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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预算收入数的审计。
财政年度预算收入计划,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就成为本年度政府职能部门——财政、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目标和任务,是检查考核财政预算收入任务完成情况的标准,也是财政收入决算审计的依据。
在财政收入决算审计中,首先要将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收入任务核对清楚,并审查上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核定的收入预算指标数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收入任务数是否一致。通常两者应该是一致的,如审计发现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收人预算计划数小于上级政府或财政部门核定的收入预算指标时,应进一步查明上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对此有何批准文件,并以批复文件为依据。已经批准的年度预算收入计划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即使由于国家采取重大财政经济措施或企、事业单位、乡镇行政区域隶属关系发生上划、下放等变化,使预算收人在上下级财政之间发生转移时,也应以上级有关机关文件作为调增或调减预算收入计划的依据,遵循法定程序。审计财政收入决算的方法,一般是根据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预算报告的审查意见和决议为准,对照调整后的预算数,核对上级财政追加(减)指标文件,评价预算收人数的真实、合规与合法。
核对财政收入年度预算时,还要审查财政收入管理工作情况,如在组织收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解缴国库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在控制以税还贷、严格减免税审批程序、保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等方面有哪些积极行动和成功经验;以及在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等等,为评价财政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财政收入决算编制的审计。
在核对财政总决算的年度预算收入任务数的基础上,对财政收入决算进行审计。
(1)审计各项收人预算数与金库年度决算表数是否相符,用税收年报和国有企业分部门收入决算明细表有关上交财政收入数进行核对。国有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后,这类企业上交财政的收人数,应与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查核对。
(2)审计是否划清收入的预算级次,属于中央预算固定收入,是否全额解缴中央金库;属于地方预算固定收入,是否全部划解地方金库;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是否按财政体制核定的上解留用比例进行分成。
在财政收入决算的审计中,要注意加强对金库划解的审计,防止和纠正错记、错划情况。属于专款收入的排污费、城市水资源费和以港养港收入等,应全部解缴地方财政金库,按规定专款专用。
(3)审计财政预算收入是否有合理的增长。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年度预算收入作为基数,分析财政决算收入是否逐年有合理的增长,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扩大、产品成本和商品流通费用的降低等经济指标是否相适应;进一步了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是否加强,有无乱开减收增支口子,越权扩大减免税范围等问题。审查财政收入是否已达到应有的增长水乎,还有什么潜力等,并加以客观公正的评价。
(1)审查决算列报的收入预算数和调整数是否是经一定法律程序批准的数字,调整预算收入任务数是否完成,其中上级各项预算收入任务是否完成;审查税收年报列报的上级收入是否完成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查明原因。
(2)审查执行国家财政财务税收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扩大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乱集资摊派,超越权限减免税收,违反规定处理企业与国家的缴拨款关系等开减收口子问题。
(3)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年终清理。属于本年度的各项预算收入是否按国家政策规定、预算管理体制和缴款规定,及时足额收缴至各级金库,编入本年决算。有无违反规定多收少收、多解少解预算收入,批准企业坐支预算收入,利用财政往来帐目和银行存款帐户坐支挪用预算收入。
(4)审查是否按规定体制划分各级总预算的分成收入。应当缴入上级金库和上解预算的收入是否按规定标准解缴;是否存在混淆分成收入与固定收入、混淆分成比例的情况。
(5)审查是否划清预算收入与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的界限。地方附加收入的提取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挤占正税;是否存在违反财政缴款科目与凭证的有关规定,将企业应上缴预算的收入,收缴作为财政预算外资金,或收缴作为财政有偿使用周转金的情况。
(6)审查收入退库项目和内容。有无混淆预算收支范围,将应列预算支出的款项作为冲减收入处理;是否存在虚报乱退国库收入,转移预算资金的情况。
(7)审查财政总决算各项收入数与汇总企业事业单位财务决算上缴收入数、工商税收年报入库数、金库对帐单、总预算会计帐簿记录累计收入数等有关数字是否一致或相符,出现不符时,要查明原因。
1.地方预算固定收入的审计。
审计的内容是:
①审查税收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地方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制定地方性税收政策、法规和制度时,不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制定的财税法规,超越权限,随意开政策口子,自定“土政策”的问题;地方财税部门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政策、法规的问题。
②审查年度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并分析税收超收或短收的原因。
