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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A 53-1993)》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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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属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070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2001122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20050701安监局 质监局各管一摊。
爆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试题
爆破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试题 姓名 : 成绩 : 一、填空题(每题 3分,共 30分) 1. 掘进工作面掏槽眼的深度比其他炮眼要加深 ( )。 2. 同一岩块钻有多个浅孔进行二次爆破时,必须( )起爆。 3. 一般情况下,掏槽眼的装药量 ( ),周边眼装药量 ( )。 4.爆破工必须把炸药、 电雷管分别存放在 ( )的爆炸材料箱内, 并加 锁, 严禁乱扔、乱放。 5.爆破器材检验项目有:( )、( )和( )。 6.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 ( )、折断脚线和损坏 ( )。 7.电雷管的主要结构有 ( )、 ( )、电雷管装药引火装置和 ( )。 8.炸药化学反应的四种基本形式是:( )、( )、( )和 ( )。 9.引起炸药爆炸的外部主要能量是: ( )、 ( )、 ( )。 10. 为防止炮烟中毒,露天爆破时人员应位于爆区的 ( )。 二、选择题(每题 2分,共 20分)
(推荐)爆破作业人员施工安全教育
爆破作业人员施工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1.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押运员),必须由经过公安局 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作业;警戒人员、钻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培 训。 2.火工品执行“双人领取、双人退库、双人签字”制度;禁止任何人员私藏 雷管炸药等火工品。 3.爆破作业警报信号为警报器,信号分为三次:第一声为疏散撤离;第二声 点火警报,待落音后点火;炮工在确认处理完爆破现场后通知警报员,第三声解 除警报。 4.爆破作业应通知到附近相关单位,下发《爆破作业通知单》;每次爆破作 业前,现场负责人召开班前安全会,认真交底注意事项。 5.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专人看管; 设置“火工材料禁止靠近”标识牌;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开堆放,雷管放在专 用的防爆箱内;现场应无明火,与机械设备、电源、供电线路保持 30m以上的安 全距离。 6.遵循爆破作业时间规定。第一
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1.1本标准规定了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的内容,包括爆破设计、施工、组织管理和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加工、运输、检验与销毁。
1.2 本标准适用于除军事工程以外的爆破作业人员,单位及主管部门。
5.1 考核组织
5.1.1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考核由所属产业部(或总公司)的爆破安全技术考核组或几个产业部联合组织的考核组领导进行,公安部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爆破专家参加。
5.1.2 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和押运员的考核由爆破安全技术考核小组领导进行,该小组由所在县(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有经验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5.2 考核程序
5.2.1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a. 申请
参加考核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应填写《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申请书》和《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申报表》(申请书和申报表由公安部统一印制),报送所属产业部的考核组。
b. 组织考核
所属部的考核组根据本年度申请考核的人数、档次、地区,负责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命题,通知申请人赴考,确定评分标准和资格审查等具体事项。
5.2.2 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和押运员
a. 申请
申请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和押运员安全技术考核的单位,应首先向当地县(市)公安局考核小组递交申请书和申报表。
b. 组织考核
县(市)考核小组根据当地申请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和押运员安全技术考核人数,负责确定考核时间、地点、命题,通知申请人赴考,确定评分标准和资格审查等具体事项。
5.2.3 每年定点组织考核,误考者可在下次重新申请考核。
5.3 考核一般规定
5.3.1 爆破安全技术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先进行理论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实践考核。实践重于理论,实践考核不合格整个考核也不能合格。
5.3.2 合格线
a. 理论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b. 实践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5.4 理论考核。
5.4.1 理论考核包括应了解、应掌握,必须熟练掌握等三个层次的内容,各类题都应有标准答案。
5.4.2 考题层次分配:了解范围内容的题目20%;掌握范围内容的题目30%;熟练掌握范围内容的题目50%。
5.4.3 考核形式:考核组按考核层次分配原则,根据报考人报考的档次,拟出分量和难易程度相同的三份试卷,由报考人任意抽取一份试卷进行理论考核。
5.4.4 判分:应了解和应掌握范围的题目,做错的题扣该题应得分;必须熟练掌握范围的题目,做错一题整个考卷为不合格。
5.5 实践考核
5.5.1 实践考核只考核必须熟练掌握一个层次的内容。
5.5.2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考核组认定的实践考核基地,并在考核组成员或考核组指定的经安全技术考核合格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设计,指导、实施报考人拟从事的爆破工程。
5.5.3 爆破员:在考核小组指定的实践考核地点,并在考核小组成员或考核小组指定的安全技术考核合格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下,完成报考人拟从事的爆破工程的实际操作。
5.5.4 爆破器材保管员:在考核小组指定的爆破器材库,并在考核小组成员或考核小组指定的安全技术考核合格的爆破器材保管员的监督下,对常用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储存、保管、发放和销毁的实际操作。
5.5.5 安全员:在考核小组指定的单位,并在考核小组成员或考核小组指定的安全技术考核合格的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5.5.6 爆破器材押运员:在考核小组指定的单位,并在考核小组成员或考核小组指定的安全技术考核合格的押运员的监督下,押运爆破器材。
5.5.7 在实践考核过程中,未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可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a. 违反《爆破安全规程》或国家有关法规;
b. 发生事故;
c. 组织管理混乱;
d. 设计不合理;
e. 操作有误或操作不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