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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顾村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我镇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上海市 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及《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宝委依法治区办〔2019〕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为构建和谐、美丽新顾村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宝山区顾村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基本信息

宝山区顾村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简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镇以推进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依法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执法,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一)体制机制健全,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为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我镇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点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范畴,成立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政府领导协调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我镇聘请上海殷实律师事务所、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担任镇政府法律顾问,由专业律师团队协助政府处理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研究,提出法律论证、审核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参与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参与疑难复杂信访矛盾化解;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的办理等法律事务。2019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问题研讨6次,提供法律意见50余条,起草、审核法律文书20份,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矛盾5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应诉案件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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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顾村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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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顾村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文献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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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5页

- 1 - / 5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 工作的重要位置, 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认真扎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 简政放权,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 全。现将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依法全面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机构改革 “三定”方案规定,我局主要职责是:围绕食 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对象,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行政许可、行政 监管、行政执法等职能。我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 导任副

宝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张庙地区旧区改造情况 宝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张庙地区旧区改造情况

宝山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张庙地区旧区改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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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页

近日,宝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副主任杨卫国带领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张庙地区旧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区房管局、规土局、张庙街道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活动中,代表们实地察看了泗塘一村不成套的老旧住房情况,以及正在推进的改造工程和已改造完工的成套住房等情况,并听取了现场情况介绍。在随后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先后听取了区房管局、规土局、张庙街道关于张庙地区旧房成套改造情况汇报。座谈中,代表们对区政府及有

常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简介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常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领导,聚力攻坚,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环节:一是党政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大局中部署推进,把健全组织机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市委印发《关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组建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辖市区也完成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建,建立起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全面依法治市(区)工作要点,纳入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和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同步考核、同步奖惩。

(二)强化部署推进。一是依法治市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和我市实施方案,对照指标体系,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难点重点问题,列出任务清单,确定责任单位,分解工作任务;二是上半年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下发《2019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规定各项重点任务完成的序时进度和责任落实;三是8月份,市政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真正做到履职尽责、担当负责。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直接抓、法治机构具体推、一层一级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

(三)强化能力提升。持续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树立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大力推进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集体学法制度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每月一次的学纪学法制度,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等辖市(区)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工作机制,我市基本实现了两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品牌化。今年10月,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践、法治能力提升等专题,举办一期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110余名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使考廉考法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8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上考试,全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长不少于15天。加强机构改革后的司法行政机关和部门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分层分类组织集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法治课题研究和品牌创建活动,提高法治保障力和影响力。天宁区与中国政法大学合办天宁区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今年我市对辖市(区)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中“深化法治常州建设”、市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市政治生态监测评估指标中“法治建设年度考核结果”的分值均有所增加,通过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真正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评价,建设“深化法治常州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系统”工作平台,各辖市(区)、部门承担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过评价系统实时报送。加大督察力度,认真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初步建立督察工作机制,发现并解决了一些难点重点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各地各部门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以严格的考核倒逼工作推进到位。

(五)强化示范引领。根据《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办法》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市政府召开示范创建部署会议,组织动员各辖市(区)主动申报示范创建项目,市、辖市(区)共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类项目6个,单项类项目6个。常州市天宁区、溧阳市获得“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常州市新北区获得“全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示范单位”,常州市人社局获得“全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示范单位”。我市以示范引领,要求示范单位在新起点上再出发,其他单位对标找差,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营造法治政府建设争先进位的氛围。

