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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

《大方县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是一个地方性法规。

大方县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基本信息

大方县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简介

大方县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改善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农村交通环境,根据2014年12月31日在印江召开的“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结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办发电〔2015〕45号)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县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构建“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2014年12月31日铜仁印江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现场会议精神,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人、车(船)、路、企、管”等要素,以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为契机,打造交通安全示范县,狠抓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切实加强人员教育培训、路面管控、打非治违力度,不断完善安保等基础设施,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一般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一)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县级人民政府主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专门机构、专职领导干部,行政村(社区)组织有专职人员,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二)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水平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网络覆盖全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农村地区得到广泛实施,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明显提高。

(三)农村客运进一步发展。基本实现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通班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现象明显减少,农民群众出行便捷、安全。

(四)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交通管理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安装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车辆翻坠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农村地区翻车、坠车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或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五)便民利民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事故矛盾化解在乡(镇、街道),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理的上访案件明显减少;车管业务、机动车保险业务下乡形成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方便农村地区群众办理业务。

(六)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县、乡、村道上机动车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各乡(镇、街道)管辖区域内摩托车上牌率达95%,无证驾驶机动车比例低于1%,杜绝农用车违法载人;在辖区所有道路上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不涉及超员、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五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掌权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徐霞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祖军县委常委、副县长

韩燕名县委常委、副县长

黄海鸣副县长

陈亚林县政协副主席

穆峰县政府党组成员、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何祥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编委办、实绩考核办、督办督查局、财政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住建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规划局、农机局、客管局、路管所、运管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残联、公路管理段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安监站、派出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祖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永江(应急办)、杨永华(交通运输局)、牛贵龙(海事处)、黄耀武(公安局)、杨晗(公路养护段)、彭宇(运管所)、许明俊(客管局)、张伟(交警大队)等同志担任,同时抽调县安监局雷婉漩、交通运输局刘宁、交警大队郭济民、教育局赵海4名同志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到县道路交通安全联系会议办公室工作,并配备所需所有办公设施,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创建示范县有关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四、经费保障

各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创建工作所需,预算创建工作经费,报县财政局纳入财政预算,为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工作提供专项经费保障。

五、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多位一体打造交通安全示范工作

1.打造片区交通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实行县级领导和部门包保制,分片区打造示范乡(镇、街道),着力打造东片区星宿乡、南片区理化乡、西片区猫场镇、北片区瓢井镇四个示范乡(镇、街道),每个示范乡(镇、街道)打造3个以上示范村(其中星宿乡打造龙山村、松树村、漆树村,理化乡打造理化村、大塘村、营盘村,猫场镇打造长征村、五丫村、联合村,瓢井镇打造瓢井村、新街村、联坪村),其余乡(镇、街道)打造1-2个示范村,以示范乡(镇、街道)带动示范县创建工作,形成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全县上下创先争优的良好格局。

星宿乡创建工作包保领导:穆峰(县政府党组成员、油杉河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包保单位:牵头包保单位为交通运输局,县委办、机要局、保密局、疾控中心、生态办、新闻信息中心、物资公司等单位配合,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推进和人、财、物、制度等的帮扶指导。

理化乡创建工作包保领导:韩燕名(县委常委、副县长)。包保单位:牵头包保单位为路管所,统战部、移民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医院、供销社等单位配合,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推进和人、财、物、制度等的帮扶指导。

猫场镇创建工作包保领导:陈亚林(县政协副主席)。包保单位:牵头包保单位为客管局,环境保护局、档案局、地税局等单位配合,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推进和人、财、物、制度等的帮扶指导。

瓢井镇创建工作包保领导:徐霞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包保单位:牵头包保单位为交警大队,政法委、司法局、财产保险公司等单位配合,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推进和人、财、物、制度等的帮扶指导。

其余各乡(镇、街道)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联系、结对帮扶、包保乡镇(街道)工作的通知(方委通字〔2015〕1号)精神,实行领导和单位包保,负责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推进和人、财、物、制度等的帮扶指导。

