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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我市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促进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对象的企业,包括中央及省驻潮企业、市属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负责牵头实施。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由市安委办根据本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拟出考核方案及具体考核对象,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企业自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点考核企业下列情况:
(一)有关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情况;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事故管理、预防与处理,安全生产投入,承发包(外包)与租赁管理,作业场所劳动保护等方面情况。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企业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接受考核的各项准备,按要求做好自评工作。
对拒不接受或者推诿、回避考核的企业,一律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实施检查,视检查情况作相应处理。
对考核组提出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企业要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安委办。
第七条 列为考核对象的企业应于当年11月份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形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书面总结,并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被考核企业年度工作总结和相关自评材料须于当年12月5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第八条 企业自评完成后,由市安委办牵头,市安监局、市法制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组,实施组织考核。组织考核按如下程序进行:
1、市安委办提前5日通知被考核企业;
2、考核组听取被考核企业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企业生产或工作现场;查阅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和记录;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3、考核组根据《潮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每年考核前由市安委办负责制订并提前告知被考核企业)进行评分;
4、考核组与被考核企业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按满分100分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条 企业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不含90分),评定为优秀等次;80分以上(不含80分)至90分的,评定为良好等次;60分至80分的,评定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一条 市安委办应于组织考核完成后一周内,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由市人民政府审定考核结果并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企业相关主管部门,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对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的企业,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第十三条 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安全隐患问题,由市安委办督促企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跟踪落实企业整改;企业对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该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考核组成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对违规、违纪的考评人员一律通报派出单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01年1月15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潮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潮府[2001]4号)同时废止。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潮府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潮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潮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一、考核领导机构 1、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总经理任 组长,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安全部部长和生产安全部安全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总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
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根据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的一个制度,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然后根据上述各部门所负责的...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对各个部门、 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 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责任制度。 公司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 的制度体系,为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时时处处有人抓有人管,实现安全 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 2.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定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生效。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各部门、项 目部、各类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班
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部门、各级人员对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企业岗位责任制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目标实现,使之在企业安全 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成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主管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为一体的 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项目部各部门人员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领导小组见附页一) 二、建立检查制度 1、责任制建立后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项目被考核部门(人)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经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地方政府及各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 全生产条例、规范、规章制度,国家强制性标准。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努力做到树 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规范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生产责任制亦称“生产岗位责任制”。是明确规定各种生产岗位和工作岗位的职能和责任,并严格付诸实施的一种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责任制包括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生产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按生产中的各项职能区分,生产责任制又可分为生产技术责任制、生产安全责任制、产品质检责任制、生产成本责任制、原材料供应责任制、资金占用责任制、机械设备检修责任制,等等。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明确各个生产岗位工作的质量与数量的要求,对上下左右所应承担的责任,使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生产有标准,工作有检查,奖罚分明,保证生产协调而有节奏地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任务承担者明确规定其应负责任和应享权利的一项管理制度。实行生产责任制,对任务承担者的职责范围、任务要求、奖惩条件,以及为完成任务双方应有的权利、义务等都需有明确的规定。建立生产责任制是劳动分工和生产社会化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集体生产有秩序进行的重要条件。其内容和形式因各部的生产特点和管理条件的不同而有差异。 2100433B
(一)潮州市韩江河道堤防管理局
(二)潮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三)潮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潮州市凤溪水库
(五)潮州市北关引韩灌溉工程管理处
(六)潮州市东凤引韩水利管理处
(七)潮州市北溪桥闸管理处
(八)潮州市机电排灌管理站
(九)潮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十)潮州市韩江河砂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