二、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提升行政工作效能

(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部署,坚持优化协调高效的机构改革原则,积极稳妥进行机构改革,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级相关指导文件精神,我市相继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人员和机构设置的通知》《2019年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建立了“放管服”改革协调机制,细化了“放管服”改革举措。同时,召开了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对推动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提出了“三个目标”(以实现营商环境“1 10”综合改革方案的要求为最低目标,以国务院可复制推广借鉴的经验做法为落实目标,以北上广等先进地区的做法为追赶目标)要求,不断强化“放管服”改革组织协调。二是规范审批行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围绕国务院和省政府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取消下放权限,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项。不断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全市(含辖市区)共认领政务服务事项48915个,编制完成48915份服务指南、7501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配套指南。全市99%以上的行政权力事项已具备了“不见面”审批(服务)能力。积极打造“不见面”审批专窗,市级7个部门126个事项、辖市(区)1819个事项已进驻专窗,完成办件2.12万件。强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市“网上办”可实现率达98.7%。三是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推进“一网三通五办”改革,狠抓“一网”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体化,形成统一服务门户、统一操作平台、统一公共支撑、统一线上线下服务四个“统一”。新建“好差评”平台,目前已开展“好差评”18907次,“12345”热线回访评价2783次。完善咨询服务“一号答”服务体系,我市政务服务“一号答”满意率为97.92%,连续10个月位居全省第一;狠抓“三通”工程,推动企业群众少跑腿,实现市、区、镇、村四级网络全覆盖,构建完成数据总枢纽,印发《常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共归集51类7.92亿条数据;推进“互联网 监管”,印发《常州市“互联网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认领5326个监管事项,全省第一个完成检查实施清单100%编制;建设市“互联网 监管”数据中心,推动全市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第三方平台监管数据汇聚,目前推送数量和质量稳居全省前三。狠抓“五办”改革,不断推进事项全部事项网上办、民生事项移动办、简单事项自助办、同一事项异地办、一件事项套餐办。梳理形成首批14类50件事“一单(材料清单)、一表(申请表格)、一图(流程图)、一指引(服务指南)”标准运行规范,打造集成化、个性化、引导性的套餐式服务场景。四是完善体制建设。全面推进“一门一窗”改革,不断完善“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目前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共囊括51个政府部门或单位、8个金融部门、22个便民服务企业,共办理1445个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率先完成“应进必进”的改革目标,初步实现“一门”办理,建立“部门一窗”、“专项一窗”、“综合一窗”三类一窗模式,进驻部门实现“一窗”全科无差别服务,在“投资建设”、“市场准入”、“不动产登记”三大领域设置了专项一窗,将111项事项集中于“综合一窗”,实现“收办分离”服务模式,推动审批服务“一窗”制改革。不断推进大厅智能化,形成“智引、智办、智评、智查、智库、智控”的“六智”政务服务智慧模式,为老百姓和企业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温馨的服务。加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按照“统一门头、统一大厅、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指南、统一网络”的大厅标准化建设要求,实现“六统一”,全市62个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01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已基本完成。不断推进“全科”受理,初步完成基层服务中心设置“综合一窗”的业务整合培训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由单科转向全科服务。其中,钟楼区新闸街道“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被省政务办点名表扬;天宁区率先在各基层为民服务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中心。以基层群众需求为导向,首批182个民生服务事项完成系统组织流程梳理和入网定制,逐步推进线上异地办理模式,做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市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构建起安商亲商的制度环境。市委、市政府召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常州市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等政策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强化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列为一号议案,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市政府制定《常州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集成了四大方面20条80项具体任务,明确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并编制任务分工表,落实工作责任制。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梳理相关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拟定《常州市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涉及权力清单事项37项。二是完善规范涉企监管模式。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市着力打通监管部门壁垒,集成各类监管要素。积极打通市场监管准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实施全环节、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2019年我市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数占全省总数的37.4%,全省第一,全国地级市排名第一,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引导市场主体信用积累,2017、2018年度企业年报率分别为88%、88.8%,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率先完成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在市、辖市(区)的上线运行,自2016年以来平台已归集全市两级共99个政府部门渉企信息284.8万条。推进新型监管方式落地,2016年开始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企业年报信息,并引入第三方开展核查工作。全市已组织实施定向或不定向抽查22次,抽查市场主体1.7万户。探索开展信用监管,2016年以来共有3.3万户企业因未按规定年报、住所失联、公司信息弄虚作假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规范市场价费行为,一手抓好突出问题的查纠,一手抓好减负政策的落地见效,确保涉企收费规范,近两年来通过挂钩重点企业,开展上门走访服务,帮助协调价格矛盾,争取价费优惠政策等,合计助企减费13亿元;围绕渉企收费“三目录三清单”和涉审收费“3 1清单”,针对问题较多的行业和单位,严肃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清理收费项目10多个,为企业减负7亿元。

