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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在对一个系统(如一个城市或一个工厂)中的多个污染源及其排放的多种污染物进行评价,以确定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时,通常采用等标污染负荷作为统一比较的尺度,对各污染源和各污染物的环境影响大小进行比较。
简单理解即各项污染物稀释到等于环境标准时所需的空气量,按相同量纲进行比较。
某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式中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为t/a)÷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为(mg/m3)(气)或mg/L(水))。
Pi=qi/Coi
P总=∑Pi
Ri=Pi/P总×100%
式中:Pi—i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m/a)
qi—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t/a)
Co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
P总—污染物总等标污染负荷(m/a)
Ri—污染物单项污染负荷比
某污染源的等标污染负荷是该污染源排放的各种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的总和。
某系统的等标污染负荷是该系统各污染源等标污染负荷的总和。2100433B
负荷开关简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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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例
2007年5月29日太湖供水危机以来,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太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太湖仍存在入湖污染负荷量大幅度超过水环境容量,芦苇湿地面积大幅度减少,蓝藻水华现象频发等问题。
2016年太湖入湖TN和TP污染负荷量分别为7.44万和0.25万t∕a,分别是太湖水环境容量的2.65和1.56倍,入湖污染负荷明显超过水环境容量。
它是以一定的环境质量目标为依据,以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量预测结果为基础,根据排污量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定量关系,通过计算而得出来的。一般地,所求得的各种主要污染物容许排放量可以表示在具体的时、空上,并可以进而落实到具体的污染源上,确定各污染源所排放的各污染物应削减的数量。可见,污染控制目标包含二个层次的内容:①一定时空范围内各主要污染物容许排放量;②个污染物排放的污染物削减量。污染控制目标是环境目标管理的重要实现手段之一。2100433B
湖泊容许污染负荷量的计算,是根据湖泊水质模型方程反推而求得的,即根据湖泊中污染物进入湖泊的污染物质总量,减去经各种途径从湖泊中排出的污染物质总量,即等于该时段湖泊内污染物质的储量。湖泊的水质模型有完全混合型和非均匀混合型两种。由简化的完全混合型的平衡方程反推而求得湖泊容许污染负荷量。
难降解物的容许污染负荷量为:W=1/△t(CS-C0)V CSQ,其中W为湖泊最大容许污染负荷量,g/d;△t为湖泊维持其设计安全水量的天数,d;CS为湖泊水环境质量标准浓度,mg/L;C0为湖泊起始时期实测污染物浓度,mg/L;V为湖泊设计水量,m;Q为湖泊流出水量,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