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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基本信息

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简介

规划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鞍山市地处环渤海经济区腹地,位置在东经122°10′至123°41′,北纬40°27′至41°34′之间。全境南北最长175公里,东西最宽133公里。总面积为9255平方公里,占辽宁省总面积的8.4%。其中市区625.6平方公里。

鞍山市是辽宁省第三大城市,也是沈大黄金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是辽宁中部城市群与辽东半岛开放区的重要连接带。北距沈阳89公里,南距大连308公里。长大铁路、沈大高速公路纵贯南北,京沈高速公路、秦沈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途经鞍山。鞍山市下辖1个县级市(海城市)、1个县(台安县)、1个自治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以及4个区(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区县共辖58个镇、7个乡、48个街道办事处。

鞍山境内水域资源较丰富,主要类型为淡水养殖。养殖的种类有鲤、鲫、草鱼、青鱼、鲢、鳙、黄鳝、非洲鲫、武昌鱼以及中华绒螯蟹、凡纳滨对虾等。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鞍山市渔业内外部环境不断发生变化,渔业发展面临着资源、市场、机制、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原有的发展优势逐渐弱化,为了进一步提升水产养殖水平、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和增强渔业竞争力,加速渔业现代化步伐,亟待科学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对鞍山市水产养殖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养殖水域资源的有效配置,科学合理利用水域,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升水产品质量,促进鞍山市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协调好水产养殖与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关系,根据鞍山市水域自然资源条件的特点,结合全面实施渔业结构战略调整和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合理利用,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及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海渔业字〔2017〕86号)要求,在相关规划所确定的养殖功能区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第二节 编制依据

第一条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006年11月1日施行

第二条 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20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

第三条 地方法规

1.《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2016年2月1日施行)

2.《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2月1日施行)

3.《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5月25日修正)

4.《辽宁省水产苗种管理条例》(2015年9月25日修订)

5.《鞍山市水资源保护条例》(2009年5月1日施行)

第四条 部门规章

1.《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7月1日施行)

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9月1日施行)

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

1.《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辽政发〔2014〕11号)

2.《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3.《辽宁省休闲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6.《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7.《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8.《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三节 目标任务

第一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第二条 规划目标

随着全域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开展,鞍山市水域可供养殖的空间越来越小,传统的养殖技术落后、养殖品种退化及养殖方式单一等问题制约了鞍山市水域养殖的可持续发展。科学、合理的养殖规划对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证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旨在规划期内,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鞍山市养殖水域功能区范围,依法保护重要的养殖水域,进一步健全养殖业管理制度,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第三条 重点任务

1.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范围,指导养殖生产布局。

2.合理规划水域养殖生产布局,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3.完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重要养殖水域和资源。

4.控制养殖规模,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第四节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依法规划,规范施策

按照《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辽政发〔2014〕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优化生态环境、养护增殖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域、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依法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实现养殖水域利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条 统筹布局,转调结合

坚持集中集约适度开发,多种机制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同发展,统筹布局,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调减湖泊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实现养殖水域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第三条 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充分考虑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和特点以及外部因素的影响,因地制宜进行养殖布局,突出重点,优先发展竞争优势明显并具有一定基础和潜力的养殖产品和产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现代水产养殖发展的要求,尊重养殖户的生产自主权和经营决策权。积极引导,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实施规划。

第四条 生态优先,底线约束

坚持适时适度开发养殖水域,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根据资源分布状况将水产资源丰富的水域确定为养殖发展重要水域,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第五节 规划范围

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是指鞍山市行政管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本规划对鞍山行政管辖区内养殖区(包括池塘、湖泊、水库和其他养殖区)进行整体规划。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地理位置

鞍山市地处辽东半岛中部。东部、北部与辽阳县为邻,东南部与凤城市、庄河巿毗连,南部与大石桥市接壤,西部与盘山县、辽中县交界,市中心距辽宁省人民政府所在地沈阳市89公里,东距本溪市96公里,南距大连市308公里,西南距营口鲅鱼圈新港120公里,西距盘锦市103公里。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22°10′至123°41′,北纬40°27′至41°34′之间。