三、科学决策,民主公开,提高制度供给质量

(八)推进立法制规精细化。围绕“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高质量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攻坚年”,地方立法工作以完善立法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全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件,出台了政府规章《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常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2件。根据上位法修订情况,及时启动对2015年制定的《常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启动2020年立法项目征集和立法计划编制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议。拓展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所有立法项目在审查过程中均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修订了常州市人民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新增8家民营企业为立法联系点;实行立法项目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制作意见采纳情况报告。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民主党派及有关人民团体的意见。探索完善行政立法机制,开展律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立法工作模式试点工作,建立立法人才遴选机制,以律师、学者以及行政机关法律实务工作者为主体,组建专业行政立法团队,为立法工作提供人才支撑。紧扣全市中心工作,严格审核把关,高质量制定出台了《常州市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等4件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审力度,市政府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期限内向省政府、市人大进行报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报备率“三率”达到100%;受理辖市(区)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对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备案审查标准,逐件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工作方案,提请市政府审议。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破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统一、不标准等难题。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发布期满两年以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公众切身利益、现行有效的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入评估项目。召开后评估工作推进会,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对文件的合法性、操作性、合理性、绩效性等方面开展评估;组织后评估工作专家点评会,形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情况报告,为后续修改完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和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两个专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后废止或修改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后续工作,完成了市级自行设定的131项证明事项取消的材料上报工作。

(九)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根据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水平。市政府专题研究《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本草案,要求尽快出台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促进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今年,我市对政府为民办实事民生项目确定进行“票决制”,纳入市委、政府年度督查项目,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项目办理结果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评议。溧阳市、发改、交通、城管、教育、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先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宁区在焦溪古镇保护等重大决策中,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规定执行;钟楼区在“城区道路两侧停车收费”等决策事项中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常州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对辖市(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的督导,全面提升政府合同管理水平。天宁区出台《政府合同管理办法》;钟楼区制定了政府合同管理流程图;溧阳市组织对政府合同全面清理。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拓展服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我市实现市、辖市(区)、镇(街道)三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100%,96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34个县(处)以上机构,10个镇(街道),26个其他机构已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全市有公职律师116人。市政府26名法律顾问和70名智库成员在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立法制规、重大项目、重要合同、疑难复杂案件等领域,积极出谋划策、把脉开方,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建设性和操作性的意见,较好地发挥了咨询、审查和监督作用,2019年共提供各类法律服务70余人次。天宁区、新北区实行法律顾问与区领导结对服务;市教育局实现38个局属单位全部配备专业律师;市农业农村局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聘请行政法、刑法和民商法领域4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市城管局积极推进“律师驻队”模式,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关键作用;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和重大疑难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处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年参与法治工作30余次;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强化“课题制”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司法局积极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律师团队走访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举办小微企业负责人法律专题培训,帮助企业提高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十)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一是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健全市、辖市区两级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在制订方案时进行预评估是否公开,并明确公开方式、范围,进一步增强决策透明度。二是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畅通公众意见建议渠道,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做好政策微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推动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反馈评价互动机制,方便公众监督执法行为。四是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和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重新梳理并公开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推进企业群众办事服务在线“快递式”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集成式公开。进一步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五是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制定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配套指导文件,推动部门出台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深化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相对成熟的、已经取得成效的试点经验向全领域推广。鼓励基层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政务公开创新案例,并加快应用。

