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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县级公路畅通、乡级公路畅通、老村级道路加宽改造、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和贫困村内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三)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对全省城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四)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和服务保障能力。
(五)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在乡镇和社区建立农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推动解决农产品食品安全问题。
(六)城市老旧小区整治。对城市老旧小区开展老楼危楼加固改造、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提升等,有效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
二、退出6项民生工程
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2项任务已完成,退出实施范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项,资金有保障,已进入常态化运行,转入部门日常工作,2016年起退出民生工程。
三、提高6项民生工程标准
(一)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水稻、玉米、小麦、棉花的保费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15年每亩15.84元、12元、9.72元、16.32元提高到19.49元、13.54元、13.21元、18.91元。
(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
(三)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380元提高到420元。
(四)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根据安徽省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2015年15元提高到3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仍为30元。
(五)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40元提高到45元。
(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标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城乡统筹,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学杂费、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15年小学每生264元、初中每生375元分别提高到625元、825元(均含取暖费25元)。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生5000元提高到6000元。
四、继续实施21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就业技能及新型农民培训,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棚户区改造等21项民生工程,对内容、结构等进行调整优化。
五、工作要求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雪中送炭,突出绩效、共建共享”的原则,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围绕扶贫工作、“三农”工作、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其他城乡公共服务等方面,以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继续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持续推进民生问题解决。
(一)强化责任落实。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的新常态,要更加突出保障改善民生,注重解决亟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要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落准落细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健全能定责、可追责的民生工程绩效考核机制。
(二)强化精准推进。各级各地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强民生资金保障管理,加大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要按照部署要求,持续加强过程管控,精准发力,聚焦突破,确保既定的目标任务按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确保惠民政策及时落地生根。
(三)强化问题导向。要完善绩效评价,加强督查考核,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有关民生工程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跟踪,一项一项整改到位。把问题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切实举一反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从制度层面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
(四)强化统筹协调。要把实施民生工程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与开展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形成政策叠加和多方联动效应。加强宣传,加快民生领域基础信息大数据、新媒体、互联网平台统筹应用,推进民生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提升民生工程组织实施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共建共享。坚持多元导向,探索建立长效管养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民生保障服务和产品供给。更加注重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正确引导基本民生保障预期,不断提高民生工程影响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府苑楼门口玻璃上有价格和时间的。。。
安徽省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3项民生工程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在全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2011年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09〕1号)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2年实施 33项 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 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省政府决定, 2012 年实施 33 项 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 3 项民生工程 (一 )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在全省开展乡镇公办中 心幼儿园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基本满足有园 上、上得起的要求,力争 2015 年全省学前 3 年毛入园率达 65%。2012 年投入资金 3 亿元,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318 所。 (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 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全 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补 助,省和试点县为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 2012 年投入资 金 60 亿元,实现制度全覆盖。 (三 )公共文化服务
省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 1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1 年实施 33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三次会议精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省政府 决定, 2011 年实施 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 3项民生工程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在全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 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 2011 年各级财政投入资金 15.4 亿元。 (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从 2011 年开始用 5年时间,投入 40 亿元,完成 6000余座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2011 年投入资金 8 亿 元。 (三)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全省开展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进一步扩大城乡 消费,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0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部署,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省政府决定,2019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
(一)智慧学校建设。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以贫困地区、偏远地区以及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为重点,实施1000所左右智慧学校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完善网络基础设施。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围绕“老有所养”,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16个设区市各开展1个智慧养老试点,推行智慧养老机构创建、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市级智慧养老综合平台整体建设、养老机构 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融合发展四类试点模式。
(三)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围绕“稳就业”要求,通过强化就业服务对接、推进创业平台建设、落实补贴政策、加强就业托底安置等,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去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
(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带动发展产业,推动贫困户增收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五)水环境生态补偿。围绕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通过支持新安江流域、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加强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等,促进水生态更加美好。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充分利用各地已建成的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室,加强源头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皖优农品质量追溯体系。
二、调整内容实施1项民生工程
在对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等救助基础上,增加困难职工帮扶内容,将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调整为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三、合并2项后实施1项民生工程
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与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个项目,合并为文化惠民工程。同时,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中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调整出实施范围。
四、退出5项民生工程
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已健全,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已常态化运行,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任务已完成,调整不再列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业扶持工程已分别纳入新增项目统筹实施,不再单列。
五、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学前教育促进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5个项目。
六、工作要求
民生工程是我省民生工作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品牌和主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民生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的力度,以实施民生工程为载体,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着力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强化精准实施。坚持高质量,提高精准度,在工程类项目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方面,在补助类项目审查把关、评审认定、补助发放、报销补偿等环节,精准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精细管理。做细做实民生工程,对照目标责任书,加强过程管控、序时调度和建后管养,强化调查研究,总结民生工程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运用,促进各地各部门提升精细管理水平。
(三)强化资金保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结合财力和基层实际,从严把关,不留缺口。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用于民生建设,加大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民生的关键处。