③审查税收的征收管理情况。重点是审查侵蚀国家税基,造成税款流失的问题。主要是:a.审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办理纳税登记的情况,主要审查漏征的问题。b.审查纳税鉴定的情况,主要查在应纳税种、适用税率、计税价格、纳税环节、纳税范围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问题。c.审查税收收入的征收和入库情况,主要查征收机关以缓代免,应征不征的问题和为了调节收入进度和水平,将征收的应缴入国库的收入,放在税收过渡户,隐藏税收收入的问题。d.审查税收入库级次划分情况,主要查侵占、截留、挪用、转移税款问题。
④审查税收的减免情况。包括:违反税法规定,超越税收管理权限,随意减免税的问题:超过批准的减免税额度和扩大减免范围多减多免税收,延长减免税期限,改变减免税条件等问题。
⑤审查税收的提退情况。重点是审查扩大范围,超过比例提取、留用各种税收分成、侵占税收收入和财政资金的问题。
2.企业收入审计和其他收入审计。
企业收入指国家参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而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上缴财政的利润和国家预算弥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财政其他收入,指除各项税收、企业收人等以外,由机关、事业单位上缴的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和外事服务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等。对企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审计主要是:
①审查收入年度预算完成隋况,并分析超收或短收的原因。重点检查隐瞒、转移、截留收入问题。
②审查收入的征收管理和入库情况。主要是:a.征收机关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征未征或少征收入的问题和将企业上缴收入存在收入过渡户,用以调节收入进度和水平的问题。b.收入不入账,挂在预算内、外暂存账户,或转预算外,划预算内收入为预算外收入,或把收入直接转作预算外专项基金,在预算外“自我循环”的问题。c.冲退财政收入解决应由支出预算解决的问题。d.将预算外全民所有制企业和经营单位应上缴的所得税,改为利润上缴形式,转作预算外收入的问题。
③审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的情况。主要是:a.将不属于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范围之内的开支项目,以计划亏损补贴名义,从收入中退库弥补的问题。b.扩大政策性亏损产品、商品补贴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的问题。c.对计划外亏损、超计划亏损用退库办法给予补贴的问题。d.将企业经营性亏损同各种政策性价格补贴混在一起,从收入中退库弥补的问题。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计的关系
在财政审计工作当中,最重要的两种审计方式就是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这两者之间相辅相成,既有着联系,又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财政审计对一个企业财政的流转和使用都有着一定程度的保障。这两种审计的方式不尽相同,所以审计人员必须依靠专业的水平和知识来对这两种方式进行区分,如何区别这两种方式是审计工作的关键。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计的关系
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计是财政审计中的两种审计方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本文对两种审计方式的联系与区别进行了详细分析,以期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辩证地运用审计方法,最大化地发挥决算审计的作用。
一、什么是财政决算编制审计
财政决算编制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和现行财政体制,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决算的编制情况所实施的一种审计监督。
通过对财政收支总决算中收入、支出、结余情况的审计,可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国民经济活动的结果,通过对预算内、外资金来源、运用、结存进行审计监督,可以反映、评价其活动的合理、合规、效益,促使其财政资金增值。
二、财政决算编制审计的任务
①审查财政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审查财政总决算是否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收支平衡情况,年终资金活动情况、各种基本数字表和财政总决算说明书以及财政直接经管的预算外资金收支、专项资金收支数字资料等,防止遗漏。审查财政部门所有总决算的收支数字和其他资料是否真实,财政总决算编制是否准确无误。
②审查财政总决算收支平衡的真实性。对财政总决算平衡,要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来审查,不仅要从财政资金的角度去审查,揭露问题,维护财经法纪,而且还要从财政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持或影响进行分析,作出评价。对出现不平衡的情况,不仅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还要从宏观管理上作分析,看其是否已造成国家投资规模失控或消费基金增长过猛的现象等。
③审查财政决算收支的合规性。审查属于本年度的财政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地解缴国库,编人本年度财政决算。财政收人解缴国库后,各级财政之间预算级次划分、分成、留解比例的执行,是否符合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应解缴中央金库的财政收入是否正确及时上解;属于地方各级财政的收入是否正确及时地全部划解到地方各级金库。从对照税务报表、企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金库和银行报表等有关数据,以及审查暂存、暂付往来账款等方面,检查有无存在截留、隐瞒、转移财政收入等违法违纪行为。
④审查财政收支计划执行结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预算是各级政府的基本施政计划。审计财政决算编制的目的在于促进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自觉地依照和运用价值规律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调节国民经济各项比例关系和国民收入各项分配关系,使作出的计划决策目标能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的实现。
