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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江中下游防洪总体布局,长江中下游干流防洪设计水位必须统筹考虑。根据多年研究,《长流规》规定了长江中游4个主要控制站的设计洪水位,即沙市45.00m、城陵矶34.40m、汉口29.73m、湖口22.50m。荆江地区以在三峡建成前要达到防御枝城80000m/s(约40年一遇)为要求,拟定枝城设计水位51.75m。湖口以下以湖口22.5m为控制,依据2006年水情分析,相应的大通水位为17.10m。大通以下属感潮河段,河道洪水位受径流、潮流、台风、区间径流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其中江阴以上主要受径流控制,江阴以下则主要受潮流控制及台风影响。长江中下游干流主要控制站设计水位见表1。
表1 长江中下游干流堤防设计水位
站名 |
设计水位/m |
站名 |
设计水位/m |
枝城 |
51.75 |
黄石 |
27.50 |
沙市 |
45.00 |
武穴 |
24.50 |
石首 |
40.38 |
九江 |
23.25 |
监利(姚圻脑) |
37.28 |
湖口 |
22.50 |
城陵矶(莲花塘) |
34.40 |
安庆 |
19.34 |
螺山 |
34.01 |
大通(梅梗) |
17.10 |
龙口 |
32.65 |
芜湖(无台风) |
13.40 |
新滩口 |
31.44 |
南京(无台风) |
10.60 |
汉口 |
29.73 |
镇江(无台风) |
8.85 |
鄂城 |
28.10 |
江阴(无台风) |
7.25 |
堤防设计水位是堤防设计的一项基本依据。在现代堤防工程设计中,根据确定的防洪标准,拟定设计洪水,再按防洪工程系统、上下游关系和调度运用规划,推算河道的设计洪水水面线。河道沿程各代表断面的水面线高程,即为该断面的地方设计水位。
在防洪系统的规划设计中,堤防设计水位应根据河流水文、地形、土质、河道冲淤等条件,结合防洪系统中其他防洪措施,经技术经济比较选定。在实际工作中,堤防设计水位多采用历史最高洪水位,或在此基础上,考虑上下游的关系、保护区的地位与要求,通过分析作适当调整。在多沙河流上,由于河床淤积抬高,在河道设计安全泄量不变的情况下,堤防设计水位需要逐步提高。如1958年以来黄河下游控制点花园口站设计防洪流量(或称保证流量)未变,但由于河床淤高,至2000年已3次提高堤防的设计水位。
堤防设计防洪标准是否有校核指标,河道或堤防的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呢?
堤防设计有防洪标准没有校核指标,河道或堤防不允许有建筑物。校核标准在水库或湖泊护岸中有。
当水库下游存在防洪要求时,遇到下游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水库从防洪限制水位开始。大坝前的最高水库水位是防洪高水位,其与防洪限水位之间的蓄水量成为蓄洪能力。当发生标准的大坝设计洪水时,从防洪限制水位达到大...
当建筑物内的消防用水采用单独储存(即专用消防水箱)的方式,且采用专用的消防水箱补水泵时,为确保消防用水的储水量,其补水泵的启泵水位应是水箱中消防储水量的最低水位线,并在消防储水的监当建筑物内的消防用水...
城市堤防设计
堤防高程设计 一、前 言 我国城市基本分散布置于沿海、沿湖、沿江及山区河谷盆地,洪涝水害较为严重。为治 理城市洪涝灾害,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应大力兴建城市防洪工 程。 城市防洪堤是城市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堤防安全,堤防必须高出设计洪水 位一定的超高值, 但由于堤防主要分布于城区, 过高的防洪堤不仅影响工程投资, 而且对城 市的环境、 交通和景观等影响很大。 因此,对关系城市防洪堤高度的重要因子之一,堤顶超 高问题进行研究很有必要。 二、规程规范关于堤顶超高的有关规定 近年来,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了各项规程规范,对堤防的工程等别、堤顶超高、 安全加高等有关技术参数作了规定,主要的规程规范有: 1、《防洪标准》( GB50201--94 ) 该规范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于 1994 年 6 月 2 日发布。《防洪标准》第 2.0.1 条对城市的等级和
长江城陵矶附近河段堤防设计洪水位确定及其风险分析
文章针对江湖关系影响深,具有紊乱洪水特性的长江下荆江与城螺河段(城陵矶附近河段),在确定洪水标准、控制条件、计算分析堤防设计洪水位方面的经验进行总结,并分析存在的风险。
堤防设计水位是决定堤顶高程的设计水位。与洪水流量、河道断面、设计标准有关。堤顶高程等于设计洪水位、安全超高及风浪爬高的总和 。
在桥梁、港口、堤防设计中,对不同重现期的最高水位的推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设计最高水位的计算大别有两种途径:第一种途径是直接用实测水位按年选取最高水位作为计算样本,通过统计分析,以计算设计最高水位。其主要依据是水位观测容易获得,精度较流量测验为高。水位基面选择不影响设计最高水位数值,计算简便;第二种途径认为水位对于河道断面在高水位漫滩时,其递增率较小,致其精度较差,且从而可能产生偏度为负的现象。加之,如桥梁、港口等设计中尚需计及河道冲刷淤积影响需要有设计条件下的流速数值,必须通过流量才能求得。因此认为应改用流量计算的设计值通过水位流量关系求出相应的设计最高水位。同时,直接用实测最高水位补算设计最高水位不能充分反映出河道断面冲淤对断面变化的影响,而流量却可反映这种影响。所以这种意见认为可用流量间接计算设计最高水位 。
河道整治设计水位是为实现河道治理目标而选定的特征水面高程。如为筑堤防洪选定堤顶高程,有堤防设计水位;为确保最小通航水深选定最低通航水位;为限定跨河建筑物的最低高度,选定最高通航水位,以确保过船安全的最小水上净空。所有这些选择都必须根据水文资料使用保证率方法进行分析比较,合理地选定各种设计水位,供工程设计时作为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