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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木满,1942年9月出生于日本岐阜县可儿市,1965年4月毕业于岐阜大学,就职于公平交易委员会。历任公平交易委员会审查部考查室长、第4审查长、交易部赠品表示监视科长、承包科长、赠品表示指导科长、审查部第1审查长、交易流通担当办公参事官、近畿事务所长、首席审判官等。
本书是作者在对日本数百个都、道、府、县、市等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进行理论疏理,尔后撰写成的,不仅指出了目前所实施的串通投标预防措施的问题,还对今后改进的方向提出了必要的建议。
串通投标的研究属于反垄断法研究的一部分。本书采用的研究方法也是有意义的。串通投标的研究属于反垄断法研究的一部分,而反垄断法研究则又属于经济法学,容纳了法学的理论和经济学的理论,但经济法学的实践性又很强,如何使两者紧密结合?本书作者以理论为依据,重视判例研究,采用分析法学的方法,在对日本数百个都、道、府、县、市等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串通投标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理论梳理。本书对于我国研究如何制止串通投标,完善反垄断立法方面的措施,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中译本序
序言
第一章 禁止垄断法对串通投标进行规制的程序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串通投标及其危害
第三节 作为卡特尔的一种而存在的串通投标行为
第四节 认定卡特尔的主要条件
第五节 企业团体为主体的卡特尔
第六节 对违法案件的处理程序
一 行政处分的程序
二 刑事处罚的适用程序
三 损害赔偿的请求程序
第七节 构成串通罪的情况
第二章 从违反禁止垄断法案件看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串通投标规制的变迁及串通投标规则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第一阶段罚款制度实行之前(1947年7月一1978年3月)
一 特征
二 第一阶段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
三 第一阶段串通投标案件中有代表性的审判案例——汤浅木材案[2]
第三节 第二阶段对建设工程招标中的串通投标行为检举的增加及建设行业的抗议(1978年4月-1992年3月)
一 特征
二 第二阶段建设工程招标中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
三 第二阶段物品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
四 第二阶段服务行业招标中的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
五 第二阶段串通投标案件中有代表性的审议判决案例——(社团法人)静冈建设行业协会案件[20]
第四节 第三阶段通过外来压力强化对建设工程招标中串通投标的规制(1992年4月-1995年3月)
一 特征
二 第三阶段建设工程招标中的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
三 第三阶段物品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
四 第三阶段服务行业招标中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
五 第三阶段串通投标案件中有代表性的审判案例——社会保险厅进行招标的有关黏贴付款通知书等标签的串通投标案件[58]
第五节 第四阶段行政串通行为的揭发展开期(1995年4月一2000年10月)
一 特征
二 第四阶段建设工程招标中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
三 第四阶段物品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
四 第四阶段服务项目招标中串通投标的实际状况
五 第四阶段串通投标案件中有代表性的审判案例——下水道事业团体案件[92]
第三章 串通投标的预防措施
第一节 国家串通投标预防措施
一 1990年以前的状况
二 1991年政府串通投标预防措施
三 中建审1993年的建议
四 1994年政府行动计划
五 行动计划的实施状况
六 建设省改善招标合同制度的政策
七 招标合理化法的制定
第二节 地方自治体串通投标预防措施的实际状况
一 对地方自治体改革投标合同制度的要求
二 根据建设省、自治省调查结果看地方自治体的招标合同制度的改革进展状况
三 根据桐荫横滨大学的调查结果看地方自治体对串通投标预防措施的实施状况
第四章 应该采取的串通投标预防措施
第一节 前言
第二节 强化串通投标预防措施的背景
一 国家、地方自治体严重的财政困难
二 来自国外的要求
三 纳税者(国民的权利)意识的提高
四 规制缓和的要求
第三节 串通投标预防措施的验证及改进方向
一 作为串通投标预防措施的招标制度改革
二 不易进行串通投标的招标制度改革
三 串通投标信息应对体制的实施情况
四 事前公布预定价格的理由及影响
第四节 推进招标制度改革而产生的问题及对策
一 确保竞争性与保护地方企业的并存
二 确保竞争性与削减行政经费的并存
三 招标制度改革而产生的廉价倾销等弊病的排除措施
第五节 不易进行串通投标的预定价格制度及预算制度
一 预定价格制度的运用问题
二 预算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第六节 招标者的勾结及能力不足与串通投标
一 防止招标机关原职员到企业再就职的措施
二 招标负责人的能力不足而产生的勾结
三 招标人能力不足而引发的串通投标
四 政府官员企业之间的勾结问题与改进方向
第五章 强化串通投标行为抑制力的措施
第一节 禁止垄断法对串通投标行为进行规制的问题与改进方向
一 对案件地方化、大型化、复杂巧妙化的应对
二 对内部信息提供者实行免责制的引入
三 对招标机关劝告制度的问题
四 串通投标行为适用刑事处罚的问题
第二节 依据建设业法强化处罚措施
第三节 中介获利罪处罚法的问题
一 法律概要
二 问题
第四节 损害赔偿请求诉讼的灵活化
后记
参考文献
串通投标案件判决一览表(1947年7月一2000年10月) 2100433B
请问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和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什么不同
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属于定性,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属于主观臆想。
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三条:投标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下列串通投标行为:①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②投标者之间相互约定,...