(十一)推进权力监督立体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完善各方面的监督制度,保证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一是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出台《常州市信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不断完善承诺事项实施、督办、报告、公开回应等机制,严格兑现向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和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断完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把守信践诺列入政府工作满意度调查范围,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诚信档案,作为考核、任用、惩戒的依据。大力构建扶优限劣的社会诚信发展机制,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向诚实守信的企业倾斜,使诚实守信者获得更好的环境和更多的机会。武进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信用信息的公示和管理。在各行各业树立一批诚信经营典范,共有信用贯标企业500余家、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60余家,部分企业还被评为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代表议案(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结率100%。五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定期与法院、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认真办理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书、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书,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对行政机关在履职中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认真落实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行政强制措施法律监督制度和纠错制度。六是加强财政审计专项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公共资源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实行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预防权力滥用。加强审计监督,建立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实行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七是加强纪委监委监督。出台《常州市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办法》,建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24家单位参加的常州市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评估研判政治生态工作。八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情监督机制。整合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建立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等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九是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根据省试点要求,建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关联贯通工作机制,对法律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四、加强宣传,落实责任,着力营造法治氛围

(十二)普法体系全程覆盖。一是摸清底数。针对机构改革后普法联络员变动较大的情况,积极拓展普法渠道,全面排摸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以及市属企业、高职院校等普法工作力量,建立市级普法清单,实现普法体系在市级层面全覆盖。二是扎实指导。制定发布年度普法工作要点、重点项目、普法计划,组织半年度工作抽查通报,印发年度普法考核细则,配发信息管理系统,扎实开展普法守法考核。三是树立标杆。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组织评选“七五”普法中期先进活动,金坛区、市法宣办、市公安局、溧阳市总工会以及科华控股董事长获评全国中期先进。评选表扬35个年度普法创新项目。四是压茬推进。召开年度普法重点工作部署会、绩效考核工作会、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建设推进会以及打好环保攻坚战恳谈会、宪法宣传周协调会等多个专题会议。五是专题督查。连续两年邀请市人大代表对市场监管、税务等6个重点部门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专项评查,邀请市政协委员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专题视察,接待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治营商环境。

(十三)重点学法全员覆盖。一是瞄准关键人群。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外商投资法、国家赔偿法等6次学法活动,编印3期政府公报并将发放范围拓展至重点企业。市级机关单位宪法宣传周期间实现海报、宣誓、微信、横幅、讲座、视频“六个一”全覆盖,两级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司法局长走上讲台开展“四长讲宪法”活动。连续六年举行初任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 8万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网上学宪法考宪法活动,举办10期常州市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1200余人次。二是瞄准关键环节。市司法局与市教育局吸纳26家学校成立全省首个“高职院校普法联席会议”,与市妇联组织的“花样年华 共建绿色校园”专题普法得到新华社、学习强国刊发,与市国安局在腾讯视频发布首条国安法治微视频,与“灯塔萌”“小橘灯”等普法社会组织开展“青春新想法”、“集废纸播法治攒平安树文明”之“幸福小树”系列活动覆盖12万中小学生,与市关工委成立老年普法讲师团并命名首批关工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三是瞄准营商环境。组织工商联、侨办、台办、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服务侨企台企专题普法宣传、中小企业法治体检、企业家沙龙、小微企业法治大讲堂等多种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1500余场次,《人民日报》专题通讯报道。四是瞄准重点群体。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开展“春风行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尊法守法"sup--normal" data-sup="1" data-ctrmap=":1,"> [1]

(十四)主题活动全面覆盖。联合10家单位开展普法服务大局行活动,推出10项实事举措。下发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与普法宣传活动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征集年度“三节四时普法行”项目,开展普法月历“一月一法”,实现普法对“时间节点、重大节日、基层节场”时间、空间、年龄的全覆盖。市司法局与市城管局联合开展第三届“花季之约法律相伴”普法活动,举办梅花节、绣球花、月季花等11期专题普法,参与单位与赏花市民分别达到43家、530万人次。法宣委成员单位联动普法活动融合推进,“3"_blank" href="/item/交通安全日/7620853" data-lemmaid="7620853">交通安全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专题活动,举办夏溪花木市场法律护农进万家、“青春不毒行”禁毒宣传毅行、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增强了普法影响力。积极开展“谁立法谁普法”,组织住建局、轨道公司等联合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轨道交通条例》社会宣传工作。