⑤审查财政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过对财政决算编制审计,重点考核财政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备。在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有哪些经验和教训;在有计划地分配资金,运用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实际效果如何;在当前财政收入中存在严重的“跑、冒、滴、漏”,财政支出中存在着严重损失浪费的情况下,主要审查强化企业:事业单位国家预算约束力的预算责任制和检查完成情况的考核制,以及财政监督经常化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效果如何;在财政部门正确运用财政杠杆作用,加强国家宏观控制管理,解决我国经济发展基本矛盾方面,有哪些新发展和新经验等。
⑥发挥财政审计监督作用,促进财政部门做好工作。财政部门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实施专业监督,这与审计机关依据《审计法》规定,对财政决算编制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其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贯彻执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总方针,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因此,审计机关在对财政决算编制实施审计时,必须客观公正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时,要正确运用审计机关代表国家实施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督促财政部门带头执行财政法规,维护财经纪律,真实反映当前财经纪律松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法规滞后等问题,制止违规、越权减免税等违纪现象,促进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管理工作,促进财政监督作用的更好发挥。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当家理财,是财政决算编制审计的出发点和归宿。
三、财政决算编制审计的内容
1.财政收支年度预算内容及其调整合法性的审计
财政总决算表所列的“年度预算数”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当年预算数;二是调整预算数。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财政总决算表所列的年度预算数,具有计划性、统一性、指令性、民主性的特点,同时,也是评价一年来财政管理工作及其成效的主要数字依据之一。因而,对年度预算数必须认真审查。
2.财政决算的完整性、准确性的审计
从横向方面来看,财政总决算应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收支平衡状况,年终资金活动情况,各种基本数字报表和财政总决算说明书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对于财政部门直接掌管的预算外资金收支,以及若干专项资金的收支也应注意审查是否已包括在总决算之内,有无遗漏。
从纵向方面来看,财政总决算除了包括本级财政直接经办的预算内、外收支,还应包括下一级财政总决算,除了财政部门直接经办的财政收支,还应包括各级征收单位组织征收的和企业事业单位直接上解的财政收入,以及所有参与预算执行的一级、二级、三级单位会计所经办的财政支出。
在审计横向和纵向问题时,要注意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决算资料有无存在简单汇总而不加以审核,放松财政监督的问题,以便促进财政部门加强管理。
3.财政决算收支平衡真实性的审计
审计财政总决算收支平衡是否真实,是财政决算编制审计的主要内容。这是因为,我国现阶段是新旧财政体制并存时期,一方面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另一方面原来的财政包干体制照常运行,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按照国家政权机构和行政区域划分,确定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确定地方预算收入留解比例或定额补助数额,明确各级财政的权力和责任,做到权责结合,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因此,只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执行结果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就可以保证国家财政收支的稳定和基本平衡。但是,在新旧财政体制并存的情况下,经济生活中将会出现大量的矛盾,例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失控,消费基金膨胀,社会总需求超过社会总供给等。有些地方财政决算支出大于收入,出现赤字,给国家财政带来困难,对经济体制改革产生阻力;有些地方存在怕吃亏思想,致使财政收支不实,该征收的不组织征收,或把财政收入转作预算外资金,不解缴国家金库,或把预算外支出挤入预算内报账,或虚列支出编造假赤字决算,甚至还有的弄虚作假,掩盖事实真相,把实际发生的财政支出放在账外,搞虚假平衡,骗取上级财政的支持,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财政总决算的真实性,给国家宏观决策带来不利的影响。
4.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界限划分的审计
预算外资金是国家预算内资金的必要补充,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规定,预算外资金都有特定用途,实行自收自支,支配权属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部门。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管理的各项附加收入和集中的预算外各项资金,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维护。预算内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项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的专项资金来源。有些地方财政部门存在着严重的本位主义思想,在年终编制总决算时,把本年在预算外安排的支出项目,挤到预算内列报,从而造成预算结余全部留在预算外资金账上,加剧了预算内收支的不平衡,给国家财政平衡带来了压力。因此,审计地方财政总决算时,在查清年度预算安排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照各个支出项目的实际开支情况,分别在预算内和预算外列报,或在按年度预算统一安排预算内与预算外资金各占的比重时审查是否分别列报。
5.上、下级财政结算资金的审计
