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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水政水资源科
水利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规划计划科
供排水管理科
北京市延庆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北京市延庆区水政监察大队
北京市延庆区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安全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延庆区节约用水办公室
延庆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延庆区水土保持试验站
延庆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延庆区供排水管理中心
延庆妫河流域水务所
延庆白河流域水务所
延庆区防汛抗旱服务中心
北京市延庆区河长制工作服务中心
延庆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延庆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一)负责保障本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本区水务发展规划和水资源规划、河湖流域规划,参与编制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以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三)负责本区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四)负责本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的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含矿泉水和地热水)和水影响评价(含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等),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参与水价管理、改革和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有关工作。
(五)按规定制定本区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本区水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水务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务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六)负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水许可调度。监督执行供水、排水行业的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供水、排水行业特许经营。指导农民安全饮水工作。
(七)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制定有关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八)组织开展本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九)指导监督本区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十)指导本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和水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依法承担水库、湖泊、河流等管理范围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河长制工作。拟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政策建议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监督、考核。
(十三)负责本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监督工作。协调推进水务区域合作、对口支援与协作工作。
(十四)负责本区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十五)依法依规负责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开展本区水务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水务科技项目的研发和水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七)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涝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务工程的管理保护,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系统治理,加强本区河湖水系水环境治理和保障体系,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972年成立延庆县水利局以来,其行政职能多次变化,1984年成立延庆县水资源局,2005年1月21日,按照北京市撤销郊区县水资源局(水利局)的工作部署,延庆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延庆县水务局,除原有全部职能外,原市政管委承担的涉水职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均划入水务局。2015年,延庆县撤县设区,县水务局更名为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局。目前,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局有行政科室5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规范工资事业单位3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8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4个,共有在职职工262人。
(一)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综合规划处(四)计划财务处(五)建设管理处(农村水利处)(六)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七)滩涂海塘处(八)海域海岛管理处(九)海洋环境保护处(十)防汛和安全监督...
局党组书记、局长顾金山局巡视员陈伯深副局长杨健副局长沈依云副局长朱石清副局长刘晓涛副局长陈远鸣总工程师陈庆江局副巡视员卫洪达
公务员待遇都是一样的,我找了篇文章给你,估计他是个正科级,刚参加工作应该是2000元零一点的工资,其他部分完全一样1、每月工资,我的工资在我这个单位里属于中等水平,里面包括了很多项目,我也记不清,反正...
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局局长:郭铁石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河湖环境卫生责任标准的通知
<正> 各相关单位: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实施意见》,市市政管委、市水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河湖环境卫生责任标准》,望各相关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和市水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郝晨东,男,1965年08月出生,汉族,籍贯河北省,1984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曾任延庆县沈家营中学团支部书记;共青团延庆县委员会科员;共青团延庆县委员会学生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共青团延庆县委员会副书记;延庆县交通局副局长;延庆县旅游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延庆县旅游局副局长;延庆县四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延庆县旧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延庆县旧县镇党委书记。
分管工作:主持县水务局全面工作
分管部门:财务审计科
周尚平,男,1958年01月出生,汉族,籍贯北京延庆,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党委书记。曾任延庆县花盆乡林业站科员;延庆县花盆乡林业站站长;延庆县千家店镇林业站站长;延庆县千家店镇政府副镇长;延庆县千家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延庆县千家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延庆县千家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主任。
分管工作:主持县水务局党委全面工作
分管部门:办公室