(四)强化绩效考核。健全完善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体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抓好监督、评价和考核,强化公示公开和结果运用。
(五)强化责任落实。省财政厅承担民生工程牵头抓总职责,各项目省直主管单位履行主管职责,市、县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职责,明确各个层面责任单位、责任环节和责任人,构建完整的责任闭环,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省政府决定,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原有的17项民生工程
按照“巩固、规范、完善、提高”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2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2008〕3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策,提升水平,继续实施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17项民生工程。全省农村中小学304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已于2008年圆满完成,自2009年起,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纳入正常工作安排,不再列入民生工程项目。
二、大力实施新增的11项民生工程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急事先办、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09年全省新增实施11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全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提高集中供养率,2009-2012年计划新建敬老院1370所,新增入院五保对象13.45万人,总投资11.5亿元,集中供养率达50%。2009年投资3.99亿元,增加47500个床位。
(二)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2009年安排资金1.69亿元,对40.12万已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予以生活救助,其中城镇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360元,缓解重度残疾人医疗康复支出负担较重、生活水平偏低等困难。
(三)新型农民培训工程。2009年安排2.54亿元,培训新型农民56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30万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6万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20万人。
(四)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09年安排1.5亿元,对50万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
(五)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计划用4年时间,使我省妇女儿童健康相关指标达到中部地区领先水平和东部地区平均水平。2009年安排2亿元,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县级妇幼保健所修缮房屋、购置设备,以及儿童免疫规划一类疫苗接种给予补助。
(六)“农家书屋”工程。满足基层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建设“农家书屋”,到2015年基本覆盖全省所有的行政村。2009年投入6000万元,在全省建设3000家“农家书屋”;每个农家书屋配置标准为2万元。
(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大力繁荣农村文化,到2010年全省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1150个,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建设目标。2009年投入1.3亿元,建设33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投资4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30万元,配套设施资金10万元。
(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高农民体育健身设施水平,到2010年,我省规划在4000个行政村建设标准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09年投资1650万元,在550个行政村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村投入3万元,建设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
(九)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创新支农方式,构建市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按照《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由各级财政和投保户共同承担,2009年投入3.9亿元。
(十)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推广使用沼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2009年安排2.2亿元,建设5万口沼气池,开展改厨、改厕、改圈,建设20个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和一批乡村沼气服务网点。
(十一)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89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到2012年完成全省182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09年投资14.9亿元,对811座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其中继续实施2008年省计划内小(二)型水库加固工程400座、新增开工省计划内小(二)型水库加固工程300座、国家规划内重点小型病险水库93座、国家规划内大中型水库18座。
三、工作要求
实施民生工程具有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的双重效应,已经上升为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今年(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是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009年省政府重点工作之一,涉及领域更宽,受益面更广,工作强度更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不断抓出成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实施每一项民生工程,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协调调度。民生工程的受益群体主要在基层、在农村,各地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要下移工作重心,搞好协调服务,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对照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做细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精心组织,精细操作。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程类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及早下达计划,争取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力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公用经费,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应承担的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省财政通过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等方式,保障民生工程投入。如国家出台有关提高民生工程项目补助标准的规定,将相应减少市县配套,缓解各地资金压力。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防发生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惠民直达工程试点范围,加大规范补助或发放到人的项目管理力度;推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六制”管理。完善已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民生工程项目的效益。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地要采取随机抽样、暗访、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组织综合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改进专项督查方法,推动各项工程平衡、有序实施。省政府将继续对民生工程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五)提升实施效果。注重用民主的方法推进民生工程,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使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深入人心。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措施、民生工程实施成效等,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提高社会影响力,为民生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21年实施省定31项民生工程,现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省定民生工程项目
2021年,省政府确定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我市实施31项,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无目标任务。
(一)新增实施6项。
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部署,补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修缮、医疗设备更新补充、医疗服务能力培训等标准化建设短板,推动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网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2.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为贯彻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集中培训、线上线下培训等方式,支持提高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
3.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贯彻妇女发展纲要,提高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对全市35—64岁城镇低保以及农村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
4.农田建设工程。为贯彻实施粮食安全战略,推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
5.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培育农业产业和改善农村环境,支持开展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等建设。
6.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聚焦防汛减灾和供水保障,对水库大坝、泄洪建筑物、放水建筑物等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加强水库安全监测、防汛道路、通讯、房屋等设施管理,进一步增强水库防洪、灌溉、调蓄能力。
(二)完善实施8项。
1.增加幼儿托育内容。与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合并为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项目,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开办普惠托育机构,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婴幼儿照护困难的家庭提供必要服务。
2.调整智慧医疗项目。智慧医疗项目中智医助理已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智联网医院已常态推进,两项内容退出民生工程,调整后保留实施“安康码”应用内容。
3.调整文化惠民工程。增加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科技馆免费开放、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保留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活动内容;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因建设任务已完成并已纳入村级综合性文化中心共建共享,农村体育活动因纳入群众体育竞赛统筹实施,两项内容退出民生工程。
4.调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项目。将智慧学校建设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内容,一体化辐射带动全省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
5.统筹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加大统筹力度,将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合并为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6.调整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将党建引领扶贫工程调整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带动,有力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工作。
7.调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项目。将“四带一自”产业扶贫调整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脱贫群众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8.调整技能培训提升项目。将技能培训提升中技能脱贫培训调整为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组织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保留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退役军人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内容。
(三)退出4项。
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任务已完成,资产收益扶贫已实现预期目标,健康脱贫医疗保障平稳过渡到现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框架内,4个项目不再列为民生工程。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