自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后,由于新旧财政体制的交叉运行,因而上、下级财政之间,除财政体制以内的上解或补助款项结算外,体制之外的上解或补助结算项目也较多,内容也比较复杂,往往涉及许多政策规定。因此,审计时,必须按照财政结算清单,逐项与财政总决算收支有关的对应数字进行核对,并审查上解或补助是否符合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6.财政决算编制合规性的审计
编制财政决算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仅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因为财政决算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在财政上的集中表现,反映一年来政府财政经济活动的方向和范围,体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进程和成果,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收支账目的大事。因此,审计中央和地方财政总决算是否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计算口径、编制程序和方法进行编制,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同时,也是考核中央和地方财政总决算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7.财政决算编制的有关报表的审计
按国家现行规定,地方财政总决算编制的报表主要包括:财政决算收支总表及资金活动情况表,基本数字表和其他附表三大类,以及财政总决算说明书。
四、财政决算编制审计的方法
主要审查财政决算报表有关栏目的数字填报是否合规、是否正确。
1.财政预算执行单位决算编制的方法
(1)预算(计划)数。各单位预算会计按照年终整理后与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核对无误的年度预算数填列。
(2)会计(决算)数。各单位预算会计在年终结账后,根据决算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将会计账本上有关科目的年终余额、全年累计数填人有关决算表格的决算数栏内。根据现行规定,各单位应当以“经费存款明细”有关数字经过整理后,填列决算表的“银行支出数”;以“经费支出明细账”的年终累计余额数填列决算表的“实际支出数”(填列到目级科目)。“银行支出数”与“实际支出数”之间的差额为“银行支取未报数”,即尚未向财政部门报账的资金数。
(3)基本数字。根据有关财务统计和业务统计资料填入基本数字表的有关栏内。
2.财政总决算编制的方法
(1)预算数。按照上级核定的预算数或在上级核定预算数的基础上,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分列填列“上级核定数”或“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当年预算数”。在财政支出部分除了在填列上级核定数或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数的基础上,还应当加上上年结转使用数,本年动用上年财政结余数,动用预备费、科目调整,以及追加、追减数,本年收入超收安排数等项内容,填列“调整预算数”。
(2)决算数。各级财政总决算编制的本级决算收入数,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预算收入明细账的全年累计数,并在与收入机关及金库核对一致后填列;本级决算支出数,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汇总预算单位决算表列报的“银行支出数”和“实际支出数”,分别加上财政部门直接经办的支出(即财政总预算会计有关支出明细账的累计金额)填列。
(3)基本数字和其他附表数字。各项基本数字根据所属各主管部门汇总预算单位决算的基本数字各表所列数字,加上财政部门直接经办支出的有关资料数字填列。其他附表数字,根据有关资料汇总填列。
(4)财政决算说明书。财政决算说明书是财政总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财政决算收支数字与年度财政预算数相比较得出的完成财政预算情况财政决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平时积累的调查研究资料(如:经济效益、工资和物价以及财政经济政策重大调整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等)和掌握的其他有关资料,从政策、经验、规律以及财政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编写决算说明书。2100433B
主要内容
财政决算审计是财政审计的主要内容,根据我国财政审计范围划分的规定,财政决算审计主要是对地方各级财政本级决算审计:其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1)审查贯彻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财政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自定减收增支政策办法的情况。
(2)审查决算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分成收入划分是否正确。
(3)审查决算支出是否真实、合规,使用是否有效。
(4)审查收支结余是否真实、完整,结转资金是否合法、合规。
(5)审查资金年终活动是否合法,各项征来款项是否合规,以及财政存款及开户是否正常、合规。
(6)审查决算报表之间、有关的企业、单位汇总决算数字同总决算数字是否一致,相互关系是否合理。
(7)审查决算资料是否完整,决算编报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1)一般预算支出列报标准的审计。
根据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一般预算支出列报口径为:
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建设支出,按用款单位银行支出数列报支出。不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建设支出按拨付用款单位的拨款数列报支出。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非包干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平时按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清理结算收回拨款时,再冲销已列支出。对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的款项,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应冲销当年支出。
除以上两款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均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
(2)一般预算支出中有无转移、掩盖等问题的审计。
