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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房地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房地产政策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房地产业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我市的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房地产管理的地方性行政规章。
3.指导各县(市)以及中省直企业研究拟定本地、本部门的房地产管理规定。
(二)房地产行政管理:
1.对全市经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综合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的房屋实施统一管理和监督。
2.负责全市的房屋权属登记和产权产籍管理。
3.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租赁市场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根据建设部令第46号和建设部令第101号规定,负责查处和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全市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具体负责审核办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的要件和审批发放《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负责商品房面积计算管理,按照国家的测绘规范和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对全市的商品房面积进行计算管理,查处商品房面积“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
白山市房地产管理局
6.负责全市各类危旧房屋安全监督、检查、鉴定工作。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类危旧房屋的安全检查、监督、鉴定工作,指导房屋所有人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
7.负责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实施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物业管理标准,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定;负责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进行评定、认证、年审、审批和报批。负责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和管理。
8.负责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全市房改方面的方案、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的计划、建设与管理。
(三)城市供热和燃气管理
1.负责全市城市供热和燃气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城市供热、燃气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市有关城市供热、燃气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供热和燃气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供热管理、燃气方面的规章制度。
3.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集中供热、燃气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4.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和燃气工程的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培训技术人才。
6.负责对供热企业经营许可的审查核准、发证工作和新建热源的审批工作。
7.负责对燃气企业资质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对燃气、供热企业的安全管理。
(四)直属单位管理
1.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审计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2.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劳资、财务、信访、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工队伍培训工作。
3.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其它有关事项的管理工作。
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科长(主任)5名。
(一)增加职能:房地产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二)划入职能:城市供热、燃气行政管理工作。
(三)划出职能:城镇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一、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位于府西街88号房地大厦二、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附近公交站府西街半坡东街口途径公交站4路内环;4路外环;10路;19路;38路;502路;602路;866路府西街新建路口途径公交站...
湘潭市房地产管理局,地址:湖南 湘潭 湖园路37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这个茂名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具体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新尚路51号,这个地方还算是比较好找的,直接坐公交就可以到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根据以上职责,市房地产管理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1.财务和审计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财务计划,汇总全市行业财务会计报表;指导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负责机关经费的编制计划和经费使用。
2.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负责本系统专业人员职称晋级、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
3.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文电处理和机关行文、文字材料的审核校对以及文件传阅和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和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4.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工作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
5.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局机关建设。
6.负责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业作风建设、行政监察工作。
7.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8.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协调处理工作。
9.负责全系统职工教育工作,制定本系统职工教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行业职工政治业务培训计划。
(二)政策法规科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政规章。对全市房地产与权属登记实施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全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地产有关政策、法规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负责全市房屋的权属登记管理和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
3.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和面积计算管理工作。
4.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项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指导各县(市)、中省直企业研究制定适合本地本部门的房改政策。
5.负责全市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的计划、建设与管理。
6.负责全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的审核和检查指导。
7.负责全市住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三)房地产管理科
1.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全市物业管理办法。
2.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物业管理标准,检查指导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并进行考核,对申报达标升级的小区进行检查验收和审批申报工作。
3.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审核、审批、年审工作。
4.负责全市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监察工作。
6.负责全市房地产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
(四)安全监察科
1.负责制定全市房屋安全鉴定以及危险房屋管理办法和检查指导全市的房屋安全鉴定和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2.对全市危险房屋提出整改和技术处理方案、查处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违法行为。
3.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培训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4.负责全市城市供热及燃气企业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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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浑江区水利局,是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简介
白山市浑江区水利局,是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白山市江源区水利局是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白山市机构改革方案》部署,将原白山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委员会部分职责整合,新组建白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