(十五)法治文化全域覆盖。启动第二轮部门法主题公园建设,建成武进夏溪农业部门法主题广场、钟楼运河五号禁毒主题教育馆、新博智汇谷法治文化阵地、金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馆、溧阳家规家训教育馆、新北区宪法主题公园等,培育直溪镇宪法主题公园、遥观宋剑湖党建生态圈等10个项目,筹建首个司法行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接待各地参观检察文化、税务等主题法治公园团队110批次。指导各地创作宪法、环保法等专题普法小品、戏曲,更新入库作品信息,《我想有个家》微视频获学习强国发布。市司法局会同市律协出版10本《常州名律师手记》。市司法局与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化战略合作,成立全省首个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动漫微电影创作工作室,开展第九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与市公安局宣传中心联合摄制阿汤哥、李建国扫黑除恶普法微视频。依托社区天天乐等活动载体,开展法治文化进社区活动1300场次。史良故居被授予第二批全国法治教育基地、江苏省首批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示范点。

(十六)法治创建扎实有效。深入推进基层三治融合建设,省司法厅领导来常调研期间给予充分肯定。溧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百姓议事堂”建设的工作意见》,相关经验列入我省法治文化助推乡村振兴专题片,在全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言交流。指导各地培育发展“群言堂”“民情茶室”“社区管家”特色做法。完成对十三批次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和涉黑涉恶排查活动。成立全省首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促进中心,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市司法局与雪堰镇雅浦村结对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共建活动,成立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法律服务分团。召开全市“德法涵养文明 共建绿色生活”部署会,与市生态环境局等联合组织绿色法治出行、绿色法治校园、绿色法治村居、绿色法治企业等四大类18项活动,助力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每周举办小微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江苏法制报》予以报道。组织“小专员环保大巡查”网络直播、“长江大保护 我是行动者”“随绿而动 逐绿而行”“保护蓝天”主题绘画比赛。摄制发布首部垃圾分类微电影《愚公移山》,在“一袋牛奶的暴走”中列入垃圾分类宣传、启动“支付宝城市服务 垃圾分类”项目。

(十七)智慧普法精准有力。在“常州普法”订阅号开辟“扫黑除恶”专栏,协同各地各部门推出专题信息。指导天宁成立首个网络型普法社会组织“天宁新媒体普法联盟”,定期推出“花头鲸视频说法”。协助钟楼上线“法论民生 温度法则”,通过语音用温度讲点滴法则11期。1000余个家庭在新北区“幸福小树”线上平台参加“我与宪法”互动活动。与常州电视台联合推出“心和”社区讲堂,让普法与法律服务走进基层社区。推动人气节目《常州老娘舅》创设“法治常州”板块,将“有请大律师”电视栏目改版升级为“律界菁英”。联合相关部门筹资共同拍摄青少年法治题材电影《冬雪暖阳》,将在央视六套播出。成立省内首个普法志愿者社会组织——钟楼区法律志愿者协会,依托法律服务超市开展普法活动。耀星青少年普法中心等普法社会组织,深入小学、高职院校组织开展模拟法庭等特色普法活动。

五、严格制度,强化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十八)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根据中央和省机构改革文件精神,结合部门机构改革调整,整合执法资源,理顺执法关系,构建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一是积极推进常州经开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扩权工作。今年5月,报经省政府同意,市政府下发《市政府关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增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增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常州经开区新增了招标、投标、教育、科技、节约能源、信息化工程、民政、司法、财务会计和财政管理、劳动保障等16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2199项和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7月,常州经开区完成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扩权工作。二是规范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化“六镇三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4个经济发达镇试点改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抓重点树典型,推广郑陆镇政府高位统筹、多元学习、高标运行、共享协作、细化操作“五大举措”特色亮点做法。结合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对六镇三街道、经济发达镇的行政处罚和相关执法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对相关问题进行及时梳理,形成书面报告。围绕“如何开创乡镇执法新局面”,按照“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得好”的原则,启动武进区全镇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在武进全镇域(常州经开区三镇三街道除外)和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三是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市文广旅局、体育局的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制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涉及的领域、内容、职能、执法队伍进行合法性论证,解决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对《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通知》中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进行论证并形成意见建议,提出解决方案,推动了我市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十九)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对“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进行规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省办关于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最新要求,今年6月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9〕68号),制定了重点任务清单,各地各部门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示范创建要求统筹推进。对全市重点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组织开展市水利、卫健委、轨道公司、新北区、经开区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专题培训。