高九臣,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籍贯北京市延庆县,1979年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党委副书记。曾任延庆县沙梁子中学代课老师;延庆县师范学校学生;延庆县沙梁子小学教师;延庆县水资源局科员;延庆县千家店镇水管站科员;延庆县千家店镇水管站站长;延庆县千家店镇水务站站长;延庆县千家店镇副镇长候选人;延庆县千家店镇副镇长;延庆县千家店镇党委副书记;延庆县水务局工会主席候选人、工会主席;延庆县水务局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延庆县水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管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人事教育、督查、群团、包村、交通安全、信息宣传等工作,协助局党委书记做好党务、机关建设工作
分管部门:人事教育科、督查办公室、妇委会、团总支、全程办事代理工作站、史志办、包村工作组
刘兴仕,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籍贯北京市延庆县,1985年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工程师。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延庆县白河堡水库管理处主任。曾任延庆县白河堡水库管理处科员、渠道所副所长、所长;延庆县白河堡水库管理处副主任、常务副主任、总支书记、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维稳、水利工程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延庆县白河堡水库管理处、延庆县香村营拦河闸管理处、延庆县抗旱服务队
田玉柱,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籍贯北京市延庆县,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任延庆县水利局水土保持试验站技术员;延庆县水利局水土保持试验站助理工程师;延庆县水资源局水土保持试验站工程师;延庆县水资源局水土保持试验站副站长;延庆县水资源局水土保持试验站站长;延庆县水资源局水土保持试验站党支部副书记、站长。
分管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农村水务、新农村建设、水务科技、水务普查等工作
分管部门:水利水保科、延庆县农村水务管理中心(延庆妫河流域水务所、延庆白河流域水务所)、延庆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延庆县水土保持试验站、延庆县水务局水务技术委员会、延庆县水务普查办公室
王吉成,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籍贯北京市延庆县,1985年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任延庆县水土保持试验站职员;延庆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副站长;延庆县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分管工作:负责供水、排水、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供排水科、延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延庆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延庆县供排水管理中心
联系单位: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缙阳水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夏都缙阳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延庆县农村改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古城水库管理处
苏利茂,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籍贯山西省五寨县,199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任延庆县农田基本建设办公室科员;延庆县水资源局工程建设与管理科副科长;延庆县水务局规划与计划科科长。
分管工作:负责水务发展规划计划、工程建设、节约用水、ISO14000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规划计划科、延庆县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ISO14000办公室)、延庆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李富军,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籍贯北京市延庆县,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副局长。曾任65军95师炮团指挥连战士;延庆县城关乡武装部干事;延庆县城关乡武装部副部长;延庆县城关乡武装部部长;延庆县延庆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延庆县延庆镇街城关管区副主任;延庆县延庆镇副镇长;延庆县八达岭镇干部(保留副处级待遇);延庆县水务局副调研员。
分管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法制建设、水政执法、水政监察、水环境管护员队伍建设、企业管理等工作
分管部门:水政水资源科、延庆县水政监察大队、北京夏都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刘永林,男,1972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北京市延庆县,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毕业于北京市委党校法律专业。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曾任延庆县白河堡水库管理处库区管理所副所长;延庆县白河堡水库管理处水利工程队队长;延庆县水资源局办公室副主任;延庆县水务局工会副主席、办公室副主任;延庆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延庆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工会、机关后勤、机关基建等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办公室工作
分管部门:工会
杨春利,男,1959年04月出生,汉族,籍贯北京延庆,198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毕业于北京市委党校法律专业。现任县水务局局长助理、延庆县白河堡水库管理处党总支书记。曾任水资源局镀膜玻璃厂副厂长;水资源局水电锅炉安装队副队长;延庆县水电锅炉安装队副队长;延庆县水电锅炉安装队队长;延庆县水电锅炉安装队队长、党支部书记;延庆县水电锅炉安装队党支部书记;延庆县水务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水务工程服务、水利工程管理、延庆县白河堡水库管理处党总支等工作
分管部门:延庆县水务工程服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县水利工程队、北京市延庆县机井队、延庆县水电锅炉安装队)、北京市延庆县佛峪口水库管理处、延庆县玉佛果园、延庆县水利汽车维修站(出租汽车公司)
鲁梦武,男,汉族,1954年12月出生,籍贯北京市延庆县,1976年04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政工师、助理经济师。现任延庆县水务局正处级调研员、延庆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曾任延庆县城关公社广播站编播员;延庆县城关乡团委副书记;延庆县城关乡团委书记;延庆县张山营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延庆县红旗甸乡党委副书记、乡总公司总经理;延庆县红旗甸乡党委书记;延庆县山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延庆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延庆县畜牧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延庆县畜牧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延庆县委组织部科员(保留正处待遇)。
分管工作:负责延庆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分管部门:延庆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
程国平,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籍贯江西省昌都县,1986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副处级调研员。曾任空军导弹十三旅九十九营战士;中国人民解放军93767部队战士;中国人民解放军93685部队排长、副连长、队长、副营职助理员;中国人民解放军93762部队副股长、股长;中国人民解放军93685部队副站长。
分管工作:负责水务安全、水务应急、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协助做好综合治理、防汛抗旱工作