2.地质地貌

鞍山市地势地貌特征是东南高西北低,自东南向西北倾斜。东南属千山山脉延伸部分的山区,一般海拔300~600米,最高为岫岩的帽盔山,海拔1141米,海城一棵树岭次之,主峰海拔931米。山区面积约为5271.44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6.97%。中部为千山山脉向西部冲积平原过渡地带,属低山坡岗丘陵区,一般海拔100~200米,面积约为1232.5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3.32%。长大铁路以西系辽河、浑河、太子河冲积平原,一般海拔5~20米,全市海拔最低的是台安县韭菜台乡杨塘村,海拔仅2米;平原面积约为2748.4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9.71%。

3.水域资源

鞍山市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计66条。其中大型河流5条,为辽河、浑河、太子河、绕阳河及大洋河;中型河流2条,为哨子河和海城河;小型河流59条。全市池塘、背河、水库等星罗棋布。

4.养殖面积规模

鞍山市水产养殖类型为淡水养殖,水产品养殖总面积达4305公顷,其中池塘面积3245公顷,水库面积838公顷,稻田面积1187公顷,河沟面积70公顷。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

1.气候

鞍山市地处中纬度的松辽平原东南部边缘,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主要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干冷同季,降水充沛,温度适宜,光照丰富,大风、冰雹、旱涝、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在不同年份和季节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

春季(3~5月)大风多,降水少,日照长,回暖快,蒸发大,湿度小;夏季(6~8月)降水多且集中,暴雨多发生在此季,气温高而少酷热;秋季(9~11月)天高气爽,雨量骤减,气温急降;冬季(12~次年2月)雪少北风多,干燥寒冷。

鞍山所辖区域虽属同一个气候带,但因地理环境(地形、地貌、距海远近)不同而有差异。年均降水量为640~880毫米,自东南向西北逐次减少;年平均气温平原地区为8.0~9.0℃,而东部和东南部山区为6.3~7.0℃;日照小时数年平均为2350~2700小时,西北部多于东南部。

2.水文

2013年,全市入境水量130.28亿立方米,出境水量165.17亿立方米。

鞍山市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计66条。其中大型河流5条,为辽河、浑河、太子河、绕阳河及大洋河;中型河流2条,为哨子河和海城河;小型河流59条。

3.自然灾害

地震:海城市处于环太平洋地震带,1975年2月发生过里氏7.3级地震,1999年冬天发生过小规模地震。

洪涝:本地区由于径流量季节性变化大,所以每到汛期河水暴涨,水流急剧,有时泛滥成灾。大多数河流流程短、落差大、水浅、沙多。上游谷窄流急,汛期山洪暴发,水势汹涌,暴涨暴落,致使交通一时受阻。但洪峰(持续1、2天)过后即可恢复,大多河段都可涉渡。

寒潮:本区受寒潮影响较多,平均每年5次。一般发生在每年10月至翌年4月,12月频率最高,一次寒潮一般持续2~3天,最长达6天。寒潮常带来大风、降温、雨雪和霜冻天气。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情况

1.浮游生物

浮游生物是鱼、虾、蟹类饵料食物链的重要组成部分。鞍山市水域浮游植物主要以绿藻门、蓝藻门和硅藻门为主,浮游动物原生动物、轮虫类、枝角类均有分布。水生植物有水葫芦、水花生等。浮游生物一般在春、夏季大量繁殖,为水产生物生长繁殖提供充足的饵料。

2.底栖生物

底栖生物是鱼类重要饵料之一。底栖生物中的摇蚊幼虫、水蚯蚓、蚌、田园螺、水生昆虫为鱼类提供了丰富的天然饵料。

3.生物资源

鞍山境内水域资源较丰富。鞍山市养殖种类主要包括鲤、鲫、草鱼、青鱼、鲢、鳙、黄鳝、非洲鲫、武昌鱼、中华绒螯蟹、凡纳滨对虾及观赏鱼虾等。水生植物常见的有芦苇、蒲草、藕、菱角及各种藻类。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鞍山市主要河流水质状况良好,2013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38.52亿立方米;其中,海城市为8.34亿立方米,台安县为2.75亿立方米,岫岩满族自治县为24.82亿立方米,鞍山市区水资源总量2.61亿立方米。全市年平均降水量856.1毫米。地表水资源量34.2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3.37亿立方米;其中,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7.16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6.85亿立方米,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计算量为0.65亿立方米。2013年,全市入境水量130.28亿立方米。全市出境水量165.17亿立方米。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因全市水域的资源开发强度逐年加强,导致鞍山市水域资源的开发速度超过水域的自身修复速度,水域资源呈衰退趋势。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对水域资源及环境造成一定压力,从而导致水域资源承载力下降。特别是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用资源越来越短缺,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量增大,对水域环境污染造成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水产养殖大量投饵、养殖对象代谢产物、防治病害使用渔药等,使养殖水域有富营养化和药残超标趋势。