(二十)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全市原有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处罚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征收等进行统计梳理。印发《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的通知》,重新对行政执法主体确认、行政执法证件核发等工作要求进行明确。对全市市级约50家因机构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或者执法主体变更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进行梳理审核,完善了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类别、层级、执法委托、执法权限类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行政裁决及其他)等要素。12月,市府办制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一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对第一批46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确认。对因机构改革调整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梳理,全市持有省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共有8168人。开发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系统,8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对通过考试的执法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研究探索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指导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13000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行政执法行为。

(二十一)推进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工作。对全市推行“三项制度”、执法规范化配套体系建设、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等14个方面规范化建设作了严格规定,确定了重点执法协调监督领域,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制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对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划分24类进行检查考核。设立了70余家常州市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若干意见》,对部门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选择民营企业反响较大、违法行为发生较多、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相关裁量基准。组织对安全生产、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范涉嫌案件移送程序,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协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原有《常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对相关移送程序进行规范。对税务、应急等部门的案件移送进行协调和规范,并对相关案件进行讨论论证,同时,会同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对相关执法进行规范,对案件法律适用、案件移送、量刑标准进行讨论研讨。2019年,民营企业知识产权领域共移送案件3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共移送案件45件,安全生产领域共移送案件4件,环境保护领域共移送案件34件,劳动监察、税务稽查等其他领域共移送案件964件。通过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案件研讨等方式,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多措并举,提升实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二十二)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案渠道,今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95件,受理593件,不予受理及其他方式处理102件。目前已审结552件(含2018年度结转案件),维持303件,驳回复议申请77件,调解、和解等终止处理106件,确认违法37件,撤销27件,责令履行2件,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为12%。其中,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84件,受理135件,不予受理、告知及其他方式处理49件。目前已审结148件(含2018年度结转案件),维持81件,驳回复议申请15件,调解、和解等终止处理26件,确认违法25件(含相同事由系列案件),撤销并责令重作1件,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为17.6%。加大案件实地调查和听证力度,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议机制实战化运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把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平台,尊重当事人意愿,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妥善解决问题。今年对26件行政复议案件成功进行了调解,占比17.6%。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市政府2019年度办结且已生效、符合公开条件的52份复议决定书及时上网公开,累计上网公开115份行政复议决定书,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三)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被诉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2018年江苏行政审判年报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后,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法院,全面梳理了我市2018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情况,组织召开败诉案件点评会,并共同组织编写了《常州市2018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汇编》。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2018年以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的报告,认真分析了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组织集体学习后,就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全市一审行政应诉案件726件,已审结577件(含2018年度结转案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64件,裁定驳回起诉、撤诉250件;确认违法14件,撤销10件,责令履行3件;终结3件,不予立案14件,其他18件。行政机关直接败诉率为4.67%。其中,市政府一审行政应诉案件46件,二审、再审案件49件。一审案件中已审结32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7件,裁定驳回起诉、撤诉15件。二审案件已审结27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件,裁定撤诉2件、驳回再审申请5件。进一步健全政法委协调推动、法治机构指导监督和法院统计汇总的沟通协调机制,对出庭应诉情况、诉讼结果、判决执行等信息进行共享,定期通报,有效促进行政应诉工作深入开展。健全行政诉讼案件法院通知出庭、司法局庭前催告和行政机关庭后反馈的督促机制,对发生行政案件数量较多的部门加强针对性指导,努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和应诉质量,促进实现“出庭出声出效果”,近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均达93.5%以上。金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实现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常态化。

