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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精简整合,全面优化建设工程领域现场踏勘、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测绘测量、竣工验收等环节,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进“联合审验”工作。
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2019年3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3月28日,韩正副总理在召开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电视电话会议做了重要讲话。2019年6月1日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38号)。国务院、省政府都明确提出了审批制度改革的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2019年6月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二、起草过程
(一)“联合审验”实施方案起草情况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推行“联合审验”工作的要求,我局负责牵头起草了《安阳市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并印发相关局委及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回复的意见与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一致意见,并通过市法制部门审查。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情况
我局负责牵头起草制定了《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专题会,会上各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讨论,唐献泰副市长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就各单位回复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底《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核。2019年6月11日省住建厅审核批复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对我市方案予以肯定。依据省批复意见对我市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6月12日在安阳市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第三十次周例会上,就《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各相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并通过市法制部门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一)《安阳市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联合审验”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联合踏勘。按照“减少踏勘、规范方式、数据共享”的原则,对需要多个政府部门现场踏勘的,由牵头部门负责,联合踏勘;
(2)联合审查。对涉及环保、规划、住房、交通运输、城管、人防、文物、园林、地震、气象等相关专业设计方案审查事项实行联合审查;
(3)联合审图。统一施工图审查标准,将消防、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性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联合测绘。将土地、规划、房产、消防、人防、绿化等测绘技术服务由联合测绘中介机构完成,相关部门对符合要求的测绘结果予以认可,实现各部门管理信息和成果数据的互联互通;
(5)联合验收。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检测评估机构对验收数据进行联合测绘和专业检测评估,相关部门依据第三方机构结果办理相应的竣工验收手续,不再进行现场核实验收。 2100433B
一、 总体要求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精简整合建设工程领域现场踏勘、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测绘测量、竣工验收等环节审查、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全面优化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建立协调统一的“联勘、联审、联测、联验”工作机制,实现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和部门联办,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推进联合踏勘
按照“减少踏勘、规范方式、数据共享”的原则,认真清理在法律、法规、规章之外增加的部门现场勘查事项,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多个政府部门现场踏勘的,由市、县(市、区)政府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踏勘;确需单独赴现场踏勘的,要实行无扰踏勘;对已开展区域联合评价、多评合一的区域,不再组织开展现场踏勘。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市文物局。
(二)推进联合审查
按照“统一受理、并联审查、限时办结”的原则,全面梳理设计方案审查审批工作流程,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简化设计方案审查手续,优化审查流程。
1.联合审查范围。对涉及环保、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城管、人防、文物、园林、地震、气象等相关专业设计方案审查事项实行联合审查。
2.联合审查程序。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审查部门收到建设单位项目设计方案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需报国家、省有关部门审核审定的除外);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审查部门将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审查部门受理建设单位修改完善的设计方案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出具审查意见。未按期提交或未按要求进行修改的,审查中止。
3.创新审查方式。将城市设计和地下空间开发、人防、消防、园林绿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等相关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内容。探索实行规划师、建筑师负责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规划指标复核、日照分析复核和交通影响评价。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文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
(三) 推进联合审图
统一施工图审查标准,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联合审图范围。除涉军工程、涉密工程外,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
2.整合审图机构。整合现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机构、人防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规定转为非营利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消防、人防加强对综合性审图机构的信用考评,并定期公布综合性审图机构名录。
3.创新审图方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所需资金纳入相关部门预算。经审查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应及时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5个工作日审查结束,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个工作日审查结束。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四)推进联合测绘
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规划、房产、人防、消防、绿化、测绘等测量测绘业务,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同时具有相应测量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
1.联合测绘范围。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前期的土地勘测定界、规划定线放样,竣工阶段的规划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用地复核测量、人防核实测量、消防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和房产测绘等全流程测绘中介服务。
2.整合测绘机构。按照省有关要求,做好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基本名录库建设,并做好动态管理。测绘中介服务机构自愿报名,审查合格后纳入基本名录库。
3.联合测绘程序。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要将测绘结果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推送给建设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房产、人防、消防、绿化等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对符合要求的测绘结果予以认可,实现各部门管理信息和成果数据的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五)推进联合验收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检测评估机构对竣工验收必需的数据进行联合测绘和专业检测评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测绘和检测评估结果办理相应的竣工验收手续,不再进行现场核实验收。
1.联合验收范围。对我市范围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实行联合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阶段规划核实、用地复核、不动产面积复核和消防、人防、卫生、环卫、绿化、防雷装置、特种设备等验收内容。
