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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返退和使用办法
(1994年5月9日成办发[1994]42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并符合改善建筑功能目的的非粘土制品、空心制品、利废制品。
第三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和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新型墙体材料,严格限制实心粘土砖的使用。凡设计图纸已明确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图纸施工,使用符合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
(一)框架结构建筑工程的填充墙、隔断墙,禁止使用实心砖。
(二)砖混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大力推广作用空心砖、混凝土空心小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
第四条新建、扩建和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建筑面积交纳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墙改基金)。城市规划区每平方米10元,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建制镇和各类经济开发区每平方米8元,乡集镇每平方米4元。个人修建住宅,免交墙改基金。
收取墙改基金,一律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专用收据。在工程完工后凭此收据向公用事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供水事宜。
第五条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按下列规定申请返退墙改基金:
(一)交纳了墙改基金的房屋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达到墙体材料总使用量40%以上;
(二)根据该房屋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数量,按比例返退墙改基金。
第六条符合返退墙改基金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两个月内,持墙改基金专用收据、工程决算书、建筑工程墙体质量检验评定表(砌体分项工程)、建筑设计说明,到市或区(市)县墙改办办理墙改基金返退手续。返退的墙改基金应冲抵工程款。
第七条墙改基金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墙改基金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推广应用、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部分用于奖励实施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和改善建筑功能系统工程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具体使用和奖励办法仍按市财政局、市墙改办的有关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墙改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市墙改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办法自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82105
【发布文号】成办发[1994]42号
【发布日期】1994-05-09
【生效日期】1994-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株洲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地址在以下地方: 株洲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68号 公交:361路、960路、977路、959路、143路、229路、423路、445路
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挺不错的,新型墙体材料可以用于新型城镇化 新农村建设;高效节能被动房围护结构;高档别墅 低层沿街房 ...
株洲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地址在哪里?谁比较了解的,麻烦解答一下
株洲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地址:沿江南路伟业大厦4层该公司一年四季都是营业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为:早上九点到晚上七点。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成都市规范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工作
从今年3月1日起,四川省成都市进一步规范了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返退工作,此前曾就此专门下发了通知。
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专项用费返退细则
成都市墙体改革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于1995年3月以成墙领〔1995〕第02号文件,发布了《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专项用费返退实施细则》.内容如下;第一条 为了做好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专项用费(以下仍称“墙体基金”)的返退工作,鼓励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根据《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返退和使用办法》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成都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墙改办”)缴纳了墙改基金的建设单位.第三条 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墙改基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和缓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的通知》(青财综字〔2014〕1987号)要求,我省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暂缓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对已交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省本级建设项目,我厅已于2015年8月14日在本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以《关于退返省本级建设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公告》方式告之各相关单位,于2015年10月31日前办理相关退返手续。对逾期未办理的,其已交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将上缴省级财政。
现限期已至,请接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通知单”的各相关建设单位务必于2015年11月30日前,按规定要求完成墙材现场核验和提供合格清算资料;对尚未开工的项目、主体未完成已停工的项目和年底刚开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对逾期不能提供合格清算资料的、不申请墙材现场核验的、不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的,其已交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上缴省级财政。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971-6117254 联系人:孔祥珍 陈可新
青海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为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推动全县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近日,沭阳县出台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工作。
《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按照申请工程施工许可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阶梯返退,提高新墙材利用率。《管理办法》明确,对于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方式是根据新型墙材的使用率进行阶梯式返退。建筑工程全部(含基础部分)按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专项基金预收款全部返退;建筑工程基础部分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未及时申请验收的,按建筑面积比例扣除20%返退; 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总使用量实际比例达60%(含60%)以上的,按照实际使用比例返退。但如果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不超过60%,专项基金预收款不予返退。
《管理办法》还对不予返退的情形作出了硬性规定。以下情形专项基金预收款不予返退:未向县墙改办提出验收申请,难以查验墙材应用情况的;逾期未申请返退、提交资料的;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不超过60% 的;使用国家和省、市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墙体材料的;使用未经本县和省墙改部门认定备案的墙体材料的;在框架结构填充墙使用粘土制品的;因墙材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工程质量事故或工程现场抽检不合格的。
据沭阳县住建局建筑市场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在整个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所占比例小,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阶梯式返还对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以较小的能耗争取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陈晓春)
5月19日,记者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建筑业企业劳动者保障费可以全额返退。凡是2009年3月1 日以后缴纳的劳保费均按100%比例全额返退。
据介绍,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文件精神,昆明市自2016年已全面开展清理返退建筑业企业劳动者保障费(即建设工程社保费或劳动保险金,以下简称“劳保费”)相关工作,按照2017年4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劳动者保障费返退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是2009年3月1 日以后缴纳的劳保费均按100%比例全额返退。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为做好相关工作, 2017年5月31日前,昆明市继续集中办理劳保费的返退(补退)。请2009年3月1 日以后缴纳且已返退97%或其他未按100%比例返退需补退劳保费的项目,及未返退劳保费的项目的各相关单位,尽快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保费经办部门申请返退(补退)劳保费。
记者了解到,市级缴纳劳保费需返退(补退)相关项目明细、返退所需资料可登录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