(二十四)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互动机制。2019年度,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541次,预防纠纷7670件,调解各类纠纷11.5万件,成功化解11.44万件,调解成功率99.49%,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708件。深化公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机制,提升调处实效,提高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水平,全市在同级法院(法庭)、公安派出所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达到全覆盖并规范运作。全市共有“公调对接”调解室92个,“诉调对接”调解室17个。今年以来,“公调对接”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超过2万件。建立健全非诉工作机制,挂牌成立常州市非诉讼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辖市、区全面建成“四纵四横”的非诉讼服务网络体系。司法局与市中院建立两周一次的联动会商机制,在市中院挂牌成立非诉讼服务分中心,签订《常州市非诉讼纠纷化解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市人社局推进“劳动争议阳光调解服务平台”建设。常州仲裁委办公室深入推进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建设,建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渉台商事仲裁中心,搭建网上立案平台,建立不动产信息共享和查询机制,制定类案审理指引,健全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不断提升常州仲裁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全年受理仲裁案件786件,标的额10.96亿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央和省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三是基层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突出。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2020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署,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扎实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及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不断丰富学法内容和形式,提高学法效果,实现常州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精品化、品牌化,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人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行政问责等制度,用制度倒逼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监测评价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常州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管理、是否依法办事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激励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带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成效。对照《纲要》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时序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落实,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进一步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跟踪办”,大力构建“共享化的数据交换平台、便民化的一号响应平台、阳光化的中介超市平台、联动化的随机抽查平台”,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再升级,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加快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听证论证、后评估等操作规则,细化决策程序,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决策水平。建立健全立法制规机制,推进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监督管理,着力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报备、后评估等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深入推进经开区和武进全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升综合执法改革成效,努力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普遍关注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细化裁量基准、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公信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着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2019年天宁区、溧阳市、新北区、市人社局获得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荣誉称号基础上,组织其他地区、部门学习《法治政府示范清单》和先进地区经验,参加省依法治省办召开的示范创建现场会,对标找差,列出问题清单,聚力攻坚,力争通过示范品牌创建,营造创新实践的良好氛围,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四)着力推广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总结作为江苏省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城市的工作经验,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构建统一、规范、科学、可行的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模式,推动建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关联互通工作机制。组织对辖市(区)、部门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的综合性或单项性惠民实事优秀项目进行评选表彰。选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代表性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实例,组织专家进行关联性分析、贯通性点评,回应社会对法治建设各环节各领域的关切。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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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简介

2.落实学法制度,提升法治思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三农大讲堂”学习内容。一年来,厅党组集中学法11次,学习了19部法律法规;全厅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场,提升了全厅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

3.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推动工作。3月份,印发《2019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将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建设政府的决策部署与农业农村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强调推进农业依法行政。4月份,印发《2019年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把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作为助推新时代“三农”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4.述职述法结合,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厅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年终述职述法同步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制度,采取书面汇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厅属各单位年底书面报告了本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厅考核组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核实,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创建良好农业农村法治环境

1.坚持立法引领,强化法制保障。坚持立改并举,加快立法步伐,2019年修改了一部规章、制定了一部法规、筹备了两个立法项目。结合放管服改革,对《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进行认真修改,于9月12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山西省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促进条例》,于11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启动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开展《山西省杂粮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立项论证,着力为相关领域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2.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建立了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厅党组议事决策目录和决策程序,确定了决策事项范围,规范了决策程序,建立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全厅大额度资金运作等22项决策清单,对重大决策的内容进行了规范。我厅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按照“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执行与后评估”“七步法”实施,行政决策进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轨道。

3.坚持简化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坚持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积极推动“互联网 政务服务”,按照国家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标准规范和四级四同要求,细化量化行政审批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全省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工作,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分支机构备案”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由企业备案转变为业务管理部门通过信用信息平台主动认领备案,改进许可证领取方式,由窗口领取转变为邮寄送达,最终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4.严格审核清理,确保合法合规。2019年我厅共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均严格遵循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厅法律顾问和法规处逐一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行使,确保依法行政。本着“应清尽清、应废尽废、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对涉农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厅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5次专项清理;对我厅1979年以来制发的19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初步构建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体管用的制度规范体系,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合法有效的制度保障 。