分管部门:延庆县水务局水务安全管理办公室、延庆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王志英,女,1960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河北省,1979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市委党校法律专业。现任延庆县水务局党委委员、人事教育科科长。曾任延庆县水泥制品厂统计员;延庆县水资源局政工科科员;延庆县水资源局团总支副书记、书记;延庆县水资源局政工科科长、党委委员;延庆县水务局政保与人事科科长、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负责局党委组织等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辖区内中央和市级财政投资以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协调配合市质检站的质量监督工作;核定受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质量事故处理,掌握质量动态等。
北京市顺义区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对顺义区内的水资源、水环境、水工程等进行保护和管理,受区水务局委托对相应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北京市顺义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心。
负责指导各镇完成水库移民登记核查,编制水库移民和移民安置区的后期扶持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区水库移民扶持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节水事务中心。
为节水事务提供服务;负责节约用水技术、设备、经验的推广与应用;负责节水宣传工作;负责水资源费收缴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负责水土流失现状普查、拟定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规划;承担水土流失监督、监测和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核准、监督、检查与验收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供排水服务中心。
协助做好本区供水、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日常运营监管;协助起草行业利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特许经营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编制排水年度预算和执行排水年度预算;组织对供水户、排水户的供水、排水情况的调查;参与行业设施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审查;协助组织实施行业突发事件抢险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水务工程前期工作的协调办理;负责水务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水务设施的养护工作;承担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供排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温榆河管理段。
宣传、贯彻、落实水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节约用水工作,并按规定范围收缴区域内水资源费;负责水环境、水利工程的维护、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规范供水、排水工作。协调、指导农民用水协会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绿化及林木养护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潮白河管理段。
宣传、贯彻、落实水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节约用水工作,并按规定范围收缴区域内水资源费;负责水环境、水利工程的维护、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规范供水、排水工作。协调、指导农民用水协会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绿化及林木养护工作。
顺义区水务局唐指山管理所。
负责唐指山水库和西水东调工程及中总干渠的管护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张镇水务所。
宣传、贯彻、落实水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节约用水工作,并按规定范围收缴区域内水资源费;负责水环境、水利工程的维护、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规范供水、排水工作。协调、指导农民用水协会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绿化及林木养护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南彩水务所。
宣传、贯彻、落实水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节约用水工作,并按规定范围收缴区域内水资源费;负责水环境、水利工程的维护、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规范供水、排水工作。协调、指导农民用水协会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绿化及林木养护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仁和水务所。
宣传、贯彻、落实水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节约用水工作,并按规定范围收缴区域内水资源费;负责水环境、水利工程的维护、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规范供水、排水工作。协调、指导农民用水协会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绿化及林木养护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高丽营水务所。
宣传、贯彻、落实水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节约用水工作,并按规定范围收缴区域内水资源费;负责水环境、水利工程的维护、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规范供水、排水工作。协调、指导农民用水协会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范围内绿化及林木养护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水文水质监测站。
负责水源、供水、排水的水量监测和水质监督监测;负责水源保护工作;负责雨情、水资源、水环境监测和数据整理;负责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核定河流、水环境等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区划分意见,并参与监督实施。
北京市顺义区水务局工程处。
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管理保障。为农村水利工程勘探建设,新技术推广,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水利市场开发与中介服务,水利工程项目评估,技术咨询,投标代理。
来源标题:延庆区 重拳连出除火患 违规焊接被拘留
连日来,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中,延庆区连续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日前行政拘留了1名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人员,力筑辖区坚实“防火墙”。
延庆公安分局组织民警在开展巡查整治行动时,在振兴北社区东侧车库,发现有人违规使用电气焊设备对铁架进行焊接作业。“当时,这个车库里还堆着很多易燃物品,造成了非常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办案民警介绍。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这种违规作业,同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过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统计,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延庆区全区共出动107个单位,4919人次,检查单位3131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74项,完成整改523项,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13辆,清理疏散通道设置的铁栅栏1家,清除液化石油气罐18个,处罚15起,罚款6.51万元。记者叶晓彦 通讯员孙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