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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务工程建设活动秩序,确保水务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水务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程序管理
(一)水务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县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二)水务工程项目批准后,应及时组建或明确水务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及法人代表应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对未组建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由澄迈县水务局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三)项目法人应按规定完成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向县政府提出开工申请报告。
二、项目法人责任制
(一)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管理负总责。
(二)项目法人应健全管理机构,配备较固定、专业较齐全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管理档案,对重点建设工程应派驻现场管理人员。
(三)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一定的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全体人员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项目法人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等级水务建设技术管理经验,并取得规定的技术职称。
三、招投标管理
(一)投资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水务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方式决定施工单位、设计费、监理费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都要实行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所需重要设备及特殊材料实行政府招标采购,按县招标办有关规定办理。
(二)招投标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严格按照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由县纪检监察、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全程监督。
(三)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由县水务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项目要实行监理。工程验收及结算另参详细办法。
四、质量安全管理
(一)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建设项目工程的行政领导责任人、项目法定代表人、各管建单位的有关责任人,按各自职责对其所属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关责任。
(二)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省质量监督局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省质量监督局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并每月组织质检、安全管理等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
(三)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必须由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质量认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必须有质量监督局复查、核定、签署意见。
(四)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半月内完成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编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和三平一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施工应急方案。
五、工程验收及资金管理
(一)水务工程竣工具备验收条件时,工程法人应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完工验收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完工结算编制、审查、核定工作,按照验收规程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完成验收工作。
(二)经审批的工程初步设计,其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擅自修改设计的,不予验收。隐蔽工程无质检局检测资料的,不予验收。
(三)要按照水利统计的要求,及时编报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工程建设进度报表,完善工程建设资料,对于报表不及时、资料不规范、弄虚作假等现象,延迟进度款拨付,不予以验收。
(四)进度款拨付实行申请审核制,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复核、现场管理人员签署意见、财务人员核查、分管领导签名、项目法人代表(局长)批准。
(五)水务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工程结算时按规定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限由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但最短不得少于一年。
(六)水务建设资金的管理要严格执行水务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由县会计中心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项目法人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主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六、罚则
(一)项目法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损失5万元以下,取消其负责人资格,降低职称聘任级别、并处于一定款额罚款。超过5万元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施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水务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罚款、限制其参与本县水务工程建设活动时间,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澄迈县水务局
二0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2100433B
水务局是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市防汛防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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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型水务工程建设管理问题及对策
众所周知,水务工程建设是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的重中之重.而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为质量与安全,其工作目的为利用水务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收益,进而实现预期的目标.本文分析了城市小型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应的处理措施,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城市小型水务工程建设管理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环境的变化和极端气候的影响,再加之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飞速发展,水务工程建设工作成为了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的重点。水务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是质量和安全,工作目的是通过水务工程建设使得城市收益达到预期效果。本文主要从城市小型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策略进行深入的探讨,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
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是深圳市水务局直属单位,负责市政府投资水务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100433B
《现代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理论与实务》可供水务工程建设行政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各类技术人员参考使用,亦可作为水务工程专业学生学习参考用书。
内设机构
科 室 |
负责工作 |
办公室 |
负责会议组织、电子政务、信息综合、文处理、文书档案等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指导水务系统干部职工教育、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堤案;负责局后勤保障工作。 |
计划财务岗 |
拟定全县水务发展规划、计划;编制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编制本部门年度经费预算;负责水务专项资金、水务综合统计工作;协调纪检审计、稽查等部门按规定对水务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指导、监督局及所属单位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
水资源水土保持岗 |
承担全县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等规费征收制度;监测江河库的水量、水质;规划江河的水功能区划;负责江河、水库等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审查工作、协助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有关水行政复议、水行政处罚听证、案件受理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承担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指导、监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河道采砂管理及审批发证工作。 |
建设与管理岗 |
负责水库及堤防工程的可研初步设计、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指导水库、江(海)堤、水电站大坝的运行管理;监督指导、实施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江河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质量(含在建工程)及运行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 |
农村水利岗 |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灌区配套工作;负责全县灌区计划用水、农业节水和节水技术推广;组织和指导全县各镇供水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