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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潮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信息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政府采购、固定资产使用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规章制度。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本行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及法律文本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实施的评估。参与行政复议、承担诉讼相关工作。负责行政程序的听证工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工作。

(三)计财与审计科

负责制定有关财务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编制各项资金计划和财务收支预决算。负责财政拨款和公房租金等的收支管理。负责机关各项财务核算以及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定期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完成财税上缴任务。负责局管理的国有资产登记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

(四)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和措施,实施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科技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定。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行政许可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地产市场和房屋交易工作,承担商品房销售、市城区房屋交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对房屋征收评估进行技术指导,受理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统计工作。

(五)建筑市场监管科

贯彻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建设监理、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咨询机构等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审批、备案,并对其资质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和指导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质、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和诚信管理工作。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组织大中型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

(六)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负责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市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市直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指导危房的鉴测和改危措施的落实。负责市城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七)城镇燃气管理科

贯彻城镇燃气行业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并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牵头或参与城镇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城镇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八)科技信息科

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墙体材料革新以及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本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本行业电子政务和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库的建设,促进本行业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

(九)公房管理科

指导全市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公房服务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公房租金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公房维修、改造、租金收取等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公房招租和公房引入竞争性经营者模式的实施。负责对纳入统管的单位公房和拨借用公房的改、扩、重建的审查审批。负责市城区公房统计工作。审核办理各类申请落实房产政策事项。

(十)住房保障科

贯彻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执行。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财政保障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城区低收入家庭保障资格的审查、审批和动态管理。负责市城区低收入家庭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单位房改住房基金使用、单位个人住房货币补贴、房改房和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安全工作。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政务服务科

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合法性审查与发布工作。承担本单位直接实施和上报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网上审批,推进本部门审批流程的优化工作。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分窗口管理工作。

(十二)城乡建设管理科

负责城乡建设管理,拟定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并指导和组织实施。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参与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参与城镇大中型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及评估。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城乡危房改造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行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受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资格评审。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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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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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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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

  • 板厚17~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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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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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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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浮市郁南县2020年3季度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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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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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协调(飞屏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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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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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住房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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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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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单位

1、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潮州市建筑设计院

3、潮州市建筑安装总公司

4、潮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5、潮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6、潮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7、潮州市工程造价管理站

8、潮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9、潮州市城建档案馆

10、潮州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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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政策、标准、规范、规程。组织起草本行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含城镇燃气行业)的有关规定、办法、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屋交易工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市城区(不含潮安区、下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负责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咨询机构等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核、审批、备案,并对其资质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城镇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编制城镇燃气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推广建筑行业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市城区直管公房和公租房管理工作。审核办理各类申请落实房产政策事项。

(八)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发展与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并负责市城区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发展与保障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规范、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城乡危房改造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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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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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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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6KB

页数: 3页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格式:pdf

大小:6KB

页数: 13页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潮州市水务局直属单位

(一)潮州市韩江河道堤防管理局

(二)潮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三)潮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四)潮州市凤溪水库

(五)潮州市北关引韩灌溉工程管理处

(六)潮州市东凤引韩水利管理处

(七)潮州市北溪桥闸管理处

(八)潮州市机电排灌管理站

(九)潮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十)潮州市韩江河砂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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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重点项目办公室简介

潮州市重点项目办公室,是经潮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系潮州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辖下的常设机构,归口市发展和改革局管理,核定编制10名,经费由市财政核拨。2009年12月31日揭牌运作。其主要工作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评估论证;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提供协调、服务和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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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根据潮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财政局设14个内设机构:

潮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秘、机要、信息、调研、宣传、档案、保密、外事、接待、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及本局机关印章、财务、物资、房产管理等工作。

潮州市财政局预算科

研究提出执行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政策的实施方案;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规划;负责市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及决算工作;分析市级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县区财政决算的批复;负责财政资金调度、进行资金清算工作;拟订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检查县区财政管理;管理和分配市级城建维护资金;负责指标结算、一般增值税退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潮州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

拟订全市非税收收入管理制度,承担市级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审核并进行财务监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罚没财物收入;拟订彩票管理有关制度,监督收益分配,监管彩票市场;承担国有土地、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承担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各项房改资金的使用,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负责市直按规定纳入财政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潮州市财政局行政文教科

承担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承担市安排的现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专项资金等方面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计生、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事业经费管理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提出有关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建议;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政法部门办公场所修缮、车辆及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及日常管理事务;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潮州市财政局工贸外经科

拟订并监督执行工交、内贸、建筑施工和地方粮油储备、城市公用、城乡环保、股份制企业、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市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财政扶持现代产业、企业资金、企业亏损补贴、税收返还、环境保护(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交等部门事业费和分管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拟订和执行涉外金融机构的财政政策;组织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企业登记和财政年检;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负责境外企业和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财务管理工作;办理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转贷业务;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审核分管部门的预、决算;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潮州市财政局农业科

管理财政用于农、林、水、气象等部门事业经费和支农专项资金;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财政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潮州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编制市级经济建设支出预算草案,下达经济建设支出预算,办理资金核拨;参与国债投资项目的安排和投资计划的审核,负责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审核该类工程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和代建项目的财务监管;负责国有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参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财政性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潮州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拟订相关政策;编制市级和全市社会保障资金预算草案;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包括公费医疗)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经费;拟订和执行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潮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核准和会计电算化指导监督工作;指导代理记账工作;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关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

潮州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

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决算工作;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制度和办法;拟订公共资源统计评价制度,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统一提供和发布公共资源有关信息;组织公共资源管理研究和发展预测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促进建立相关预警机制;负责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表的汇总和分析;组织拟订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及资产费用标准,参与有关年度预算计划;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前段时间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承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科

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相关违法问题。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代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有关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市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牵头办理对市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的工作;承担局机关的信访、监察、纪检、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内审工作。

(十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草拟和实施财政系统人员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因公因私出境报批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管理指导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三)国库科

负责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拟订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财政收支的统计工作;编制市级财政决算和汇总全市决算;对地方总预算会计工作进行指导;统一管理市财政资金账户;统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负责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拟订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审核采购人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监督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审核政府采购资金;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监督采购人依法履行采购合同;处理供应商投诉,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管理评审专家库;培训、考核政府采购人员;考核本级集中采购机构以及社会代理机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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