2.打造源头管理示范。重点抓好农用车,二、三轮摩托车及客运车辆的管控;从业人员的管控和道路管控,并在抓好村、组一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打造好交通安全示范村、示范组。各乡(镇、街道)一是成立从业人员管控组。对辖区内所有驾驶人员逐一摸排建档登记,并定期组织教育安全培训;二是成立车辆摸排管控组。对辖区内所有机动车辆、船舶逐一摸排建档登记,对摸排出的无牌无照、病险车辆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坚决杜绝以上车辆、船舶上路行驶;三是成立道路隐患管控组。对辖区内所有乡村道路逐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建档登记,实行挂牌督办,倒排工期,整改消号。确保三个月内整改完成50%以上,力争达到70%以上;四是层层签订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承诺书,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五是将农村交通安全纳入村规民约管理,积极探索基层组织引领、村民组织自治的可行之法,形成经验后以点带面全面推行;六是严格执行红白喜事打招呼回执制度,对在公路干线举办红白喜事的要进行劝导并指定安全的场地办理,坚决杜绝因此而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3.打造“4个100%”建设示范。交通局、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乡(镇、街道)负责按省市有关要求,100%完成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居)建成通村水泥路(油路)建设任务和100%建成客运站、100%客运站投入使用、100%开通农村客运工作,确保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安全营运、变堵为疏,有效缓解群众出行压力。

4.打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示范。公路养护段、路管所、各乡(镇、街道)根据管辖权限,负责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开展整改效果评价和评比。一是对全县范围内国、省、县、乡、村公路(含市级排查出的大方县境内国省干道及贵毕公路重点隐患路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路段实行挂牌督办,逐一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排查整治情况每周五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确保三个月内完成50%,力争完成70%以上;二是负责治理超限运输工作。

5.打造“一站一点一队”建设示范。各乡(镇、街道)负责,交警大队指导,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建设,摸排乡(镇、街道)“人、车、路”三要素并建立基础信息采集台账,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设置一批农村重要路段交通安全劝返点,乡(镇、街道)干部亲自在岗带班,开展安全劝导,制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派出所、乡(镇、街道)干部和农村交通协管员组成执法小分队,流动检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按照50公里配备一名协管员的标准,在4月20日前调整充实道路交通安全协管中队,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5名专职协管人员。五是按照“六个一”即:一台工作车辆、一台电脑、一间办公室、一台相机、一套制度、一套台账要求完善工作机制。

6.打造道路管养示范。公路养护段、路管所、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一是做好国、省、县、乡、村公路(包括桥涵)安全设施和标识标牌的设置、维护与管理工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及损坏路面的及时维修和养护;二是做好道路清障工作预案,组建专门清障队伍,做好公路清障工作;三是探索养护经费下沉、基层组织引领、村民组织自治的可行之法,形成经验后以点带面进行推广。

7.打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完善码头设施建设,从源头规范码头管理房、渡工、船舶管理。一是对辖区内船员逐一摸排建档登记,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二是成立船舶摸排管控组。对辖区内所有船舶逐一摸排建档登记,对摸排出的无牌无照、病险船舶立即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杜绝无证、带病行驶;三是成立码头渡口隐患管控组。对辖区内所有码头渡口逐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码头渡口建档登记,实行挂牌督办,倒排工期,整改消号。四是探索和完善基层组织引领、村民组织自治管理模式。

8.打造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示范。运管所牵头,公安局、交通局、客管局、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配合,深入推进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一是运管所、交警大队战线前移,合理部署、派驻执法分队到创建示范乡(镇、街道)开展工作;二是以车站、集镇、人员密集地、交通主干道沿线、示范乡(镇、街道)等为重点,全面铺开,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三是加强农村客运班线规范管理,疏堵结合,全力净化客运市场,彻底铲除非法营运空间;四是每周五将工作开展情况前报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9.打造资源整合示范。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整合公安、交通、交警、发改、市场监管、运管、客管、教育、卫计等多部门职能资源,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定期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组织多部门人力资源、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固定为长效体制机制。

10.打造通村公路县级初验示范。交通运输局牵头,通村油路(水泥路)建设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实绩考核办配合完成。将通村公路县级初验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率先在县、市通过初验的乡(镇、街道),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经验,并作为年底工作考核加分因素。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1.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县政府按照《毕节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层级责任管理办法》,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升为党政“一把手”工程,落实 “一岗双责”;同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乡(镇)政府、村委会工作职责,并配备专职的协管员或安全员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基本财政保障,解决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经费问题。