近年来,鞍山市高度重视水域资源可持续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限制开发和管理水域资源,不断改善水产养殖环境、优化水产品养殖结构、完善水产良种繁育体系、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提升渔业产业化水平并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使得鞍山市水域资源衰退趋势得到扭转,水域资源承载力有所提升。但仍需采取措施对水域资源进行有限制的开发,将水域资源详细划分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与养殖区等功能分区,并进行科学管理,以免出现因盲目开发导致资源衰竭,确保水域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根据《2018辽宁省渔业统计年鉴》,鞍山市2017年水产品养殖总面积达4305公顷,其中池塘面积3245公顷,水库面积838公顷,稻田面积1187公顷,河沟面积70公顷,包括工厂化养殖14004立方水体。

水产品总产量6.32万吨,其中淡水捕捞产量0.43万吨,淡水养殖产量5.89万吨,主要以鱼类为主,包括鲢、鳙、鲤、鲫、草鱼、泥鳅、鲶和黄颡鱼等;甲壳类养殖品种主要为中华绒螯蟹和凡纳滨对虾等,产量为33吨。

鞍山市养殖主要以淡水池塘养殖为主,水库养殖与稻田混养为辅,以及其他养殖模式包括河沟养殖和工厂化养殖等。主要养殖品种为青鱼、草鱼、鲢、鳙、鲫、鲤、鲑、鳟、泥鳅、鲶鱼、中华绒螯蟹、凡纳滨对虾和观赏鱼虾等。

第二条 水产养殖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养殖水域发展空间受到制约

一方面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有限的土地资源日趋减少,渔业水域首当其冲。另一方面工业、农业和生活等外源污染,导致一些传统养殖水域丧失养殖功能。

2.养殖结构与基础设施薄弱

特种水产养殖的技术成熟度还不够高,名贵鱼类品种养殖的规模和比重偏小;池塘改造投入不足,进展缓慢,高效渔业面积低于特种水产养殖面积,表明了特种水产养殖面积的产能还需提高,养殖水域资源的利用不尽合理。特产不高产、高产不高效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渔业增效、渔民持续增收尚未有效保障。

3.养殖行业管理相对滞后

苗种、饲料、鱼药等渔需物资质量良莠不齐,投入品监管的难度依然存在,使用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水产种苗及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完善,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4.养殖产品质量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随着集约化程度的提高,水产养殖病害发生频繁,突发性、不明原因的病害种类增多,大面积疾病发生并产生死鱼的现象时有发生。不规范使用投入品行为依然存在,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时有发生。水产品生产、消费、出口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负面影响,暴露出养殖水产品质量的安全隐患。

5.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

鞍山市渔业生产一产比重偏高,仍以大量鲜活或初级加工品为主,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未有大的突破,水产品附加值低;渔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不够健全,标准化生产规模偏小,群众渔业的特征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受池塘租金、饲料成本、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池塘养殖的综合竞争力有弱化的趋势,鲜活水产品销售半径萎缩。

6.渔业行政监管体系尚未完善

渔业行政执法队伍面临职能多、人员少、装备差等现实问题;水生动物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滞后;水生动物资源养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人们对食物结构要求已发生明显变化,水产品的社会需求量日益增长。然而,淡水渔业资源因过度捕捞已明显衰退,水产品的需求增长将主要依靠发展水产增养殖解决。根据鞍山市渔业资源环境特点、水产增养殖业发展现状和潜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至2030年水产增养殖业将发生明显变化。

1.内陆水域在其空间资源受限制的情况下,将致力于寻求发展高效集约式养殖和多元生态养殖。为确保水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健康养殖技术将成为其主要内涵。水域的使用将逐步依据水域环境特点、养殖容量要求及相关养殖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养殖开发布局及种类结构逐步得到优化。为满足城市菜篮子工程需求,具有现代化水平的名优鱼类等工厂化养殖基地将应运而生,并带动其他区域的工厂化集约式养殖的发展。

