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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城市发展战略及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我市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及各类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备案等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及城市建设计划;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非重要详细规划的审批;
3、参与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利用和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竣工规划认可书》;
4、负责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测绘管理等工作和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市貌有关建筑室外装修、栅栏、雕塑等进行规划管理;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招标、拍卖地块及其性质的确定;
7、负责审查临时建设工程,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
8、负责组织城市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评比;
9、负责收集、处理、研究、利用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勘测、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应用、推广城市规划科学技术;开展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10、依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消防、环保、交通、绿化、人防、民航控制净空、文物保护、电力、电讯等管理工作;
11、承办市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阿勒泰市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股级,隶属阿勒泰市建设局管理,其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配置如下。
阿勒泰市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核定全额事业编制*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名,工勤编制*名。
台州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 地址:台州人和东路105号 312路; 312路区间; 397路
财务,办公室,窗口,审批,之类的。好是好的,工资一般不会低。还有一个腐败的问题,做在招投标办公室可以有红包拿,每开一个标只要负责审文件之类的,都会有专家费,按各个地方标准不同,我们那里一般是300. ...
落实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交办事项,组织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面掌握辖区河道管理状况,负责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河长制管理制度;协调、交办、督查河长...
城市绿化美化亮化规划方案与城市规划办公室工作计划汇编
城市绿化美化亮化规划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居环境,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夯实基础,做强城市品牌,全面打造环 境优美、文明整洁、管理有序、和谐平安的城市形象,紧紧围绕市委 “31”发展战略,在巩 固“国家卫生县城 ”、“省园林城市 ”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立足长效、突出重点、强化责任 ,扎扎实实推进 **城 市大建设,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早日实现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 义新 ** 的奋斗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打造最文明、最美丽的山水园林城市,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在巩固各项创建成果的基础 上进一步提升品位,全面落实净化、亮化、绿化、美化的各项任务,确保 “保洁到位、整治 到位、装点到位、增亮到位、补绿到位 ”,基本形成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充分 展现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 **的良好态势。 二、工作内容 (一)净化 净化工作目标:净化地面,净化
山西省城乡建设规划制度
1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已由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9年 11月 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年 1月 1日起施行。 1991年 9月 19日制定、 1997年 12 月 4 日修正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同时 废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 在规划区内进 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保护 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 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 维护公共利 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符合防灾减灾、 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要求, 促进
根据《中共阿勒泰市委员会、阿勒泰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共阿勒泰市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阿市党发〔2002〕17号),设置阿勒泰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建设行政管理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1、将原市房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原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管理。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派出机构,科级建制,实行市高新区管委会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双重领导,以市高新区管委会管理为主,业务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指导,配局长1名,副局长1名。
3、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衔接规则:按照市政府第40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规划执法以城市道路红线为界,红线外由城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红线内由综合执法局负责”。
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下设事业单位14个,其中正县级1个(市城镇化建设管理办公室),副县级1个(市城区规划管理处),科级12个(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榆阳分局、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西南新区分局、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地震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测绘处、市展览馆、市城建档案馆、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推广中心、市地震台网监测中心、市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办公室、市城乡规划设计院),企业1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