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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青,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章 劳动关系
第一节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如何确定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是一个自然人/1
保存档案的单位是否与劳动者构成劳动关系/3
公司给劳动者补缴了养老保险是否意味着存在劳动关系/6
工程转包分包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如何确定/9
用人单位将经营业务承包给个人后,谁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12
第二节 劳动关系的确定和判断标准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代理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案例之一/15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代理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案例之直/18
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案例之一/21
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案例之二/25
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案例之三/28
第三节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推定事实劳动关一系的存在——案例之一/32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推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案例之二/34
第四节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找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找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胜诉案例之一/37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找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胜诉案例之二/40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找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胜诉案例之三/43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找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胜诉案例之四/45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找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败诉案例之一/48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找到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败诉案例之二/51
第五节 劳动关系的其他判定依据
劳动者用笔名参加工作是否影响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54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人事隶属关系是判断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依据/56
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不能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59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该试用期应视为劳动合同期限/61
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时该怎么办/63
用人单位承担试用期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举证责任/65
第二节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得双倍工资/67
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工资标准怎么计算/70
劳动者作为人事主管,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责任还是个人责任/73
第三节 用工的特殊形式
标准工时制度与综合计算工时制有何区别/75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区别于全日制用工形式/79
执行综合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如何计算加班费/83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一节 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后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约定按季度发放工资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89
……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冻
第五章 特别规定
附:相关法律法规2100433B
出版社: ; 第1版 ()
丛书名: 法官说案
平装: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32
ISBN: 9787509321812, 7509321816
条形码: 9787509321812
尺寸: 20.8 x 14.6 x 1.2 cm
重量: 281 g
《常见劳动合同纠纷法官解答》以问答的方式,对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知识作了介绍。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公司给劳动者补缴了养老保险是否意味着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超过法定期限时该怎么办?非全日制用工如何区别于全日制用工形式?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如何计算?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如何获得经济补偿?……
五种劳动合同纠纷法院要受理
五种劳动合同纠纷法院要受理——五种劳动合同 纠纷法院要受理
涉外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纠纷
涉外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例:2005年7月,沈某与日本某 株式会社订立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沈 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在该株式会社驻北 京代表处工作,月薪3500元,沈某职位 为总经理助理,工作一个月后,代表处 将送其到日本培训两个月,培训后月薪 调至...
《常见房屋拆迁纠纷法官解答》一书收录了近年来审判实践中发生的案例,力求通过分析贴近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以“法官说法”、“法官提醒”等形式对涉及拆迁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从法律规定、法律政策与法理角度进行详尽阐述解析。为便于读者理解和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本书还特别收录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与读者朋友共同交流学习。
叶传博,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现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近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宣传稿件二十余篇,撰写案例评析二十余篇,部分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论文《司法权介入村民自治探讨》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北京法院三等奖。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规定》对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集体合同纠纷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而签订书面协议,由此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是指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遗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纠纷是指因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引发的纠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缩短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累计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更好地保护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劳动报酬所发生的争议。
经济补偿金纠纷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依法应当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而发生的争议。
竞业限制纠纷是指因竞业限制发生的纠纷。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或对企业竞争优势有重要影响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