2.为实现水产养殖业与国际接轨,将以国际水产质量安全标准及水产养殖业的利益为基本出发点,严格规范水域的使用行为,并对养殖环境、养殖企业的生产技术(尤其药物使用),以及水产品加工技术等进行严格监管。水产养殖企业为提高其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及开发经营水平,其经营管理体制将发生较大变化,将由股份制公司经营方式占主导地位,逐步向基地化、集团化迈进。

3.鞍山市主要养殖水产品种为青鱼、草鱼、鲢、鳙、鲫、鲤、鲑、鳟、泥鳅、鲶、中华绒螯蟹、凡纳滨对虾等。经过长期养殖发展,各品种的种质退化、抗病力降低、病害增加、养殖风险加大,对水产养殖业发展威胁日益严重,因此养殖品种和模式更新问题势在必行。

以鞍山市养殖的品种、产量、面积为基础,结合环境、生物、水质、饵料、底质、潮流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根据不同养殖方式,对渔业水域划分三类养殖区:淡水池塘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稻田渔业。

池塘养殖区是淡水鱼养殖繁育的产业基础,要求池塘养殖条件较好,实行规模化、较高产量生产经营方式,养殖品种以鲤、鲫、草鱼、鲶、斑鳜、黄颡鱼、鲢、鳙为主。水库养殖区应采取精养、半精养等模式,可作为鱼类重点养殖区,实行优质高效品牌化经营的发展模式。以增殖放流为主,兼小规模网箱养殖,主要推荐唇(鱼骨)、淡水鲈鱼、葛氏鲈塘鳢、达氏鲟鳇鱼、拉氏鱥、卡拉白鱼等名优品种,以及四大家鱼等常规品种。稻田渔业主要推荐品种为中华绒螯蟹、大鳞副泥鳅、黄鳝等。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第一条 养殖水域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

养殖水域开发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水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经济发展的支持基础。正确处理水资源、生态和水域承载力与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需要做到:(1)避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水资源、生态和环境承受能力的盲目开发;(2)避免片面追求水资源、生态和环境的重要性而抑制和限制养殖经济的发展,应该做到生态保护优先,养殖水域科学合理开发。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同步规划,协调发展,确保适应水资源、生态和环境的承受能力,才能使养殖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第二条 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打造低碳养殖产业经济示范区

随着养殖经济的快速发展,低碳养殖的构建成为低碳经济转型、养殖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环节,急需设立低碳养殖产业规划、布局与建设的相关诱导机制,以发挥低碳养殖在经济发展中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 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实现养殖产业结构升级

水产养殖必须走科教兴渔之路,推动渔业养殖技术进步,提高渔业开发的技术水平,实现水产养殖由粗放型向高附加值、低碳、技术型升级,降低渔业经济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根据渔业资源的区位特征、交通条件和市场环境,设置相关的养殖产业,同时重点支持养殖区域的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渔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与产业优化相适应的软环境,使区域内产业之间形成互补关系,相互协调,降低运输生产成本,形成“区域品牌效应”,以提高区域内产业综合竞争力。

第四条 建立水域承载力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强化地区养殖优势产业

优化养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尽快完成水域环境承载力动态监测与预警体系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分类别、分区域的承载力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与方法。对养殖容量以及区域环境容量等开展评估,研究建立水资源环境承载状态预测预警方法和模型。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优势和资源开发潜力、旅游资源以及水产养殖资源,加快水上观光、垂钓、浴场开发等发展。

第五条 创新基于水域承载力的养殖综合管理机制

以水域承载力为主线,将产业布局、用水(地)规划、环境准入、总量控制、生态补偿等监督管理活动连接起来。以承载力为产业布局和用水(地)规划的依据,以布局规划作为环境准入和总量控制的准绳,以准入和控制机制来带动生态补偿的落实,建立创新型养殖综合管理链条机制。

第三章 养殖水域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概述

鞍山市养殖水域功能区划面积为48675.60公顷。将养殖水域功能区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类。

