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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园林、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园林、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编制园林、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中、长期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参与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市古典园林的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的论证、评审;负责或参与生态修复、湿地保护等重点绿化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核。
(三)负责城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城区有关绿地的养护和管理,指导辖市、区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
(四)负责园林、城市绿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建设、管理;负责园林绿化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负责城市树木砍伐、移植、修剪和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许可;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地使用性质的行政许可;负责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
(五)负责园林、风景名胜区的资源调查、评估和等级审核;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古典园林控制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设计方案的论证;负责园林的文化挖掘、整理和利用;指导直属公园维修项目、绿化调整、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内外各种园艺参展和交流活动。
(六)承担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的职责。组织制定全市园林、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考核细则,指导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指导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指导园林绿化行业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承担常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职责。统筹加强生态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绿化发展工作;编制全市重点绿化工程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国土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全市古树名木的普查和保护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的职责。负责制定园林绿化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综合管理园林绿化科研、申报和适用推广工作;指导与组织有关技术和品种的引进工作;组织园林、绿化专业学术交流和外事交流活动;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和指导园林绿化行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负责园林绿化城市综合长效管理资金计划的编制及使用管理;按规定负责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计划、核算和管理。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全局党、政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全局工作部署、会议决议、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组织和校核;负责组织人大代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办理;负责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机要、文书档案、信访接待、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内部管理、计算机网络建设和资产管理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规划建设处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管理有关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编制全市园林、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中、长期计划;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参与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指导辖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参与绿线划定;指导乡镇绿化导则编制;编制全市古典园林的保护、修复和利用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的论证、评审;负责和参与生态修复、湿地保护等重点绿化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审核;编制所承担重点绿化工程项目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研究制定规划建设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项目的实施建设。
城市绿化管理处
(科技处)
贯彻执行城市绿化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办法,指导、监督市区绿化的养护管理,并组织检查考核;负责市区古树名木建档、挂牌、复壮等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长效管理绿化养护经费的核定;负责制定园林绿化行业行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科研、科技成果、申报和推广工作;指导与组织有关技术和品种的引进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园林、绿化专业学术交流活动。
风景园林管理处
贯彻执行园林、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制定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规范、技术标准、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市园林、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估和等级审核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古典园林控制区建设项目的选址和设计方案的论证工作;负责园林的文化挖掘、整理和利用;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重大展览和市区主要道路的花卉布置工作;负责直属公园展览活动、游乐表演和影视拍摄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园林、花卉盆景等专业学会、协会工作。
行政服务处
依法负责园林绿化相关项目的行政许可;负责城市树木砍伐、砍伐、移植、修剪和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许可;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地使用性质的行政许可;负责初审古树名木的移植、修剪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资质的核准、发证工作,负责一级、二级资质的初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参与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的论证和审查;负责核定园林绿化损失赔偿费和建设单位补偿易地绿化的相关费用。
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负责机关经费的预算执行和经费核算;负责园林绿化城市综合长效管理资金计划的编制及使用管理;负责征收园林绿化损失赔偿费、绿化费、义务植树统筹费、建设单位补偿易地绿化等相关费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及专项资金的计划、管理和项目审计;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局机关固定资产的财务登记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和会计档案工作;指导、督查直属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系统经济活动绩效评价(估)和经济数据综合统计工作。
组织人事处
(老干部处)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方案;承担局党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选拔、调配、任免和奖惩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的调训工作,负责公务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社会保障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员出国(境)手续办理工作;负责统战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宣传法规处
负责全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承担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人才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园林绿化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园林绿化行业法制工作规划和计划,协调、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负责行业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按规定设置纪委、工会、团委。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黄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
实习报告格式和基本要求 (一)要求观点明确,论据详实,条理清楚,文字简练,格式规范,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创新性,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 (二)内容提纲 前言 一、 实习目的 二、 实习...
一、 园林设计管理原则 以高起点、高标准设计创超高品位的居家生活环境。 1、强调设计与服务意思之间的互动关系,我们所希盼的掌声来自使用者的信任与满意。 2、设计的职责是创造独特的特性,正如每个人都以其...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生态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园林绿化发展的职责。
(三)加强园林、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职责。
(四)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管,以及城市绿化市场行业管理的职责。
常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调研报告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调研报告 再造国家园林城市新辉煌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 是改善城市生态环 境与形成城市景观风貌的物质载体,其建设水平也是衡量一个城市经 济、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特别是近年来,市、 区两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园林绿化工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 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特色初步显现,十五年来,我县城区从一 个普通县城, 逐步建设成为山西省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 不断攀升。 目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鼓改革之劲,立赶超之志,求更大突破”大 讨论之时,我们认为我县园林绿化工作应在国家园林城市基础上再造新 辉煌,力争在很短的时间内将我县建设成为宜居、宜商的国家生态园林 城市,为宿迁经济社会发展再作新贡献。 一、 工作目标 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十二五”奋斗目标,把“生态立市” 的任务完成的漂漂亮亮。今后几年,我们认为我县不仅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 生产、 生活环境,适应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 据国家有关法 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 施的管 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 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 游园、街头绿 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倶乐部、 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 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 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 的林 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 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通过园林绿化专业 队伍和 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革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周建忠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新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纪唯强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金国祥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贺东俊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沈晓洁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潘立波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梁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冰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谢立新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职委员:李会
2019年1月17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
根据《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原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以及市知识产权局产权管理职责、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和市商务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参与反垄断调查相关职责进行了整合,保留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