徐韦华,在台湾很有影响力的著名拼布作家,从事拼布材料包设计多年,经验非常丰富。
工程招投标中的串通投标及防治对策
工程招投标中的串通投标有多种原因:社会原因、体制原因及司法原因等,文章结合上述原因,总结提炼了目前各地各行业治理串标行之有效的对策,如投标资格设置、招标控制价的使用、评标办法的完善。同时也从我国建筑市场的现状出发,结合国外治理串标工作的经验,就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惩治串标的司法原则等发表了见解。
谈建筑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的预防对策
建筑业中的腐败现象已经存在很久,是世界公害和难题。各国招标投标法的出台就是佐证。但是,各国的法律亦有漏洞,其中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串通投标就是一种。因此,如何预防串通投标,值得探讨。
【学员问题】顶板事故原因综合分析及防止对策的探讨?
【解答】顶板事故原因综合分析及防止对策的探讨
顶板事故是煤矿多发性事故。我局十三年来共发生顶板事故28起死亡34人。占死亡人数的37.78%.故此总结教洲,针对现实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对降低事故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推垮型冒顶事故一起死亡四人
一、原因分析
1、支柱失稳,该面采用HZWA一2600型金属摩擦支柱和HDJW一1000型铰接顶梁配套支护以螺旋升柱器,升柱,其初撑力只能达到800Kg,再加上留底煤O.8m左右开采,底煤强度仅为55Kg/Cm.,因此造成支柱失稳。
2、支柱失稳,造成顶板离层,由于支柱初撑力小顶板下沉,软硬岩层下沉不同步,产生离层。
3、离层后断裂呈六面体,下面由不稳定单体支架支撑,周围没有约束,出现不稳定结构。
4、支柱的迎山角不够,不能支撑六面体下推力,工作面稍有动静,特别是在回柱放顶时,最易产生推垮型冒顶事故。
二、防推垮型冒顶事故措施;
我局推垮型冒顶事故曾多次发生,来势凶猛,威力最大,因此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改进支柱材料,增加初撑力,(参考矿大89年2月版66页)外注式单体液压支柱每根初撑力可达78KN,在下位软岩层厚度不大于2.Om,煤层倾角不大于30.时,基本上可以防止推垮型冒顶事故。
2.改进巷道布置,煤层运输机巷沿下分层布置,摸清上下分层赋存情况,在有条件的地方(夹矸在o.3m以上)实行分层开采,一方面可增加回采率,二是可以解决软底“支柱下沉失稳”问题。
3.必须严格工程质量,接顶排柴按规定背齐背牢,连结成为整体,柱脚设踩子或大底座,戗柱戗栅及支柱迎山角支撑有力,阻止六面体岩石推移,木哚架设并达标准,采空区冒落充填高度达部颁要求(1.5―2.0倍采高)。
4.有条件的推行综采其支架结构稳定,并有抵抗来自层面方向推力的能力。
(二)局部冒落事故l键死亡15人
一、原因分析
1.回采工作面,在攉煤过程中,或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没有敲帮问顶及时恢复巳被
冲倒的支柱,空顶作业,思想麻痹,在无支柱的情况下,顶板脱层断裂冒落事故六起死亡七人都是有章不循造成事故。
2.在回采工作面,回柱放顶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四起死亡四人,皆因违章操作有章不循违背客观自然规律造成事故。
3.因工程质量低劣,马虎凑合,空帮空顶,发生冒落事故两起死亡二人。
4.要胆大,图方便,抱饶幸,违章冒险进入老空作业和进入废巷事故两起死亡二人。
5.冒落的地质原因:由于水沉岩的原生机理和构造因素造成岩层本身存在多组相交裂隙,解理,层理p在采煤或放炮时,受震动破坏了原始平衡,如支柱不及时,很易突然冒落伤人,特别是爆破落煤时,往往装药量过多,或炮眼布置不当,最易诱发冒落事故。
二、回采工作面防局部冒落事故措施
1.加强顶板管理,按一般常规,伪顶厚度在O.2m以下时,应在落煤时,及时撬落伪顶,伪顶厚度在O.2m以上时应托伪顶采煤,但必须严格管理。放炮落煤面,炮眼布置及装药置,要通过实践优选到最佳位置与最佳量,确保伪顶的完整性。同时炮后必须及时支护和挂梁,保证伪顶不离层、断落,机采工作面要跟机挂梁,严禁空顶作业。
2.在回撤支柱时。人工回撤“吃劲”支柱应先支后撤,并清理好退路,回收老塘支柱时应用长柄工具,远距离卸压拉柱。回柱机回柱时,应严格执行规程(信号、位置导向轮)重点环节严格控制。
