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我市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和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根据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考核验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咸阳市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督促协调,社会广泛监督"的工作机制,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积极支持和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推动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中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工作,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全市计划在三年内(2009年-2011年),各县市区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省级验收。具体安排:2009年度兴平市、武功县、泾阳县、淳化县通过省级验收,2010年度礼泉县、三原县、秦都区、彬县、旬邑县通过省级验收,2011年度渭城区、乾县、永寿县、长武县及高新区通过省级验收。创建条件具备的县区可以提前申请验收。
创建活动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支持当地质监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给予一定的经费投入和支持;修订完善以县区政府名义出台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成立县(市)区应急救援专家和抢险队伍,组织领导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建立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单位(设备)管理目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强化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在安全监管过程中,要求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签订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承诺书,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使不同类别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均在有效期内,设备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显著位置,现场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符合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设备现场管理规范有序,安全文明生产。
(三)创建申报。各县市区政府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应按照《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考核验收项目一览表》,逐项逐条对照自查,凡达到考核验收条件的县区,要向市质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质监局将对具备考核验收条件的县市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申报省质监局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精心组织。
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质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及各县市区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咸阳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开展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活动工作的认识,并成立相应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健全机制,切实把这次创建活动作为消除隐患、遏制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教育引导各使用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突出重点,扎实工作。
创建工作涉及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涉及到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使用单位,各县市区质监局要加强与县政府、乡镇政府的协调和沟通,认真开展调研,把网络建设(协管员队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等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认真对照《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考核验收项目一览表》的有关内容,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
4、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为了加强创建活动的督促落实,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将深入各县市区对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县区督促整改,并适时召开全市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先进示范县区"活动形势分析会议,进一步促进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100433B