禁止养殖区指禁止开展一切水产养殖活动的区域,主要包括以下4种类型:(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2)禁止在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标准规定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制养殖区进行限制性的开展水产养殖活动,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1)限制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在以上区域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2)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海域公共自然水域开展围栏网箱养殖,重点湖泊水库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投喂型鱼类的网箱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应根据养殖水域生态保护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湖泊水库,确定不高于农业部标准的本地区可养比例;(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养殖区是指允许在其规定范围内进行水产养殖活动的区域,鞍山市养殖区主要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池塘养殖包括普通池塘养殖和工厂化设施养殖等,湖泊水库养殖包括网箱养殖、围栏养殖和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其他养殖包括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等。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鞍山市规划禁止养殖区面积为3583.67公顷,占养殖功能区划比例为7.4%,主要为湿地保护区的核心区与缓冲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区域。其中海城市三岔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646.65公顷,占禁止养殖区面积的18.0%;台安县大麦科湿地保护区面积2910.55公顷,占禁止养殖区面积的81.2%;岫岩县一级水源地,面积26.47公顷。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鞍山市规划限制养殖区面积为5994.06公顷,占养殖功能区划比例为12.3%,主要类型为湿地保护区的实验区、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和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其中海城市三岔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面积为1659.47公顷,占限制养殖区比例为27.7%;台安县大麦科湿地保护区的实验区面积为4278.65公顷,占限制养殖区比例为71.4%;岫岩县二级水源地,面积55.94公顷。

第十二节 养殖区

鞍山市规划养殖区面积为39097.87公顷,占养殖功能区划比例为80.3%,主要类型为池塘、水库、河道和稻田。其中淡水池塘(大于1公顷)2773个,面积为3641.91公顷,占养殖区面积的9.3%,分布于海城市、台安县、岫岩自治县与鞍山市四区;稻田面积34441.17公顷,占养殖区面积的88.0%,主要分布在海城市与台安县;水库41个,面积988.8公顷,主要分布在海城市、岫岩自治县与鞍山市四区。

第一条 池塘养殖

淡水池塘运用高效性、模块化的养殖技术,开展四大家鱼、鲤、鲫等常规品种,以及鳜鱼、乌鳢、鲶、泥鳅、拉氏鱥等优质品种的养殖。该功能区主要发展高效、生态、健康养殖,鼓励规模化养殖。

第二条 水库养殖

水库在征得管理部门同意情况下可限定放流滤食性及草食性鱼类,进行生态修复。其余水库可采取精养、半精养等模式,可作为鱼类重点养殖区,适当增加放养比例和数量。该功能区主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

第三条 河沟、稻田养殖区

1.河沟养殖区

该区主要位于海城市与台安县,冷水资源丰富,利于流水养殖的发展,主要发展虹鳟等名优品种养殖。

2.稻田养殖区

主要进行中华绒螯蟹、泥鳅及常规鱼品种养殖。该功能区主要发展生态健康养殖。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依据渔业基础地位、公益性产业的特点,负责保障和推动规划实施。不断完善以养殖证为基础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推动水产养殖业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用法律手段保护渔(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养殖水域和资源。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发改、城建、交通、国土、水利、旅游及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新趋势,研究提出规划调整意见,更好地发挥规划作用。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强化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养殖水域污染事件,保护养殖渔(农)民的合法权益。渔政部门履行养殖环节执法监督职责,对养殖生产中苗种、药物、饲料的使用及质量等方面实施执法监督;对损害养殖渔(农)民利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加大渔业水源污染的防治力度,通过规划实施,既要防止外部环境污染对水产养殖的伤害,也要严格控制养殖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开发利用水域资源,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第十六节 强化科技宣传

加大对水域养殖相关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以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水域养殖的共性、关键、前瞻技术研发,加强科技成果共享和转化,推广成熟先进的适用技术。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宣传力度,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第十七节 规划实施管理

第一条 禁止和限制养殖区管理

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禁止和限制养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合法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

第二条 养殖区管理

大力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全民所有养殖水域使用审批,健全使用权的招、拍、挂等交易制度,推进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规范水域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加强渔政执法,查处非法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

第三条 使用用途管制

规划是养殖水域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使用用途的行为。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养殖水域的,应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本规划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调整,适时开展修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九节 规划图集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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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造价信息

  • 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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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涂面漆

  • 品种:弹性骨浆;容量:25kg;说明:项级型15-20年;多种规格报价详见报价单;型号:GD-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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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朗润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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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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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专用彩铝板

  • 厚度(mm):定制 产品系列:工程专用辊铝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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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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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温控器

  • 品种:温控器;规格(mm):15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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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民汇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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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专用球阀