5.增强人员力量,提升法务效能。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原有3名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基础上,新增2名法律顾问、3名公职律师,形成了以法规处工作人员为主体、公职律师和外聘律师参加、其他法律人才辅助的法治工作队伍。一年来,共提出法规规章修改建议49个次,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4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11个、各类经济合同76份;协助处理有关涉法事务22起,办理行政复议1起、劳动仲裁1起、民事诉讼3起、信访案件1起,指导基层办案8起,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5份,提供法律咨询5次,有效提高了全厅干部依法办事的行动自觉。

  (三)落实责任,创新方式,营造尊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农业农村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对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行业特点,相继开展了“2019山西省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启动仪式、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山西)、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农业转基因知识科普宣传进社区、农业植物检疫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培训等一系列热烈生动的普法宣传活动。

2.有力推动普法与执法有机衔接。3月中旬至4月上旬,以“放心农资进乡村,质量兴农保安全”为主题,组织全省农业农村部门集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执法人员深入集贸市场、田间地头,广泛宣传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常识。据统计,全省共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03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8.43万份,受理投诉举报46人次,展销农资产品34.88万公斤,2116台件,金额达262.8万元,营造了春季农资打假的强大声势。

3.纵深推进农业法治宣传。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印发《“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9月份,以“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为契机,省市县三级联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网络宣传和现场宣传并举,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农业法宣传活动。12月份,印发《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在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了“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宪法宣誓仪式、集中旁听庭审、宪法专题知识讲座等八项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深化改革,规范队伍,大力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改革,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体系已基本构建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内设执法监督处作为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1个设区的市全部实行以市级为主的执法体制,整合市辖区农业执法队伍,成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完成挂牌,统一为副处级;9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完成挂牌,其中正科级37个、副科级54个。我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速度在全国居于前列,多次受到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并在全国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2.依法梳理执法监管职责。依照现行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理工作,审核确定执法主体5个、执法(监督)人员136名,并录入山西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编制完成“山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和“互联网 监管”事项清单,确定各类监管、检查事项343项,并全部录入“互联网 监管”平台。根据机构改革要求和“三定”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修改调整,共梳理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9类384项,已报省行政审批局审核。

3.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印发《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全省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相关执法清单、流程图、服务指南等,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第16年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评出省级优秀案卷12份,优秀率达到35.3%,经农业农村部评审,获得全国优秀案卷3卷;举办全省农业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申报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5个、示范单位4个,通过示范引领,打造农业执法“铁军”。

4.不断创新农业执法监管模式。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农业厅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山西省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研发了供省、市、县三级使用的农业执法监管平台,省市县三级共录入随机抽查事项1572项,检查对象1.35万个,执法检查人员2701人。自2017年7月全面运行以来,全系统共开展各类“双随机”检查3136次,抽查检查对象8.1万个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322人次,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5.切实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为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打击农业领域违法犯罪的协作配合,2019年4月,我厅与省公安厅就“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形成打击农业领域违法犯罪合力”召开座谈会,围绕违法案件线索核查通报、跨行政区域执法调查、案件移送标准、证据效力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在建立完善线索通报、案件会商、联合执法和省级督办等工作机制上达成了共识,打击农业违法犯罪的“合力”进一步增强。

6.依法维护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开展了农药及农残、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执法护鱼、违规渔具清理、电捕鱼、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共检查企业(市场)1.3万个次、渔船184艘次,查获假冒伪劣农资21833公斤,捣毁黑窝点1个,立案查处257起,移送公安机关9起,集中销毁罚没假劣农资29.5吨,为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创造了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业农村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牵头或参与制修订(正)《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山西省经济林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积极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和草案修改,把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和行之有效的政策转化为法律规范,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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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简介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明确的各项任务,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全面推进和落实各项法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资源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重塑管理逻辑,再造业务流程,精简审批时限,打造“空间准入条件”、“用途管制许可”、“竣工验收”三阶段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推进规划土地管理深度融合,在全国率先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验登联动”。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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