2.联合验收程序。建设单位提出联合验收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会同各有关部门启动联合验收程序;有关部门依据联合测绘、检测评估结果办理相应的行政验收手续,5个工作日内核发规划核实确认书和其他竣工核实认可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3个工作日内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竣工验收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竣工核实认可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气象局。
(六)遵行统一的技术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制订的相关规范,执行统一的建筑工程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统一国土、住建、规划、房产、消防、人防、绿化等领域测量技术标准领域测量技术标准,统一联测联核坐标系统和测绘内容、精度、成果样式等要求。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放管服”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标志性工作,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头号工程,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具体举措,对提升效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明确任务,统筹推进,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监管,持续推进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联合测绘、专业检测评估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督导,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予以问责。
(三)建立体系,完善机制
要加强保障改革所需经费和人员的保障。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可信机构名录,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联合测绘、专业检测评估等中介机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等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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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博物馆监理旁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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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阜镇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1 高阜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 乡镇 便 民服 务 中 心 建设 实 施 方案 的 通 知》( 抚 府办 字 [2009]18 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 - 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资发 [2009]3 号)和县政府办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 知》(资府办字 [2009]13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 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提高 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法制、服务、责任、高效机关, 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本实 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 面贯彻抚府办字 [2009]18 号、资发 [2009]3 号、资府办字 [2009]13
一、出台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精简整合,全面优化建设工程领域现场踏勘、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测绘测量、竣工验收等环节,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进“联合审验”工作。
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2019年3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3月28日,韩正副总理在召开的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电视电话会议做了重要讲话。2019年6月1日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38号)。国务院、省政府都明确提出了审批制度改革的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2019年6月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二、起草过程
(一)“联合审验”实施方案起草情况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78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推行“联合审验”工作的要求,我局负责牵头起草了《安阳市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并印发相关局委及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回复的意见与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一致意见,并通过市法制部门审查。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情况
我局负责牵头起草制定了《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专题会,会上各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讨论,唐献泰副市长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就各单位回复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4月底《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核。2019年6月11日省住建厅审核批复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对我市方案予以肯定。依据省批复意见对我市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6月12日在安阳市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第三十次周例会上,就《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各相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并通过市法制部门审查。
三、主要内容
(二)《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共包括总体要求、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等五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改革内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2)任务目标。2019年底我市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3)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的监管方式。统一审批流程。主要是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推进并联审批、实行“联合审验”、推进区域评估和多评合一、推行容缺办理和告知承诺制。统一数据信息平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和市场禁入措施,增加不法行为的违法成本;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红黑名单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机构。
(4)加强组织实施。相关负责同志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工作流程,建立督导督查体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安阳市全面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联合审验实施方案》和《安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印发,对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推进意义,为实现到2019年底实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的改革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2100433B
赣市府办字〔2019〕24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实施方案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州市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实施方案》和《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9日
据记者获悉,市住建局联合市纪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近期连续查处了多起建设工程领域串通投标案件,在我市建筑企业中引起不小的震动。
为有效防范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发生,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一直通过多种途径加强“阳光招投标”的建设。此次立案查处的五家建筑工程公司在我市某安置房建设投标过程中违法串标行为,就是通过技术手段在电子投标过程中发现线索。
经调查核实,市住建局根据违法情节对涉案三家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合计并处罚款102000元;对两家公司行政约谈并进行行业公示;对一位直接责任人员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7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市住建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执法力度,健全监督力量和途径,重点打击串通投标、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