  • 包装数量:90,公称直径DN(mm):*dn32,系列:渔业养殖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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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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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专用球阀

  • 包装数量:15,公称直径DN(mm):*dn75,系列:渔业养殖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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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
  • 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办事处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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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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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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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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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汕头市2011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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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台班
  • 广州市2011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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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救援靴

  • 1、产品符合GA633-2006标准; 2、用于危险作业足部防护,具备防、防滑、防刺、钢底板、轻便、牢固等性能; 3、质量≤1.7kg; 4、电绝缘性能:泄漏电流:左≤0.36mA、右≤0.48 mA; 5、靴底抗刺穿性能≥1241N.
  • 18双
  • 1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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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救援漂浮板

  • 1、材质:泡沫材料,底部是光滑面、正面又防滑面.2、尺寸:长度≤180cm,宽度≤100cm,厚度≤13cm.3、重量≤15kg.4、救生拉手:有15个弧形拉手和2个环形拉手.5、承载质量
  • 5台
  • 1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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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逃离装置水域救生衣

  • 1.采用Cordura耐磨尼龙布作为主面料,超强耐磨. 2.带有快速解脱系统,可实现遇险自逃离. 3.左下角和右前胸各带有一个工具口袋. 4.左前胸有两个方形挂点. 5.右下角带有一个按扣型织带环,用于挂载装备. 6.双肩带有高亮型符合SOLAS标准的反光条. 7. 自身浮力:≥10千.
  • 5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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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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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区水域船舶势态感知设备

  • 详见附件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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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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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水域救援头盔

  • 采用低重心无帽沿设计,稳定性好,舒适贴合头部.头盔设计了 16 个大小不一的透气孔,使头盔内腔气流通畅,减少中救援时上升至面产生的负压.盔壳采用 PC 材料注塑成型,缓冲层采用高密度 EVA
  • 1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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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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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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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文献

围栏养殖水域以圆形最佳 围栏养殖水域以圆形最佳

围栏养殖水域以圆形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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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未知

近几年各地充分利用各类水域.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围栏养殖。按习惯,过去围栏养殖面积的形状大多数都是正(长)方形。笔者认为,选择圆形最佳。它具有以下特点:1、面积最大。不管是哪一种形状的定量,都没有圆的面积大。通过实地丈量,一个正(长)方形的边长与圆的周长相等,但是正(长)方形的长度与宽度按最合理的比例设置,它们与圆的面积比例却分别为1:1.27、1:1.33。

灵璧县2011-2030年远景规划 灵璧县2011-2030年远景规划

灵璧县2011-2030年远景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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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13KB

页数: 33页

灵璧县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30) -- 文 本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1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1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为适应灵璧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特编 制《灵璧县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30)。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2006.4)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建标〔 2000〕179号) 5、《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建规 [2002]21

红树植物修复滩涂海水养殖湿地多氯联苯的效应与机理中文摘要

多氯联苯(PCBs)在我国近岸海域中广泛存在,不但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而且是内分泌干扰物,能通过食物链富集,对人类健康具有长期、广泛和潜在的危害,因此修复滩涂海水养殖湿地中的PCBs已成为当务之急。本项目拟通过野外监测滩涂海水养殖湿地中的PCBs含量,对其进行生态风险评价;室内模拟研究PCBs对红树植物的毒性效应,筛选出修复PCBs的高效红树植物,探讨红树植物修复PCBs的机理;分析红树植物净化养殖湿地中PCBs的效应。.本研究对红树植物-PCBs相互作用规律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于保障我国海产品生态安全、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在保障正常的滩涂海水养殖的同时有效修复PCBs的污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应用红树植物修复净化水产养殖湿地的PCBs污染,不仅成本低、不耗能,还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发展我国环境保护技术有重要的推进作用,该技术的成功和推广应用可推动我国海水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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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植物修复滩涂海水养殖湿地多氯联苯的效应与机理基本信息

批准号

40576057

项目名称

红树植物修复滩涂海水养殖湿地多氯联苯的效应与机理

项目类别

面上项目

申请代码

D0605

项目负责人

陈桂珠

负责人职称

教授

依托单位

中山大学

研究期限

2006-01-01 至 2009-12-31

支持经费

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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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功能简介

依据水域功能高低的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此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惜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梭饵场等;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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