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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红线

道路红线(boundary line of roads),指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  道路红线一般是指道路用地的边界线。有时也把确定沿街建筑位置的一条建筑线谓之红线,即建筑红线。它可与道路红线重合,也可退于道路红线之后,但绝不许超越道路红线,在红线内不允许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道路红线基本信息

道路红线最小距离

沿城市道路两侧建设的各类建筑物,在已编制详细规划的地段,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在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地段,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按表控制。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游乐场等公共建筑及规模较大的商业建筑,其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在上述基础上再作适当增加。红线宽度20米以下道路两侧建筑物退让红线距离,应同时满足与相邻建筑的间距要求。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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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红线造价信息

  • 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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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

  • 产地:国产;厚度(mm):25;品种:红线大理石;表面处理:抛光面;规格(mm):600×600
  • m2
  • 金盛源
  • 13%
  • 金盛源石材
  •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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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边线道路中心分道线

  • W=150热熔树脂反光涂料(白色)
  • 13%
  • 四川科鹭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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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

  • 20mm厚
  • m2
  • 13%
  • 福建省南安市新洋美石业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办
  •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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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木纹

  • 4拼圆柱
  • m2
  • 13%
  • 福建省南安市新洋美石业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办
  •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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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

  • 30mm厚/30mm厚
  • m2
  • 新洋美
  • 13%
  • 福建省南安市新洋美石业制品有限公司
  • 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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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卷车

  • DSJ23-122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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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卷车

  • DSJ23-122
  • 台班
  • 汕头市2012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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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卷车

  • DSJ23-122
  • 台班
  • 广州市2011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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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卷车

  • DSJ23-122
  • 台班
  • 汕头市2010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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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卷车

  • DSJ23-122
  • 台班
  • 汕头市2009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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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标线底漆

  • 道路标线底漆
  • 1kg
  • 1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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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减速带

  • 市区道路
  • 10套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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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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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护栏

  • 道路护栏
  • 1m²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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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防裂贴

  • 道路防裂贴
  • 1m²
  • 3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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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虾米红线

  • 400×150
  • 1m
  • 1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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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红线规定

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规定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必须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人行道上空:

1)2.5m及以上突出凸窗、窗扇、窗罩时,其深度不应大于0.6m;

2)2.5m及以上突出活动遮阳时,其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0m,并不应大于3.0m;

3)3.0m及以上突出雨篷、挑檐时,其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0m;

4)3.0m及以上突出空调机位时,其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6m。

2 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0m及以上突出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时,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6m。

(各高度以下不应突出)

道路规划红线: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

建筑红线由建筑红线和建筑控制线形成的的相对位置关系,体现建筑退界。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1、基地内如有上述不同的三条线,那么由道路中心至基地的顺序基本上为:道路红线、用地红线、建筑红线。

2、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也就是说,基地某一边的某一部分一定有道路红线。

3、道路红线与用地红线常有可能重合,也可能是不同的规划边线!这两条线之间的用地由城市规划部门确定,它属城市用地,建设单位不得占用。建筑的任何突出物均不得突出用地红线。

4、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常在用地红线范围之内另行划定建筑红线(建筑控制线),以控制建筑物的基底不超出建筑控制线(请大家注意:这里指的是“基底”二字)。两条线之间的用地建设单位可以做为地面停车、绿化等功能使用。地下建筑可以越过建筑红线,但万万不能超出用地红线

用地红线和建筑控制线不是一回事,个别构件可以伸出红线,相关规定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4.2 建筑突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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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红线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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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红线文献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与城市消防安全布防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与城市消防安全布防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与城市消防安全布防

格式:pdf

大小:87KB

页数: 3页

为了满足城市景观、功能分区、抢险救灾、人流物流疏导、交通组织等城市综合需要,城市规划往往在道路红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这个控制线称为后退道路红线。目前多数城市所表现出来的包括道路拥堵、消防救灾空间萎缩等城市综合症,都与后退道路红线的规划管理严重滞后,有着直接或间接的渊源。在多年的城市消防管理实践中发现,后退道路红线与城市消防安全布防有着及其重要内在联系,甚至应该上升为城市消防规划中的主要专篇内容之一予以确定。

城市道路红线简介

城市道路红线是指划分城市道路用地和其他建筑用地、生产用地以及备用地的分界线。红线之间即为道路用地范围。红线宽度是道路规划中根据道路横断面型式定出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隔离带等各部分组成的总宽度。道路红线是道路工程设计和路内管线工程及其他城市公用设施设计的重要依据。

基地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如果因城市规划需要,主管部门可在道路线以外另订建筑控制线,一般称后退道路红线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给定的建筑红线。《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规定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除基地内连通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线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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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控制线道路红线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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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的条件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2、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3、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4、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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