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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针对重庆市国土房屋标准,有序地开展了一系列理论研究和调研,依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职能,从土地资源、地质、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综合管理(包括信息化和不动产)等5个大方面,构建了适用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标准体系”,体系结构清晰,填补了我市国土房屋行业空白,研究成果为重庆市国土房屋标准化事业提供了蓝本。收集和整理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重庆市地方标准等,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标准体系表,拟定了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标准制修订清单,对重庆市国土房屋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有指导意义。,本项目针对重庆市国土房屋标准,有序地开展了一系列理论研究和调研,依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职能,从土地资源、地质、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综合管理(包括信息化和不动产)等5个大方面,构建了适用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标准体系”,体系结构清晰,填补了我市国土房屋行业空白,研究成果为重庆市国土房屋标准化事业提供了蓝本。收集和整理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重庆市地方标准等,编制完成了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标准体系表,拟定了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标准制修订清单,对重庆市国土房屋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有指导意义。 2100433B
成果登记号 |
20180030 |
成果名称 |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标准体系研究 |
第一完成单位 |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
主要完成人 |
廖云平、彭海游、文光菊 |
研究起始日期 |
2016-12-01 |
研究终止日期 |
2017-09-01 |
主题词 |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标准体系 |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途经公交:112路内环;112路外环;145路;152路;181路;262路;262路区间;322路;338路;421路;480路渝中观光环线...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重庆市万州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王牌路291号,公交19路、27路、62路、63路、88路、97路、4路、95路、52路、15路、56路、59路、82路、89路。
精准发力拔穷根——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实施精准扶贫的做法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立足部门职能,整合行业资源,精准发力,脱贫攻坚取得喜人成效.近两年来,全市9个区县整体脱贫“摘帽”,1693个贫困村脱贫,贫困人口减少154.9万,受到国务院扶贫办和贫困地区群众的赞誉.这其中,用好用活国土资源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n精心施策 精准发力\n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脱贫攻坚任务更加繁重艰巨.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全国率先脱贫的目标,重庆市局针对贫困地区脱贫先天条件差、脱贫时间紧任务重、要啃的“硬骨头”多等实际,精心施策、精准发力,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出真招、出实招、出新招,走出了一条利用土地政策精准扶贫拔穷根的新路.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r\n根据《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渝府令第238号)规定,为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市局制定了《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忠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及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区域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工作。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政策文件;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参与报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三)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城乡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承担全县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拟订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核报批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建立并监督执行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地价制度;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综合产权的流转交易。
(五)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市场中介组织,依法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
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信息中心是重庆市大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负责全局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维护工作,并承担全局重大事项及新闻信息的发布;负责全局综合统计数据上报及数据分析利用工作;负责全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阅利用工作。
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土地、矿产资源、房屋和住房制度改革地方性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开展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及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全区城乡统筹规划研究,拟订和实施国土资源调控政策及措施。
(三)承担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编制和监督执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专项规划。
(四)负责全区城乡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的统一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房屋确权和登记资料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区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
(五)承担全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和监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耕地补偿制度;指导和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整理、复垦、征收征用工作;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储备、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六)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出租、转让等管理;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使用权的处置;负责外资企业用地的管理。
(七)承担全区矿产资源管理责任。依法负责采矿权的设立、出让和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及开采总量控制等相关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八)承担全区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治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九)承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地质灾害治理、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危险性评估工作。
(十)承担全区房地产调控和管理的责任。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一)负责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拟订和监督实施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物业、拆迁、市场监管等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房地产中介资质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和指导实施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等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十三)承担推进和实施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十四)负责危旧房改造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土地、房屋、地质矿产的执法监察工作。
(十六)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并加强管理。负责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专项资金、基金管理;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