3.严格工程质最验收制度,杜绝空帮空顶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监督。严禁三违。
(三)掩护支架突然下沉及窜矸事故七起死亡八人
一、原因分析:
柔性金属掩护支架采煤法,在我局经多年实践证明。采空区冒落矸石应力作用于工字钢上,不存在支撑力不够问题,但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事故的原因有以下五方面。
1.因支架悬空高度及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突然下沉,冲击压力突然发生。操作人员躲闪不及造成死亡事故两起死亡两人。
2.因支架伪斜超过35.以上,支架承受采空区岩石压力。转嫁于联结钢绳之上,造成断绳,支架下沉事故一起死亡二人。
3.因支架扭斜,坡度过大,窜矸涌煤埋住操作人员事故两起死亡二人。
4.因人行眼上口,无防护设施,造成坠落矸石打死行人事故一起死亡一人。
5.因回收支架时,没有事先打好护身支柱,清理退路、造成事故一起死亡一人。
二、防范措施。
1.严格质量管理?掩护支架伪斜角度不得超过35……支架悬空高度不得超过2.Om.长度不得超过3.om,钢绳绳头的联结、绳卡、及钢梁间垫木确保数质达标。
2?加强安全教育,严格安全监督,保证规程在现场的具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四)掘进碛头冒顶事故六起死亡七人,其中六人是因空贾作业或空帮空顶造成事故:
一、原因分析?
1?掘进破坏煤、岩层面,顶部及两侧,存在离层的煤岩块如果不及时支护,很易片帮,冒落伤人。
2?支架背帮接顶不牢,实际是支架不起作用,在巷道周围应力变化过程中,很易突然垮落造成事故。
3.因掘进放炮时,炮眼布置及装药量不当,崩倒附近支架,没有即时扶起支架,或敲帮问顶撬浮矸,造成垮落事故。
4.在断层,褶曲地质构造破坏带掘进,顶帮的浮岩,煤最易冒落。造成事故。
二,防范措施:
1.严格控制空顶距,在我局煤巷及半煤岩巷道棚子应跟拢碛头。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危岩必须撬下,无法撬下时,应打临时支柱支撑,严禁空顶作业。
3.在地质破坏带,或(煤)软分层增厚,层理、解理发育区掘进,应缩小棚距,背帮接顶必须严实。
4.掘进碛头放炮,炮眼布置及装药量,应优选到最佳值。
5.在松软煤层区掘进,应采用“前探式掩护支架”。利用导轨将棚梁,紧跟破岩堆,靠工作面。
6.为防止放炮不崩倒支架,必须使用固棚器,使碛头以外10一15架支架联接成一个整体。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本书针对压力铸造的特点,总结归纳出了8大类47个小类的压力铸造缺陷。书中通过缺陷实例照片与缺陷成分、组织分析等技术资料详细说明了缺陷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解决缺陷的对策。同时,书中还通过列举不同压力铸造生产企业针对不同铸件解决压力铸造缺陷的14个典型实例,深入具体地阐述了缺陷产生的原因、具体的对策方案及对策实施后的效果。本书前半部分对缺陷的起因和对策阐述简洁明了,后半部分对案例的分析细致详尽,非常便于读者学习和借鉴。
中文版序言1
中文版序言2
第1章 绪论
第2章 压力铸造缺陷、问题的分类方法
第3章 压力铸造缺陷、问题分类一览表
第4章 压力铸造缺陷、问题照片实例
实例1 飞翅、多肉
实例2 孔洞
实例3 裂纹、冷隔
实例4 表面缺陷
实例5 浇不足、形状不完全
实例6 尺寸差错、形状不符
实例7 夹杂物(卷入的)、成分偏析
实例8 其他
第5章 压力铸造缺陷、问题及对策的实例
实例1 解决托架盖铸造气孔的对策
实例2 耐压气密铸件缩孔的防止措施
实例3 解决电视机架表面皱纹的对策
实例4 解决气缸表面皱纹的对策
实例5 解决自动变速器箱体铸孔表皮剥离的对策
实例6 解决薄壁汽车电位计游标罩充型缺陷的对策
实例7 冷却管除垢防止烧结的对策
实例8 应用型腔温度分析防止烧结的对策
实例9 用表面处理方法增加铸孔芯杆使用寿命的对策
实例10 解决自动变速器箱体残缺的对策
实例11 解决模具镶块倾斜的对策
实例12 解决细铸孔芯杆折断的对策
实例13 解决自动变速器箱体断裂激冷层的对策
实例14 降低引起强度偏差的铸造缺陷的对策
第6章 压力铸造缺陷、问题及对策的参考文献
索引
压铸研究委员会名单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