2.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政府要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是连带责任人,行政村支书(主任)是包保责任人。深入推行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衔接”的层级管理体系和“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长效管理机制。

3.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评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成效突出的乡镇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格责任倒查和追究。对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建设。县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劝导点、农村执法小分队的建设工作,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交管站、执法小分队,每处邻水临崖路段、出村出寨口、农村集市都有劝导点;全面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场天跟管”等制度。

(三)积极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

1.加强政策研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问题调查,了解掌握农民群众的出行现状和出行需求,专题研究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的措施和对策,分阶段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问题。

2.建立完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机制。运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并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明确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3.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研究出台推进校车发展、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进一步加大投入,有条件的要组建专业校车服务机构,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中小学生专用校车,并严格校车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日常管理。要指导公交客运企业延伸服务,利用公交车辆开设接送学生上下学班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承租用于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人,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对“黑校车”的整治。

(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全面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县人民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策划组织,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坚持流动车管下乡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选取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农机部门结合农时特点,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和制度化。各乡(镇、街道)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党政机关建好“培训课堂”、集镇设置“流动课堂”、行政村开好“夜校课堂”,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

3.加强农村宣传网络建设。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设置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提示牌、墙体标语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有线电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4.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有关部门结合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采取制作作业本、宣传画、挂图、卡片,组织互动和体验式游戏、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定期到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文明交通行为习惯。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将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纳入政府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以县乡道、邻水临崖路段、通村油路(水泥路)为重点,建立完善基础信息台账;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摩托车、面包车、农用车按照“一人一车二证”(人口信息、车辆信息、驾驶证和行驶证)制作完善管理工作台账,强化对辖区内“人、车、路”的管控力度。

2.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县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在本级财政中安排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大力实施农村通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和县乡道安全防护“生命工程”,每年选取6到10处隐患路段形成县级挂牌督办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逐年解决农村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问题。

(六)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1.整合管理资源强化路面管控。乡镇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农村专(兼)职交通安全员的作用,强化源头教育管理,及时发现、规劝、制止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隐患车辆、不合格驾驶人不出村镇、不驾车上路。

2.全面净化路面行车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国、省道路检路查工作,加强现场执法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乡(镇、街道)要加强县、乡、村道的路面管控工作,以劝导站为前沿阵地,加大对摩托车、面包车、农用车的违法查处力度,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七)深化便民利民工作的开展

1.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措施。依托乡镇派出所、警务室、流动车管所,定期深入乡镇和农村开展上门服务,为农民群众办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换补证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不断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办牌办证率。

2.建立完善交通事故调解机制。县政府建立乡镇长、安监站长、派出所长、农机站长、交警中队长“五长”矛盾化解机制,成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巡回法庭,法院、司法派专人入驻交警大队联合办公。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所属乡镇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坚持“分级处理、层层化解”的原则,轻微交通事故由所属乡镇组织调解;较大交通事故由事故各方所属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牵头,乡(镇、街道)村干部和县直相关部门参与开展司法大调解;凡交通事故难调解的,所涉事故方中有工作单位或有直属亲戚在工作单位的,其所属单位领导必须参与调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统筹组织下,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部门合力,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检查指导。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督办督查小组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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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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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创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县实施方案文献

元阳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 元阳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

元阳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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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在促进农村经济迅速开展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农村道路路况差、设施差,交通隐患相当突出,交通管理基础十分薄弱,涉农的重大交通事故频发,给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工作实际,笔者通过积极探索与亲身感受,现归结有以下几点问题起因和对策探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站工作职责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站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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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365lunwen.com 专业的论文在线写作平台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劝导站工作职责 一、宣传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文明交通常识,提高广大村民交 通安全意识。 二、查处纠正酒后驾驶、超载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

咸阳市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实施方案简介

为了推动我市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和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根据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考核验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咸阳市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督促协调,社会广泛监督"的工作机制,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积极支持和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推动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中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工作,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全市计划在三年内(2009年-2011年),各县市区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省级验收。具体安排:2009年度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淳化县通过省级验收,2010年度礼泉县、三原县、秦都区、彬县、旬邑县通过省级验收,2011年度渭城区、乾县、永寿县、长武县及高新区通过省级验收。创建条件具备的县区可以提前申请验收。

