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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出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信息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稿,制定机关规章制度;承担文电处理、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综治、新闻宣传、文书档案、应急处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章草案;指导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配合纪检监察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规划;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编制、上报、审查、审批;负责综合管理本级建设事业各项资金及工程财务审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筹集管理划转工作;指导监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及社团的财务活动;负责建设事业统计信息;负责工程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科

拟订建筑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盟外建筑企业的入盟备案管理;负责建筑业执业人员注册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及配套安装工程安全生产许可初审并实施施工安全监管;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及动态监管;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资质监管;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审批;负责盟外勘察设计单位入盟备案管理;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执业人员注册管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监督管理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建筑业统计。

(四)工程建设管理科

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合同管理、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监理、检测试验、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审批和人员管理;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设立审批并监督管理;负责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牵头督查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拟订建筑节能与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建筑节能监管,指导民用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和节能材料、产品、设备的检测;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计划,负责节能专项资金安排。

(五)规划科

执行城市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全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编制城市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盟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及开发区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规划监察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风景区规划、城镇中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编制审查;负责盟本级“一书两证”审核、发放管理;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执业人员注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审批;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雕塑、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

(六)城市建设科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制度、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理、道路、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地下管线、城建监察等工作;负责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等设施建设;负责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初步审查及有关工作;参与城市大中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库;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信息工作。

(七)村镇建设科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旗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牧区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负责乡村规划许可证发放工作;负责监督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各级重点镇建设;提出农牧民转移定居的住房政策建议。

(八)住宅与房地产管理科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价格及住宅品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屋权属、拆迁改造、房地产开发、交易、评估、经纪和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拆迁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及房地产执业人员注册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盟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指导住宅产业化推进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等规章制度;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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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阿拉善红花岗岩

  • 品种:阿拉善红花岗岩;产地:国产;厚度(mm):25;表面处理:抛光面;规格(mm):600×600;类型:毛料;
  • m2
  • 新闽商
  • 13%
  • 武汉新闽商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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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红花岗岩

  • 品种:阿拉善红花岗岩;产地:国产;厚度(mm):25;表面处理:火烧面;规格(mm):600×600;类型:毛料;
  • m2
  • 新闽商
  • 13%
  • 武汉新闽商建材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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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黄花岗岩

  • 产地:国产;厚度(mm):40;品种:阿拉善黄花岗岩;表面处理:火烧面;规格(mm):800×800
  • m2
  • 林飞达
  • 13%
  • 宁夏林飞达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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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黄花岗岩

  • 产地:国产;厚度(mm):40;品种:阿拉善黄花岗岩;表面处理:火烧面;规格(mm):400×400
  • m2
  • 林飞达
  • 13%
  • 宁夏林飞达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阿拉善黄花岗岩

  • 产地:国产;厚度(mm):40;品种:阿拉善黄花岗岩;表面处理:抛光面;规格(mm):400×400
  • m2
  • 林飞达
  • 13%
  • 宁夏林飞达工贸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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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号码

  • 肇庆市2003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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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木(香花木、木楠)

  • 高350-350cm 胸径7-8cm 冠幅150-200cm 净干高180-200cm
  • 东莞市2015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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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木(香花木、木楠)

  • 高350-350cm 胸径9-10cm 冠幅150-200cm 净干高180-200cm
  • 东莞市2015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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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木(香花木、木楠)

  • 高350-350cm 胸径9-10cm 冠幅150-200cm 净干高180-200cm
  • 东莞市2015年8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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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光木(香花木、木楠)

  • 高300-350cm 胸径5-6cm 冠幅100-150cm 净干高180-200cm
  • 东莞市2015年7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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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黄麻

  • 按常规型号
  • 1m³
  • 3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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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金花岗岩

  • 四拼/六拼圆柱 板厚:30mm厚
  • 600m²
  • 3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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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协调(飞屏展示)

  • 互动程序 城乡协调(飞屏展示)
  • 1套
  • 3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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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协调(飞屏展示)

  • 页面设计 城乡协调(飞屏展示)
  • 1套
  • 3
  • 中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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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住房项目案例

  • 1、公共住房项目案例(含英文):字体为树脂发光字体,字幅尺寸:836mm×234mm 2、案例展示图:尺寸:4216mm×1500mm,字体及图案材质及艺,详见图纸; 3、方块盒:根据美工尺寸,墙体
  • 1套
  • 3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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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编制

盟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7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职数8名。另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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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盟建设局的职责划入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取消已由盟行政公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盟交通运输局。

(四)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各旗人民政府,并由各旗人民政府确定其管理体制。

(五)增加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职责。

(六)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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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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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建筑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全盟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实施办法;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盟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房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盟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研究提出住房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建议,指导全盟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四)承担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的责任。拟订全盟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全盟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五)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盟统一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并监督实施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评估,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执行全盟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盟建筑活动,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筹集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指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镇规划建设监察,管理城市规划建设档案;拟订全盟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盟村镇规划编制、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盟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组织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盟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十二)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盟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盟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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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获评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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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3页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13页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阿拉善盟水务局地理位置

