信息,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和好评。三是积极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我局在处理信息公开过程中,注意倾听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意见,先后多次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到我局共同协商,对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帮助我们解决信息公开中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54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24人次,当面咨询接待768人次,网上咨询262人次。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1699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公众监督。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提供方式不满,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件,主要事由是对信息公开答复不满,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3件行政诉讼均被驳回,现处于二审状态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0名兼职工作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141万元。主要包括环境状况公报编辑印刷制作费用15万元,“上海环境”网站维护126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1万元。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29.4元。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三告知”制度。
在行政执法中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小册,内容涵盖环保行业管理、办事指南、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告知到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增强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便民利民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实施《环境监察执法回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试行执法建议书制度,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做到信息互通。
二、深入贯彻办事公开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围绕中心工作,抓紧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聘请了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市文明办的18位同志成为市环保系统第四届精神文明、政风行风建设特邀监督员。通过监督检查,办事窗口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建立了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6月和12月,我局张全局长和吴启洲副局长分别在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室接受市民听众有关环境问题咨询和投诉。“上线”结束后,局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在一周后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对处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反馈,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