从近几年的审计实践看,主要应审查有无将基本建设支出转入行政事业经费、企业挖潜改造拨款、文教、卫生事业费以及其他支出中列报;有无掩盖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财政支出基数。这类问题在全国带有普遍性,在审查中要引起重视,加以纠正。
其方法是:用行政事业单位汇总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有关数字,与建设银行报送的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表中分项目、分单位的数字和财政总决算中的支出决算明细表所列“基本建设支出类”分部门的“拨改贷”、“预算拨款”数字相核对,在一般情况下,事业费支出应用事业成果反映,行政费支出应与人员编制、公用经费定额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这是审计是否挪用行政事业费搞基本建设时所必须考虑的。
(3)预算外支出与预算内支出决算列报界限的审计。
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虽然都属于国家财政资金,但在管理上有严格的划分。有的地方将应由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城市维护支出、科技三项费用、更新改造支出、其他支出,挤到预算内支出决算中列报,扩大财政决算支出数额,是违反规定的。
(4)预算资金有无转移的审计,主要审查有无将预算资金转移到主管部门、下级财政或职能处室的问题。
在审查中,要注意地方财政有无“以借列支”的问题,把预算资金借给部门、单位后,按借出数列入财政支出决算,待借款收回后转作预算外或账外资金等。
(5)财政专款专用的审计。
国家财政用于特大自然灾害的救济费、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边境建设费,老区建设经费等,均属专项支出,应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审查中应注意有无挪用专项支出问题。
(6)财政支援农业资金的审计。
支援农业生产支出,是国家财政拨款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援农村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市场经济,改善贫困地区生产条件,促进广大农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一种专项拨款。审查时,首先要分清哪些资金是无偿的,拨付基层单位使用后,即作财政支出核销;哪些资金是有偿的,财政支付以后,一方面作财政支出,同时记录在案,定期收回后转作支农周转金,两种资金的界限不能混淆。根据国家规定,对于农村举办小型农田水利和打井(包括牧区基本井)喷灌以及小型水库加固、保险补助费、农村小水电站补助费、农村科技组织购置的仪器设备和农业技术推广费、防治农作物病虫害补助费以及植树造林补助费,一般均属无偿支援的;对于扶持经济困难的乡镇企业、村办企业以及其他经济合作组织和专业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采矿、运输等专业的资金,一般均属有偿使用。其次,要审查资金使用的方向和效果,最好选择资金数额较大,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跟踪审查,进而了解资金是否真正用于支援农业生产,有无以支农为名,层层克扣、挪用支农资金等问题,了解资金使用后的实际效益情况。对于有偿周转部分,将在有关章节专门阐述。
(7)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支出的审计。
为了发展智力投资,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科学事业,国家即使在财政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对于这些必要的支出仍然作了重点安排。近几年,财政支出决算审计中发现有两方面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发展文教、卫生,科学事业的资金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挪用、挤占和浪费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的问题相当普遍,有些地方还比较严重。审计时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人手:
①审计在财政支出中,对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是否作了重点安排;
②审计有无挤占、挪用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的问题,如:有无用于搞楼堂馆所、购买豪华轿车和生活用品、乱发奖金、实物及各种补贴等。
(8)城市维护费支出的审计。
当前全国各地城市新建项目特别多,原有公共设施改建和维修的较少,许多地方缺乏整体规划,东挖西补,严重浪费了国家资金。因此,我们在审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时,应注意审查预算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使用情况。前几年有些地方政府片面强调“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用强行集资、强行摊派的手段搞城市维护和建设,压得企业无法承受。审计时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予以坚决制止和纠正。
(9)行政管理费支出的审计。
主要审查行政管理费支出是否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有无违反国家财政法规的问题。行政管理费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党派团体为了实现其职能而进行各项活动的经费,它包括行政支出(人大机关经费、政府机关经费)和党派团体补助支出。审查行政管理费,首先要检查行政管理费决算支出是否按单位财务决算进行汇编,有无财政部门直接列支行政管理费的问题;另外还要审查行政管理费有无超预算,有无存在铺张浪费,人为超编的问题;超支的资金来源是否正当、核算是否正确,有无将超支部分挤列事业费或其它科目列支的问题。最后要审查有无转移资金,挪用行政管理费搞基本建设或挪作他用的问题。
审查行政管理费可通过核对财政决算支出数和单位财务决算汇总数,将行政管理费预算数和决算支出数及上年实际数进行对比分析,必要时可延伸抽查主要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决算报表。
(10)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增值的审计。
将财政列支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情况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数字进行对照,以查清资金是否及时纳入国有资产的管理并保证其安全和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