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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消防演习是消防演习的一种。
消防演习
制定消防演习的计划应充分考虑因船舶类型和所载货物不同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常规操作。每一次消防演习应包括:
① 向总指挥报告各站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所述的职责;
② 起动消防泵,至少使用两个消防水龙头,以显示该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 检查消防员的装备和其它个人救助设备;
④ 检查有关通信设备;
⑤ 检查演习区域内的水密门、防火门、挡风闸和通风系统的主要进出口的可操作性;
⑥ 检查为随后的弃船而做的必要准备。
演习时所使用的设备应立即放回原处并保持在随时可用的状态。在演习中发现的任何错误和不足均应尽快纠正。2100433B
警报响起-人员集合-消防水龙出水-探火-灭火开始-火扑灭-救治伤员等等过程,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记录,注意时间节点要把握好,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间。
不知道你所说的自动水枪的控制具体指的是哪一种,一般无人机舱的船舶都装有消防水自动喷淋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是分区的,每一个分区装有感应探测器(分为感烟式,感温式),一旦感应探头探测到有烟雾或者温度上升到设...
按时间顺序依次记录:何时发现险情、何时发出演习信号、何时人员集合完毕等等,一步步必须记录完整。但要注意的是记录的时间要满足演习的要求,例如,发出信号到人员集合完毕要两分钟、消防泵出水要五分钟完成,这些...
船舶消防系统——泵系统总结
—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9年第 03期 /1月(下)—288 船舶消防系统——泵系统总结 牛 磊 李宏伟 孙国锐 (集美大学航海学院 福建·厦门 361000) 摘 要 放眼世界,随着经济的不断全球化, 国际贸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不可否认的是船舶作为海运在 海上交通运输工具, 其各个方面的性能得到不断的提升。但是, 由于种种原因,船舶航行中的消防问题是引发海事事 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船舶消防系统是为了预防船舶火灾而设计安装的保护设施, 由灭火介质和介质供应设备、 介质传 输管道、控制阀门、终端设备组成,当发生火灾以后由动力设备向固定的管道供应灭火介质, 然后由终端设备向火源喷 射达到灭火目的。 船舶消防系统分为泵系统, 惰性气体系统,手提移动系统等等。 而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了解泵系统。 关键词 船舶消防系统 泵系统 中图分类号:U169.65 文献标识码:A 泵系统: 泵
做安全企业“”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安全是无价之宝,安全连着你我他……
2018年夏季消防演习于昨天在厂区开展!
感谢木兰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卫生院,企业代表等到我厂指导演习。
厂总经理助理邹德才先生致开幕词。
木兰镇党委领导现场 指导。
厂安全负责人讲解中。
如火如荼的消防演习
专业一: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制造方向)
工程力学、船体结构与制图、船舶电工基础、船舶与海洋工程材料、船舶原理、船舶焊接工艺、船舶设计基础、船舶CAD/CAM、专业英语、造船生产设计、船舶建造工艺、船舶舾装工程基础、船舶检验。
船体制图实训、船体结构制作实训、船舶原理(上)课程设计、船舶设计基础课程设计、计算机考证训练、CAD考证、焊工实训、放样实训、船舶CAD/CAM实训、船舶焊接工艺实验、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
主要面向大中型造修船企业和船舶设计、船舶检验单位,从事船舶生产设计、建造、修理、检验等船舶工程领域的技术工作与管理工作,亦可从事海洋工程和桥梁钢结构方面的技术工作与管理工作。
开放登记
开放登记是船舶登记的一种,即允许外国船舶在本国登记注册,这些允许国外船舶在本国登记的国家被称为开放登记国。开放登记国以它独特的登记条件吸引了众多国家的船舶所有人,从而使得在航运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开放登记依然在世界海运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船舶所有权登记
主要用于确认船舶的所有权关系以及受哪一个船旗国法律的保护。船舶经所有权登记后,应领取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执照。此时,船舶才取得有关法律和公约规定的航行权。
船舶临时登记
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船舶所有人或承运人应向有关船舶登记机关申请临时登记:
第一,在国外买进或新造船舶合同规定离岸交船的;
第二,在国内为国外新造船舶合同规定到岸交船的;
第三,新造船舶出海试航的;
第四,以光租条件从国外租进船舶的。
此外,对旧老船舶提供不出所有权证明文书者,在公告期内可由经营人出具证明,申请临时登记。
船舶抵押、租赁登记
凡船舶抵押给他人或光船出租给外国经营时,船舶所有人应向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书中应载明上述各项有关内容并呈验抵押契约或经主管机构批准光船出租的文件和租赁契约。
船舶变更登记
凡船舶在营运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变更;
第二,船舶所有权转移他人,以致船舶所有人变更;
第三,船舶船籍港变更,等等。
船舶的注销登记
船舶注销登记适用以下各种情况:
第一,报失登记,用于船舶灭失或沉没;
第二,失踪登记,用于船舶失踪已届满6个月;
第三,报废登记,用于船舶已经主管机关核准拆解;
第四,撤销登记,用于船舶已被政府征用,或经主管机关核准已将船舶所有权转移给国内外新的船舶所有人。
船舶航线登记
主要适用于国际航行船舶。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首先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船舶技术检验,在取得有关航行区域的合格证书后,向船籍所在港口的港务监督申办船舶登记,领取船舶国籍证书后才能航行于国际航线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