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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活动的准则主要包括:发票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劳务收入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会计报告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办法、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成本费用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务清查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财务分析制度、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办法、审计工作基本规定、审计工作程序、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审计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等50余项内部财务制度。
预算、审核、预算编制、资金预算、预算执行监督与控制
凭证管理、记账核算、成本核算、审核监督、会计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 、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成本管理
投资效益分析、投资决策管理、投资后管理、融资管理
预算审计、投资审计、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主要是财务的岗位职责、办事原则、记账程序以及其他重点注意事项之类,起到提示或警示作用。例如:出纳人员工作职责一、负责管理现金出纳业务:1、各项收入出具收据,现金收入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
财务主管自己写,交老板审核下,就可以了
前者称为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后者称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依据是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同时应当充分考虑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特点以及管理要求。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一般应当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利润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资金指标的分解、归口分级管理办法、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信用制度、收账制度、进货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费用审批权限、成本降低指标以及分解等;利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利润分配程序、利润分配原则、股利政策等。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一;是会计报表自动生成与实时监控。
第二;是实现标准化财务分析。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预算、审核、预算编制、资金预算、预算执行监督与控制
凭证管理、记账核算、成本核算、审核监督、会计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管理
投资效益分析、投资决策管理、投资后管理、融资管理
预算审计、投资审计、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
财务制度的作用
国家统一财务制度
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国家作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为了保护国有资产、约束企业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有必要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统一制定财务制度,作为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依据。按照国家管理经济的传统,且由中国经济法规的现状所决定,国家统一制定的财务制度除了适用于国有企业外,也适用于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其它非国有企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经济法规的逐步健全,国家统一制定的财务制度应要适用于国有企业。
国家统一制定的财务制度与经济体制有送密切的关系。在计划产品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国家统一制定的财务制度对企业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利润分配等有严格规定,其中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条例》、《成本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改革开放以后,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按照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政府部门管理职能的要求,对国家统一制定的财务制度进行了根本性改革,逐步建立起了以《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为内容的、新的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其中,《企业财务通则》是基本的财务法规,它规定了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了财务关系必须遵循的原则指导思想以及企业财务目标,也是国家管理企业财务活动、处理与企业财务关系的法律依据;行业财务制度是以《企业财务通则》为依据,根据行业财务特点制定的,用以规范某一行业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包括《农业企业财务制度》、《铁路运输企业财务制度》、《邮电通信企业财务制度》、《施工企业财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另外,针对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的特殊性,还制定了《股份制试点企业财务制度》。
新的财务制度体系相对于传统的财务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了重大改革:一是建立了资本金制度,且贯彻了资本保全原则;二是赋予企业与其独立商品生产者地位相适应的理账自主权,其中包括筹资权、投资权、利润分配、资产处置权;三是赋予企业生产经营、发展进步、技术创新等必要财力;四是建立了适应企业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地位的、新的财务考核指标体系。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会计从业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各种经济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从业者在实践中自觉遵守、不断充实和发扬光大。
会计证书
会计证书主要分为:
1、上岗证(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电算化证
2、职称证——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高级会计师(高级)
3、执业资格证——注册会计师(CPA-PRC)。
4、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英国、欧洲及许多主要国家法定会计师资格)(ACCA)
5、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
6、英国国际会计师(AIA)
7、美国注册会计师(CPA-US)
8、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证书(CIMA)
9、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GA)
10、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CPA-AS)
11、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
财务制度
第 1 页 共 13 页 汶川精石硅业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汶川精石硅业有限公司的发展需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 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根据国家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编制财务报告、 内部会计管理组成。 第三条 本公司的所有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一节 会计机构设臵和会计人员的配备 第四条 本公司设独立核算的财务室。 第五条 财务室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财务主管、会计、出纳。 第六条 财务主管要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 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第七条 会计人员要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 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节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第八条 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要
财务制度汇编
1 财 务 制 度 汇 编 2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 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根据《会计法》 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 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 经济效益。 (四)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五)积极主动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 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主办会计、出纳会计、记帐员、电脑员、统计员和收银员等组 成
要有效地执行财务制度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确保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财务制度的完整性是指所制定的内部财务制度应涵盖所有财务行为,使每一项财务行为都能找到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系统性是指所制定的内部财务制度应在纵向上具有层次性,在横向上体现协调性。纵向层次性是指财务制度在层次上应体现从综合到具体的逻辑关系(这种逻辑关系对一般性公司而言,可描述)。横向协调性是指同一层次上的财务制度应是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衔接、相互吻合的,避免相互交叉或重复,特别应防止出现同一财务行为存在多个相互矛盾或相互抵触的制度条款的现象。
2.确保制度的适应性
该原则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对国家统一财务制度的适应性,即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应是依据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制定的,能体现统一财务制度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与统一财务制度相矛盾或相抵触的条款。
二是公司内部财务制度对公司管理特点及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即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的制定应体现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层次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优化公司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防止形式化。
3.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该原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公司各级财务人员在行使财务行为时,应严格按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没有合理理由,不得违反制度规定。这里的“合理理由”,主要指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制度条款之间相互矛盾、制度明显有失公乎等),或因公司内外环境变化而使制度规定不再适用。而无论何种理由,均应由制度的制定机构予以认定。二是当行为主体违反制度规定而又没有合理理由时,应严格执行惩罚措施,包括经济惩罚和行政处罚等。
公司财务制度控制的程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制定和颁布财务制度
原则上公司综合财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制定,由监事会审阅,在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颁布实施;日常财务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则由公司经理班子根据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及公司综合财务制度制定,由内部审计机构及财务总监审阅,在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颁布实施。对于规模较大、内部管理层次多的一些大型集团公司,还应分层次制定财务制度,如集团所属分(子)公司根据总公司颁布的财务制度制定与本单位经营特征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日常财务管理制度和成本管理制度;生产厂或营业部根据分(子)公司的财务制度制定内部成本管理制度或费用控制制度等。
2.执行财务制度
执行财务制度是各级财务行为主体以财务制度为依据,实施自我约束和调节的行为过程,从控制性质看,它是一种行为控制,从控制时间看,它是一种事中控制。要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前提条件,主要有: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各级财务行为主体熟悉财务制度;强化财务行为主体的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使他们能够自觉依法按规行事;有完善的奖惩办法和严格的奖惩程序,使各级财务行为主体具有依法按规行事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3.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要使公司财务制度能有效执行,有赖于建立健全严格的检查、监督制度并执行相应的程序。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原则上应由公司内审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时间可采取定期检查和适时检查相结合。在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中,对偏离制度的行为应进行客观分析,明确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还是执行行为的问题,若属于制度本身问题,应及时修正和完善制度,若是执行问题,则严格执行奖惩程序,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社〔2017〕144号 2017.8.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基金收支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对《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字〔1999〕60号)进行了修订,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要根据修订后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二、各地区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要密切配合,做好新财务制度的培训工作。
三、各地区要积极稳妥地做好新旧财务制度的衔接工作,执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