地址:土尔扈特南路阿拉善盟水务局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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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运行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运行;承担盟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复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及信息网络建设综合管理工作;做好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建设、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财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负责监管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和清产核资的审核和转报工作。

(二)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盟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就业政策和措施,负责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协调工作;制订完善城乡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盟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度计划;统筹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盟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和规范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依法管理全盟人力资源市场。牵头组织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执行和规划工作,协调农牧民工就业后的社会公共服务事宜;承担盟农牧民工工作办公室工作。

(三)公务员与人事监察管理科

负责全盟公务员制度推行和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参照管理工作;负责盟直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的审核稽查工作;负责全盟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负责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调配工作;拟订组织实施全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级别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拟订盟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盟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调任(配)等人事管理事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全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等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全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组建和管理评审委员会等工作;指导监督全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全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人才流动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和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拟定和组织实施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承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各类人才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全盟外国专家、智力引进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引进国外项目和人才,负责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工作。

(五)军官转业安置科(盟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政策的贯彻落实;拟订全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指导全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我盟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维护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军转干部安置、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承担盟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工资福利科(盟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执行国家、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调控政策,拟订全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负责全盟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贯彻实施工资增长指导线、最低工资制度的政策、标准;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拟订地方性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办法,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办理职工调配审批和工龄及视同缴费年限审定。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关于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的规划和基本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就业前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政策;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组织实施全盟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

(八)养老失业保险科

组织实施全盟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农牧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规划;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贯彻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贯彻实施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生前所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政策,负责企业职工遗属认定和待遇核准工作;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拟订具体办法;负责全盟征地项目的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离退休核准工作。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做好全盟企业年金方案的审核和备案管理工作。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拟订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和规则,拟订全盟失业调控、失业预警政策并指导实施。

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盟有关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建设投资等;参与拟订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盟及盟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统计和监督审计工作;

(九)医疗工伤保险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政策;负责拟订我盟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拟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制度执行情况;贯彻执行职工疾病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拟订补充医疗保险和特殊人群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公务员医疗费用补贴政策;指导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负责属地企业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承担盟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全盟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全盟工伤人员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退休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法制和调解仲裁科

负责贯彻和监督检查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执行及依法行政情况;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法律文书审核制发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相关普法依法治理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全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全盟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处理盟直争议案件,协调处理盟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劳动监察科

依法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监察执法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

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编制

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6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职数14名(11正3副)。另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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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间阿拉善盟森林资源面积增加405万亩

  记者从阿拉善盟林业局了解到,过去的5年间,全盟森林资源面积增加40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04%,增长一个百分点;2009年,生态治理面积首次大于沙化土地扩张面积。    “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寸草不生的黄沙,你看,现在已经长满了植被。”在贺兰山脚下的沙井子飞播区,盟林业局资源科科长王晓东指着茂密的各种沙生灌木对记者说:“这都是飞播和退牧还草工程带来的变化,否则这片黄沙就会飞上贺兰山。”    “十一五”期间,阿拉善盟坚持以“适度收缩、相对集中”为核心的“转移发展战略”,并进一步确立“保护就是最大的建设”、“人退带动沙退”的生态治理、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在大力实施退牧还林还草政策,让草原森林充分自然修复的同时,阿拉善盟还大力实施“锁边围城”和“身边增绿”工程,营造生态宜居环境,并相继实施了贺兰山三期、胡杨林一期等工程,使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自治区自然保护区面积扩大到3991.4万亩,保护区生态功能明显增强。    2004年,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阿拉善盟正式实施,补偿面积达1959.87万亩,年补偿基金达到9310万元。大项目带动生态建设的大发展,这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启动实施,不仅极大地改变了多年来阿拉善盟存在的治理面积大、治理资金少的局面,而且使大面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在实施补偿过程中,阿拉善盟立足实际,创新运用,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与公益林区农牧民转移安置、禁牧、养老、医疗、助学等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制定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使全盟4227户13079人年人均获得直接收益6520元。    2010年,国家再次提高集体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5元提高到每亩10元,阿拉善盟年获得补偿资金达1.59亿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施,让阿拉善盟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2009年,被誉为农牧区二次革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阿拉善盟正式推开,目前,全盟已完成商品林及其宜林地改革,并在8个苏木镇开始集体公益林改革试点工作。    “十一五”期间,阿拉善盟还立足资源优势,重点鼓励农牧民人工开展特色沙生中药材种植,推动产业发展。建设梭梭肉苁蓉基地30万亩、白刺锁阳基地30万亩。人工梭梭林苁蓉接种面积近10万亩,人工接种锁阳面积2万亩。天然及人工苁蓉年产140吨,锁阳年产1561.8吨。与此同时,贺兰山和额济纳胡杨林两大林区实现6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为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步伐,2010年,盟委、行署先后出台了《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城镇营造防护林优惠政策》等,不断深化林业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推动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这项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也为阿拉善盟“十二五”生态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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