创建活动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支持当地质监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投入和支持;修订完善以县区政府名义出台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成立县(市)区应急救援专家和抢险队伍,组织领导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建立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单位(设备)管理目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在安全监管过程中,要求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签订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承诺书,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使不同类别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均在有效期内,设备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现场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符合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设备现场管理规范有序,安全文明生产。

(三)创建申报。各县市区政府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应按照《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考核验收项目一览表》,逐项逐条对照自查,凡达到考核验收条件的县区,要向市质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质监局将对具备考核验收条件的县市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申报省质监局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精心组织。

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及各县市区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咸阳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开展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活动工作的认识,并成立相应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健全机制,切实把这次创建活动作为消除隐患、遏制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教育引导各使用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突出重点,扎实工作。

创建工作涉及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涉及到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使用单位,各县市区质监局要加强与县政府、乡镇政府的协调和沟通,认真开展调研,把网络建设(协管员队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等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认真对照《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考核验收项目一览表》的有关内容,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

4、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为了加强创建活动的督促落实,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将深入各县市区对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县区督促整改,并适时召开全市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活动形势分析会议,进一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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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创建移民搬迁示范县 今年计划搬迁2400户

为加快创建省移民搬迁示范县,春节假期刚结束,镇安县高峰镇2015年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和平佳园、原尚佳园两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面恢复施工。今年镇安县计划搬迁2400户7678人,集中安置2280户7222人。

镇安县把陕南移民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现代工业园区、特色农业园区、新型城乡社区、精品旅游景区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培育增收致富产业,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评为移民搬迁工作先进县。该县坚持“以产定搬、以搬促城、产城融合、就地实现城镇化”的思路,探索推行移民搬迁安置房与商品房、保障房、棚改房“四房”打通模式,在县河实施千户搬迁社区建设,促进农民进城落户,加快云镇花园及铁厂、高峰、东川、回龙5个千户以上规模搬迁社区建设,积极做好高寒边远地区整体搬迁工作,由政府兜底落实交钥匙工程。完善搬迁对象确认录入工作,健全完善搬迁对象信息库,与“双包双促”相结合,实现精准扶贫到户。为让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近就业,高峰镇和平佳园暨小微企业产业园规划建设5栋标准化厂房,可容纳5户小微企业入驻,提供就业岗位300余个。镇安县近期重点推进规模安置点秦绣工作室、养蜂专业合作社组建工作。目前,已建立秦绣工作室13个,确定养蜂专业户1000余家。

镇安县还立足现代工业园区、特色农业园区、精品旅游景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四区建设”,引导搬迁群众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发展特色农业和二、三产业。其中,县域工业集中区10家企业实现产值11.25亿元;花园中小企业孵化园二期工程新建标准化厂房10栋,入驻企业达到10家;文家庙石材产业集中区被列入省级工业集中区;去年创建了5个“秦岭美丽乡村”,2个村被命名为国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落实就业促进政策,发放创业促就业贷款3500万元,扶持自主创业524户,新增城镇就业1958人。农村转移就业7.7万人次,创收6.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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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检查验收启动

省司法厅日前印发《关于对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省司法厅组成9个工作组,将从6月8日至19日,对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将由省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共同命名授牌。

近年来,深入开展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成为了夯实法治四川建设基层基础的重要手段,助推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地生根。此前,各市(州)在自查的基础上,确定了省级示范创建验收单位。此次检查验收将根据《四川省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指导标准(试行)》,从推进依法执政、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司法、加强社会法治、促进学法用法、完善保障措施等六大方面32项具体标准对创建验收单位进行综合考察。

此次检查验收将设置否定性指标,出现以下7种情形之一将实行一票否决:近两年内发生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近两年内发生因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统一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或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件的;近两年内发生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的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的;近两年内发生冤假错案,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发生刑讯逼供、体罚虐待等行为,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近两年内发生违法超审限案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近两年内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近两年内发生其他与法治创建先进称号不相符的事件或问题。

我省自2011年启动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今年进行检查验收。对申报的25个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进行命名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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